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变形拼接组合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5369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变形拼接组合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变形拼接组合件。



背景技术:

现有的拼接式可拆卸组合件多为利用组合件组成部件之间的卡槽、燕尾槽、插孔并利用部件之间的摩擦适配形成拼接结构,将各个组合件的零部件组合为各种不同样式、不同结构的组合件模型,常规的拼接组合件大多是由塑料制成,虽然可以在一定范围进行适当弯曲、变形,但其变形的幅度很小,也就是说拼接都是在原有的槽、孔的变形范围之内进行,可塑性较差,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有现有技术中采用可变形的材质,比如JP2004298531 A和US6641453B1的变形部件都是杆体进行变形,而插接用的基座是无法产生形变的。此外,现有技术中的基座和连接杆体都是需要单独制作的,也就是说为了制作组合件,而制作组合件,一般制作成本高,购买也花费了家庭不少资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变形拼接组合件,一方面,拼接零件和基座之间不是简单的孔或者槽的插接,而是采用柔性连接部件进行耦合插接,插接后,拼接部件和基座之间可以进行大范围的相对移动,也就是,插接端固定,另一端可大范围移动;另一方面,其拼接用的零部件采用直筒瓶,该直筒瓶首先可以作为水、饮料或奶等液体的存储载体,在用尽瓶内水、饮料或奶后,将原来的封装瓶体的封装部件移除,就形成了拼接组合件的拼接零部件之一,从而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节约了购买成本;再一方面,水、饮料或奶制品的厂家,可以以低廉的成本制作出基座,并将其和装有饮品的直筒瓶一起搭售,用户购买了装有饮品的直筒瓶,饮用完后又可以作为拼接组合件二次利用,激起了购买欲望,厂家也获得了销量,从而实现双赢。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变形拼接组合件,

所述可变形拼接组合件包括若干直筒瓶,至少一个六通连接部件,所述六通连接部件包括基座,所述基座上包括上孔、下孔、左孔、右孔、前孔和后孔,共六个呈对称分布的孔结构,所述孔结构上设置有柔性连接件;

所述直筒瓶包括直筒瓶上部,直筒瓶瓶体和直筒瓶下部,所述直筒瓶上部为用可分离式封装部件封装的开口,所述直筒瓶下部为具有凹部的封闭瓶底,其中一个直筒瓶上部的开口在移除所述封装部件后,所述开口能够嵌入另一个直筒瓶的封闭瓶底的凹部中;

所述直筒瓶上部的开口和/或所述直筒瓶下部的封闭瓶底均能够嵌入所述柔性连接件,所述直筒瓶嵌入所述柔性连接件后,所述直筒瓶以所述柔性连接件的中心线为轴线能够在相对于所述轴线成60度的角度范围内移动。

其中,所述基座以及其孔结构上设置的柔性连接件之间为一体成型结构或者分体结构。

其中,所述直筒瓶上部的开口的高度为15mm,所述直筒瓶下部的封闭瓶底的凹部的高度为15mm。

其中,所述直筒瓶上部的开口的直径为35mm,所述直筒瓶下部的封闭瓶底的凹部的直径为35mm。

其中,所述直筒瓶瓶体的直径为36mm,所述直筒瓶整体的高度为140mm。

其中,所述直筒瓶的容积为100mL。

其中,所述直筒瓶可用于存储水、饮料或奶,并用可分离式封装部件封装,用尽瓶内水、饮料或奶后,将所述可分离式封装部件移除并清洗所述直筒瓶,将所述直筒瓶用于和所述柔性连接件嵌入连接。

其中,所述基座的材质硬度大于所述柔性连接件的材质的硬度。

下面通过具体实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叙述。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为带有可分离式封装部件的直筒瓶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移除可分离式封装部件的直筒瓶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六通连接部件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六通连接部件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直筒瓶和六通连接部件组合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变形拼接组合件,具体如图3和图4所示,其中,上孔、下孔、左孔、右孔、前孔和后孔未用附图标记标示,所述可变形拼接组合件包括若干直筒瓶10,至少一个六通连接部件,所述六通连接部件包括基座21,所述基座21上包括上孔、下孔、左孔、右孔、前孔和后孔,共六个呈对称分布的孔结构,所述孔结构上设置有柔性连接件22;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直筒瓶10包括直筒瓶上部11,直筒瓶瓶体12和直筒瓶下部13,所述直筒瓶上部11为用可分离式封装部件封装的开口,所述直筒瓶下部13为具有凹部的封闭瓶底,其中一个直筒瓶上部11的开口在移除所述封装部件后,所述开口能够嵌入另一个直筒瓶的封闭瓶底的凹部中,它们之间的嵌入由于有一定的尺寸的公差,因此,嵌入方式产生一定的应力,从而保证嵌入的牢固。

