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体育教学器材用广播体操用演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61002发布日期:2019-10-28 22:36阅读:522来源:国知局
一种体育教学器材用广播体操用演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教学器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体育教学器材用广播体操用演示设备。



背景技术:

广播体操是一项广为人知,练习者众多的体育运动。广播体操是一种徒手操,不用器械,只要有限的场地就可以开展,通常跟随广播进行锻炼,也可以用口令指挥节奏。从80年代末期,广播体操曾经在中央电视台CCTV2频道播放过一段时间,2005年从CCTV2停播,2010年8月9日起,每天上午10时和下午3时,北京体育广播将会每天播出2遍第8套广播体操。目前国内校园学生较多,一般均为统一时间全校师生同做广播体操,教学问题较为麻烦,一直未有可供众多师生共同观看学习的演示设备,学习效率较低,不能满足人们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体育教学器材用广播体操用演示设备,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体育教学器材用广播体操用演示设备,包括机箱,所述机箱的一侧开有散热孔,所述散热孔的一侧固定有控制盒,所述机箱的一端固定有拉手,所述机箱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置物台,所述置物台的前方固定有光学设备,所述光学设备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投影器,所述投影器的一端开有投光孔,所述投光孔的下方焊接有拉伸板,所述拉伸板的一端套接有吸盘,所述吸盘的一端固定有投影布,所述机箱的底端固定连接有滚动脚。

进一步地,所述机箱的内部一端固定有蓄电箱,所述蓄电箱的一侧固定有电脑主机。

进一步地,所述投光孔的数量为两个,所述投光孔相对投影布对称布置。

进一步地,所述置物台位于机箱的顶端,所述置物台为圆盘形。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盒的一端连接电脑主机,所述电脑主机的一侧外壁连接散热孔。

进一步地,所述光学设备和投影器均与电脑主机电性连接,所述投光孔与投影布相互配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种实用新型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非常适合用于体育广播体操教学演示:

1)通过将电脑设备和投影设备相结合,架空投影屏幕,可实现使用影像设备现场示范教学的效果,同时机器构造简单,组件多为目前技术领域较为成熟的设备组合,具有很好的可行性;

2)通过双投光孔设计,可结合计算机分屏技术将广播体操的正面、背面演示同时播放,更有利于准确、高效率的教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投影布;2、吸盘;3、拉伸板;4、散热孔;5、滚动脚;6、机箱;7、控制盒;8、拉手;9、置物台;10、光学设备;11、投影器;12、投光孔;13、电脑主机;14、蓄电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体育教学器材用广播体操用演示设备,包括机箱6,所述机箱6的一侧开有散热孔4,所述散热孔4的一侧固定有控制盒7,所述机箱6的一端固定有拉手8,所述机箱6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置物台9,所述置物台9的前方固定有光学设备10,所述光学设备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投影器11,所述投影器11的一端开有投光孔12,所述投光孔12的下方焊接有拉伸板3,所述拉伸板3的一端套接有吸盘2,所述吸盘2的一端固定有投影布1,所述机箱6的底端固定连接有滚动脚5。

其中,所述机箱6的内部一端固定有蓄电箱14,所述蓄电箱14的一侧固定有电脑主机13,蓄电箱14用于设备供电,使得设备 可随时移动和使用。

其中,所述投光孔12的数量为两个,所述投光孔12相对投影布1对称布置,投光孔12可分别将体操示范员的正面、背面同时展示。

其中,所述置物台9位于机箱6的顶端,所述置物台9为圆盘形,置物台9可盛放电脑或外存储设备等器械,便于音频连接。

其中,所述控制盒7的一端连接电脑主机13,所述电脑主机13的一侧外壁连接散热孔4,电脑主机13直接对广播体操音频进行解析播放。

其中,所述光学设备10和投影器11均与电脑主机13电性连接,所述投光孔12与投影布1相互配合,投影器11和光学设备10均为目前技术成熟的设备,可直接与电脑主机13连接配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体育教学器材用广播体操用演示设备,使用时,需提前将蓄电箱14电量充满,通过拉手8和滚动脚5可将机箱6推动至任意便于展示教学的地点,再将显示器或外存储设备连接至机箱6内的电脑主机13,通过投影器11和投光孔12将音频投射在投影布1上,通过拉伸板3可调整投影布1的位置,即可达到随时便于对广播体操的演示功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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