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标枪背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28413阅读:537来源:国知局
一种标枪背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器械领域,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标枪背包。



背景技术:

标枪是田径运动中的一个投掷器械之一,枪杆多为合金材质,中间粗,两头细,且两头附有金属头,目前标枪的短途搬运(自器材室搬至训练场地)采用人工搬运的形式,工作人员(学生)一次性手持多个标枪,搬运过程中会出现标杆中途掉落、标枪端头刺伤工作人员的情况,这就带来了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专门的标枪搬运工具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标枪背包,本实用新型可用于短途的、集中的搬运标枪,有效的避免搬运过程中标枪刺伤工作人员的情况,同时具有较高的搬运效率,具有结构简单、插装方便、性能可靠等优先,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标枪背包,包括背包本体和肩带,所述背包本体为六面体状,且其前、后两端面均为弧形面,所述的前端面上均匀的设有多个贯通槽,所述贯通槽上端的端口处固定有一个标杆夹持装置,所述肩带固定于背包本体的内侧。

进一步的,所述标杆夹持装置包括旋转轴、弹簧和两个对称分布的夹持臂,所述标杆夹持装置通过旋转轴固定在背包本体上,所述的两个夹持臂相对的套装在旋转轴上,所述弹簧的中部套装在旋转轴上。

进一步的,所述弹簧为扭力弹簧,所述弹簧的两个扭力臂分别贴附在所述夹持臂上。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臂的横截面为S形,夹持臂的中部的上下边缘上均设有向内弯折的衔接片,所述衔接片上设有通孔,所述夹持臂通过所述的通孔套装在所述旋转轴上。

进一步的,所述肩带为两个,每个所述肩带的上下两端均固定在所述背包本体的内端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肩带的长度可调。

进一步的,所述背包本体为胶乳海绵制品。

优选的,所述背包本体的内端面及下端面上附有一层橡胶,以提高背包本体的承载力。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可用于短途的、集中的搬运标枪,有效的避免搬运过程中标枪刺伤工作人员的情况,同时解决了以往只能由工作人员手持搬运、搬运过程易掉落的问题,同时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插装方便、性能可靠等优先,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限定。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其中:1-背包本体,2-肩带,3-标杆夹持装置,4-夹持臂,5-贯通槽,6-衔接片,7-标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示例性的,旨在对本申请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实施例1为本申请的一种典型的实施方式,如图1-3所示,一种标枪背包,包括背包本体1和肩带2,所述背包本体1为六面体状,且其前、后两端面均为弧形面,所述的前端面上均匀的设有多个贯通槽5,所述贯通槽5上端的端口处固定有一个标杆夹持装置3,所述肩带2固定于背包本体1的内侧。

所述标杆夹持装置3包括旋转轴、弹簧和两个对称分布的夹持臂4,所述标杆夹持装置3通过旋转轴固定在背包本体1上,所述的两个夹持臂4相对的套装在旋转轴上,所述弹簧的中部套装在旋转轴上。

所述弹簧为扭力弹簧,所述弹簧的两个扭力臂分别贴附在所述夹持臂4上。

所述夹持臂4的横截面为S形,夹持臂的中部的上下边缘上均设有向内弯折的衔接片6,所述衔接片6上设有通孔,所述夹持臂4通过所述的通孔套装在所述旋转轴上。

所述肩带2为两个,每个所述肩带2的上下两端均固定在所述背包本体1的内端面上。

所述肩带2的长度可调。

所述背包本体1为胶乳海绵制品。

实施例2:

与实施例1的不同在于:所述背包本体的内端面及下端面上附有一层橡胶(附图中未给出示意),以提高背包本体的承载力。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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