如图5所示,所述直筒瓶上部11的开口和/或所述直筒瓶下部13的封闭瓶底均能够嵌入所述柔性连接件22,所述直筒瓶10嵌入所述柔性连接件22后,所述直筒瓶10以所述柔性连接件22的中心线为轴线能够在相对于所述轴线成60度的范围内移动。图5中虚线所示出的为所示直筒瓶由于连接有柔性连接件22,其可以一端固定,另一端向上移动,作为示意图,图5中仅仅示出了右侧直筒瓶的移动情况,实际地,其余的连接于六通连接部件的柔性连接件的其他直筒也同样可以做出类似的移动。

采用上述结构的可变形拼接组合件,其拼接零件和基座之间不是简单的孔或者槽的插接,而是采用柔性连接部件进行耦合插接,插接后,拼接部件和基座之间可以进行大范围的相对移动,也就是,插接端固定,另一端可大范围移动,从而,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拼接组合件,尤其是可变形的拼接组合件,仅仅依靠插接杆部件或者柱部件的变形,实现组合件整体变形的技术效果,当然,本申请中的变形除了依靠柔性连接件的变形,实现直筒瓶插接角度的大幅度变化外,还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直筒瓶也同样采用具有一定形变性质的材质制成,进一步提升变形的多样性。

另外,所述基座21与所述柔性连接件22为一体成型结构或者分体结构,即,六通连接部件的孔结构和柔性连接件之间采用一体成形制成,一般地,基座的材质硬度大于所述柔性连接件的材质的硬度,另外,六通连接部件的孔结构和柔性连接件之间采用分体结构,也就是说,它们之间是分离的两个部件通过卡合、螺纹、胶合等机械结构固定连接为一个整体。

另外,对所述直筒瓶的具体参数,容积等做了进一步优化和限定,所述直筒瓶上部11的开口的高度h1为约15mm,所述直筒瓶下部13的封闭瓶底的凹部的高度h2为约15mm。所述直筒瓶上部11的开口的直径d1为约35mm,所述直筒瓶下部13的封闭瓶底的凹部的直径d2为约35mm。所述直筒瓶瓶体12的直径D为约36mm,所述直筒瓶10整体的高度H为约140mm。所述直筒瓶10的容积为约100mL。其中,所述直筒瓶10可用于存储水、饮料或奶等液体,并用可分离式封装部件封装,用尽瓶内水、饮料或奶后,将所述可分离式封装部件移除并清洗所述直筒瓶,将所述直筒瓶10用于和所述柔性连接件22嵌入连接。

作为实施例给出的可变形拼接组合件,其一,一个直筒瓶的上部和另一个直筒瓶的下部,可以进行具有一定应力或者摩擦力的嵌入卡合,其高度、直径和容积的设置,使得直筒瓶之间保证卡合力达到一定力度,又使得直筒瓶具有一定的存储液体的能力;其二,拼接用的零部件采用直筒瓶,该直筒瓶首先可以作为水、饮料或奶等液体的存储载体,在用尽瓶内水、饮料或奶后,将原来的封装瓶体的封装部件移除,就形成了拼接组合件的拼接零部件之一,从而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节约了比如玩具的购买成本;其三,水、饮料或奶制品的厂家,可以以低廉的成本制作出基座,和承装有饮品的直筒瓶一起搭售,用户购买了直筒瓶承装的饮品,用完后又可以作为拼接组合件二次利用,激起了购买欲望,厂家也获得了销量,从而实现双赢。

作为改型实施方式,上述可变形拼接组合件同样包括若干直筒瓶、至少一个六通连接部件,所述六通连接部件包括基座,所述基座上包括上孔、下孔、左孔、右孔、前孔和后孔,共六个呈对称分布的孔结构,之前的实施例中孔结构上设置有柔性连接件,当柔性连接件和基座采用分体式结构时,也可以将所述柔性连接件移除,所述六通连接部件和直筒瓶分别设置螺纹、卡扣等结构,实现六通连接部件和直筒瓶直接拼接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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