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摇摆电瓶碰碰车,包括:
一车身,所述车身设有一驾驶室,一座椅和多个指示灯;
一车架,所述车架设有一框架,多个车轮,一方向盘和一转轴,所述车轮包括至少一前车轮和两个后车轮,所述转轴连接所述前车轮和所述方向盘;
一摇摆机构,所述摇摆机构具有一主动轮,一从动轮组件和一摇摆架构,所述摇摆架构与所述车身相互固定并通过主动轴和所述从动轴与所述框架相连;
一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一电瓶,一马达和多个齿轮,所述电瓶和所述马达分别固定于所述框架,所述马达通过所述齿轮分别与所述后车轮和所述主动轮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摇摆电瓶碰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室为敞篷设计,所述方向盘设于所述驾驶室前部,所述座椅设于所述驾驶室后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摇摆电瓶碰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灯包括两个前车灯,两个尾灯和一电源指示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摇摆电瓶碰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车轮为一个,并通过一固定轴与所述转轴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摇摆电瓶碰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轮组件包括多个从动轮和一从动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摇摆电瓶碰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瓶为12V,18AH或20AH的铅酸蓄电池。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摇摆电瓶碰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底部与所述摇摆架构连接处外套设一防撞圈。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摇摆电瓶碰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圈为海绵和橡胶的双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