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玩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56647发布日期:2019-07-13 09:04阅读:791来源:国知局
停车场玩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停车场玩具。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玩具,但是目前市面上的玩具普遍存在缺乏实际性的缺点,如目前市面上的停车场玩具存在缺乏实际性的缺点,其无法实现对真实停车场的结构进行模拟,从而会使得儿童缺乏乐趣。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停车场玩具,其能够实现对真实的立体停车场的模拟,且其内部通过提升平台的设置,能够提升待停放的玩具车到停车平台所在位置处,这样一来,使得停车场玩具更为逼真,能够增加儿童玩耍时的乐趣。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停车场玩具,包括底座,底座上安装有停车架,停车架中设置有若干层由下至上分布的停车平台,停车架一侧的底座上安装有螺旋式的行车道,每一层的停车平台均与行车道连通,停车架一侧的底座上设置有控制箱,控制箱的前侧可竖向滑动地连接有用于将玩具车提升到其中一个停车平台所在位置处的提升平台,控制箱内部安装有用于驱动提升平台向上滑动的驱动机构,提升平台与控制箱之间设置有锁紧机构,位于提升平台一侧的底座的边缘处安装有可供玩具车滑动到提升平台上的坡道。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驱动机构包括位于控制箱内部的动力箱,提升平台的背部固定有支撑板,动力箱与支撑板的背部固定,动力箱上端的两侧均可转动地连接有滚轮,滚轮滑动配合在控制箱内部的滑轨上,动力箱下端的一侧可转动地连接有驱动轮,驱动轮可滑动地配合在滑轨上,动力箱内部安装有用于驱动驱动轮转动的扭簧,扭簧一端与驱动轮的边缘处连接,扭簧的另一端与动力箱的内壁固定,控制箱内部安装有在动力箱下移到位后用于锁紧动力箱的锁定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锁定结构包括设置在控制箱内部的转动架,转动架的上端与控制箱的内壁铰接,转动架朝向动力箱的一侧设置有卡钩,动力箱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可与卡钩配合卡接的凸台,转动架上端与控制箱的内壁之间设置有用于驱动转动架转动以使卡钩卡接到凸台上的第一拉簧,第一拉簧的两端分别与转动架的上端和控制箱的内壁固定,转动架的下端伸入在底座中,底座的内顶部上可转动地连接有用于驱动转动架转动以使卡钩脱离凸台的转动杆,底座上可转动地连接有用于驱动转动杆转动以使转动杆顶推转动架的按钮,按钮的上端凸出于底座的上端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锁紧机构包括可转动的连接在支撑板背部的转动块,转动块的上端与支撑板转动连接,控制箱的内壁上竖向固定有齿条,转动块朝向齿条的一侧设置有用于与齿条配合卡紧的卡块,转动块的下端通过第二拉簧与支撑板的背部拉紧,第二拉簧的两端分别与转动块和支撑板固定,提升平台的前侧可转动地连接有推块,转动块下端朝向推块的一侧设置有用于与推块相抵的顶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底座上设置有车库,车库下方的底座的内顶部上可转动地连接有旋转架,旋转架的上端面上设置有用于将玩具车从车库中顶出的凸起,底座中设置有可供凸起穿过的通孔,底座上安装有用于推动旋转架转动以使凸起将玩具车从车库中顶出的按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每个停车平台靠近行车道的一侧均可转动的连接有一挡板,挡板的其中一端与停车架铰接,与停车架铰接的一端的挡板上设置有转动手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坡道朝向底座的一端设置有嵌块,底座上设置有可与嵌块嵌合的嵌槽。

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对真实的立体停车场的模拟,且其内部通过提升平台的设置,能够提升待停放的玩具车到停车平台所在位置处,这样一来,使得停车场玩具更为逼真,能够增加儿童玩耍时的乐趣。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2中A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3中B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图4中C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图5中D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10为图1中E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的停车场玩具,包括底座1,底座1上安装有停车架2,停车架2中设置有若干层由下至上分布的停车平台21,停车架2一侧的底座1上安装有螺旋式的行车道3,每一层的停车平台21均与行车道3连通,停车架2一侧的底座1上设置有控制箱4,控制箱4的前侧可竖向滑动地连接有用于将玩具车提升到其中一个停车平台21所在位置处的提升平台5,控制箱4内部安装有用于驱动提升平台向上滑动的驱动机构,提升平台5与控制箱4之间设置有锁紧机构,位于提升平台5一侧的底座1的边缘处安装有可供玩具车滑动到提升平台5上的坡道6。

