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击剑比赛用剑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6126阅读:4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击剑比赛用剑道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击剑比赛用剑道,包括剑道本体和裁判器,所述剑道本体包括剑道单板和连接侧板,所述剑道单板通过连接侧板连接,并通过铆钉固定在连接侧板上,所述剑道还包括侧灯槽,所述侧灯槽连接在连接侧板靠外一侧上,所述侧灯槽上还设置有透光盖板,所述灯槽内设置有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所述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分别通过导线与所述裁判器电连,所述裁判器内设置有控制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亮灭的控制器,进行击剑比赛时,相应半场的运动员得分时,相应半场的小灯就亮起,能清晰的知道哪方运动员得分,且增加的小灯,增加了比赛的观赏性。
【专利说明】一种击剑比赛用剑道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运动设备,尤其涉及一种击剑比赛用剑道。

【背景技术】
[0002]击剑运动作为传统的奥运项目,被大众所述知晓,但大多数观众对击剑比赛不是很了解,对双方是否得分不是很清楚,虽然传统的击剑比赛用剑道都配置有裁判器,用于显示双方分数,但是现在观赛时,还是不能直观的知道哪一方得分,影响了击剑比赛的观赏性。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直观看出场上哪一方得分,且观赏性好的击剑比赛用剑道。
[0004]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击剑比赛用剑道,包括剑道本体和裁判器,所述剑道本体包括剑道单板和连接侧板,所述剑道单板通过连接侧板连接,并通过铆钉固定在连接侧板上,所述剑道还包括侧灯槽,所述侧灯槽连接在连接侧板靠外一侧上,所述侧灯槽上还设置有透光盖板,所述灯槽内设置有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所述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分别通过导线与所述裁判器电连,所述裁判器内设置有控制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亮灭的控制器。
[0006]进一步的,所述连接侧板靠外的一侧设置有开口向下的凹槽,所述侧灯槽一侧设置有配合连接的凸台,所述凹槽与凸台配合连接侧灯槽与连接侧板。
[0007]进一步的,所述连接侧板和侧灯槽均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0008]进一步的,所述侧灯槽内设置的左、右半场小灯也可采用LED灯条。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所述击剑比赛用剑道外侧设置有侧灯槽,灯槽内设置有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左、右半场小灯通过导线连接裁判器的控制器,通过控制器控制,当左半场的运动员得分时左半场小灯会亮起,当右半场运动员得分时右半场的小灯亮起,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是哪一侧的运动员得分,并且设置的小灯也可增加比赛的观赛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提供的击剑比赛用剑道的部分示意图;
[0011]图2是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提供的击剑比赛用剑道的剑道本体的剖视图;
[0012]图3是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提供的击剑比赛用剑道的侧灯槽的剖视图。
[0013]图中,1、剑道单板;2、连接侧板;21、凹槽;22、剑道安装槽;3、侧灯槽;31、透光盖板;32、凸台;4、小灯;5、导线;6、裁判器;7、铆钉。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0015]如图1至图3所示,所述击剑比赛用剑道包括剑道本体、裁判器6和侧灯槽3,所述剑道本体包括剑道单板I和连接侧板2,所述剑道单板I插在所述连接侧板2的上设置的剑道安装槽22内,并通过铆钉7固定在剑道安装槽22内,所述连接侧板2外侧还设置有用于连接侧灯槽3的连接安装部,所述连接安装部设置有开口向下设置的凹槽21,所述侧灯槽3一侧设置有配合连接凹槽21的凸台32,通过凸台32和凹槽21配合将侧灯槽3和连接侧板2连接到一起,所述侧灯槽3和连接侧板2均由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侧灯槽3上设置有透光盖板31,且侧灯槽3内还设置有小灯4,所述小灯4分别包括设置在剑道本体左半场的左半场小灯和剑道右半场的右半场小灯,所述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通过导线5与裁判器6,所述裁判器内设置有控制左、右半场小灯的亮灭的控制器。
[0016]所述击剑比赛用剑道安装时,先将多块剑道单板I插入连接侧板2的剑道安装槽22内并用铆钉7固定组成成剑道本体,再将四周的侧灯槽3连接到连接侧板2上,将左、右半场小灯分别安装到剑道的左右半场的侧灯槽2内,并通过导线5与裁判器6电连,盖上透光盖板31将导线5和小灯4封装在所述侧灯槽3内,进行比赛时,当左半场运动员有效得分时,左半场小灯亮起,当右半场运动员有效得分时,右半场小灯亮起,能清楚的知道是哪方运动员得分。
[0017]所述左右半场小灯均可采用LED灯条代替。
[0018]以上仅以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尺寸和外观例证,更不应构成本发明的任何限制。只要对本发明所做的任何改进或者变型均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主张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击剑比赛用剑道,包括剑道本体和裁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剑道本体包括剑道单板和连接侧板,所述剑道单板通过连接侧板连接,并通过铆钉固定在连接侧板上,所述剑道还包括侧灯槽,所述侧灯槽连接在连接侧板靠外一侧上,所述侧灯槽上还设置有透光盖板,所述灯槽内设置有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所述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分别通过导线与裁判器电连,所述裁判器内设置有控制左半场小灯和右半场小灯亮灭的控制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击剑比赛用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侧板靠外的一侧设置有开口向下的凹槽,所述侧灯槽一侧设置有配合连接的凸台,所述凹槽与凸台配合连接侧灯槽与连接侧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击剑比赛用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侧板和侧灯槽均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击剑比赛用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侧灯槽内设置的左、右半场小灯也可采用LED灯条。
【文档编号】A63B71/06GK104436603SQ201410730214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4年12月4日 优先权日:2014年12月4日
【发明者】李哲峰, 李哲明 申请人:无锡威豪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