可行走的摇摇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9400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行走的摇摇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或游乐设施,特别是涉及一种摇摇车。
背景技术
市场上现有的摇摇车都是固定不能移动,这样大大影响了摇摇车的趣味性。现有的电动童车或脚踏车又只能前后水平运动,不能上下起伏运动,同样也影响了趣味性。
发明内容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前后水平运动的可 行走的摇摇车。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行走的摇摇车,包括车体、传动机构、电动机、前轮、后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个后轮上对应开有一条槽,主轴可在槽里滑动并通过定位装置固定在槽里。本实用新型通过主轴在车轮上的槽中移动并定位,实现在水平运动状态和上下起伏运动状态间转换,从而具有摇摇车的上下起伏运动和电动或脚踏车的水平前后运动,让宝宝伞体验到更新奇刺激的驾驶乐趣。

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从图I可知,本实用新型可行走的摇摇车,包括车体I、传动机构、电动机、前轮5、后轮2,在二个后轮上对应开有一条槽3,主轴4可在槽里滑动并通过定位装置固定在槽里。本实用新型还可在二个前轮5上对应开有一条槽3,其主轴可在槽里滑动并通过定位装置固定定位在槽里。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权利要求1.一种可行走的摇摇车,包括车体(I)、传动机构、电动机、前轮、后轮(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个后轮上对应开有一条槽(3),主轴(4)可在槽里滑动并通过定位装置固定定位在槽里。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摇摇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个前轮(5)上对应开有一条槽(3),主轴可在槽里滑动并通过定位装置固定定位在槽里。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行走的摇摇车,包括车体(1)、传动机构、电动机、前轮(5)、后轮(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个后轮上对应开有一条槽(3),主轴(4)可在槽里滑动并通过定位装置固定定位在槽里。本实用新型通过主轴在车轮上的槽中移动并定位,实现在水平运动状态和上下起伏运动状态间转换,从而具有摇摇车的上下起伏运动和电动或脚踏车的水平前后运动,让宝宝伞体验到更新奇刺激的驾驶乐趣。
文档编号A63G13/00GK202762071SQ20122047556
公开日2013年3月6日 申请日期2012年9月18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18日
发明者刘浪 申请人: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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