驱动机构包括位于控制箱4内部的动力箱7,提升平台5的背部固定有支撑板51,动力箱7与支撑板51的背部固定,动力箱7上端的两侧均可转动地连接有滚轮71,滚轮71滑动配合在控制箱4内部的滑轨41上,动力箱7下端的一侧可转动地连接有驱动轮72,驱动轮72可滑动地配合在滑轨41上,动力箱7内部安装有用于驱动驱动轮72转动的扭簧,扭簧一端与驱动轮的边缘处连接,扭簧的另一端与动力箱7的内壁固定,控制箱4内部安装有在动力箱7下移到位后用于锁紧动力箱7的锁定结构;上述结构中的驱动轮采用的是橡胶轮,驱动轮与滑轨紧贴,在动力箱向下移动时,扭簧被收卷起来,当动力箱向上移动时,扭簧能够推动动力箱上移,即能够带动支撑板和提升平台上移。

锁定结构包括设置在控制箱4内部的转动架8,转动架8的上端与控制箱4的内壁铰接,转动架8朝向动力箱7的一侧设置有卡钩81,动力箱7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可与卡钩81配合卡接的凸台73,转动架8上端与控制箱4的内壁之间设置有用于驱动转动架8转动以使卡钩81卡接到凸台73上的第一拉簧82,第一拉簧82的两端分别与转动架8的上端和控制箱4的内壁固定,转动架8的下端伸入在底座1中,底座1的内顶部上可转动地连接有用于驱动转动架8转动以使卡钩81脱离凸台73的转动杆83,底座1上可转动地连接有用于驱动转动杆83转动以使转动杆83顶推转动架8的按钮84,按钮84的上端凸出于底座1的上端面。

锁紧机构包括可转动的连接在支撑板51背部的转动块9,转动块9的上端与支撑板51转动连接,控制箱4的内壁上竖向固定有齿条42,转动块9朝向齿条42的一侧设置有用于与齿条42配合卡紧的卡块91,转动块9的下端通过第二拉簧92与支撑板51的背部拉紧,第二拉簧92的两端分别与转动块9和支撑板51固定,提升平台5的前侧可转动地连接有推块52,转动块9下端朝向推块52的一侧设置有用于与推块52相抵的顶杆93;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首先向下按动推块,推块被按下时,推块推动顶杆,转动块转动,卡块脱离齿条,此时,提升平台、支撑板和动力箱会向下移动,动力箱上的驱动轮沿滑轨滚动,动力箱中的扭簧被收卷起来,当动力箱移动到最底部时,动力箱上的凸台与卡钩卡接;然后将需要提升的玩具车放置在提升平台上,接着按动按钮,按钮推动转动杆转动,转动杆推动转动架转动,转动架上的卡钩脱离凸台,然后向下轻按推块,推块顶推转动块上的卡块脱离齿条后,动力箱中的扭簧能够带动动力箱、支撑板和提升平台上移,提升平台即可将玩具车输送到需要的高度(某一个停车平台所在位置处),当释放推块时,在第二拉簧的作用下,转动块上的卡块重新与齿条卡接,即能够实现对提升平台的锁紧。

底座1上设置有车库11,车库11下方的底座1的内顶部上可转动地连接有旋转架12,旋转架12的上端面上设置有用于将玩具车从车库11中顶出的凸起121,底座1中设置有可供凸起121穿过的通孔13,底座1上安装有用于推动旋转架12转动以使凸起121将玩具车从车库11中顶出的按杆14;当将玩具车放置在车库上时,按下按杆后,按杆驱动旋转架转动,凸起从通孔中伸出并顶推玩具车,玩具车被推动后,即可从车库中滑出。

每个停车平台21靠近行车道3的一侧均可转动的连接有一挡板22,挡板22的其中一端与停车架2铰接,与停车架2铰接的一端的挡板22上设置有转动手柄221;通过挡板的设置,通过转动手柄转动挡板后,玩具车即可从停车平台上滑动到行车道上。

坡道6朝向底座1的一端设置有嵌块61,底座1上设置有可与嵌块61嵌合的嵌槽15;通过采用这种结构后,具有坡道与底座连接方便的优点。

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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