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羽毛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360002发布日期:2020-07-04 04:33阅读:391来源:国知局
人造羽毛球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关于一种人造羽毛球,特别是关于一种人造羽毛球的毛片。



背景技术:

羽毛球比赛为常见且盛行的球类运动,打者以打击羽毛球做为比赛方式。传统的羽毛球,其主要的结构是天然羽毛结合于球头。其中,天然羽毛多为鹅毛或鸭毛,并经漂白筛选后再制成羽毛球。然而,天然羽毛的取得越来越困难,且筛选的程序繁复且耗工。因此,市面上亦有人造羽毛球,试图解决天然羽毛短缺且筛选繁复的问题。

然而,多数的人造羽毛球是由尼龙所制成的软性球架取代天然羽毛,借由软性球架的结构承载打击时产生的气流。然而,此种软性球架制成的羽毛球,其所提供的打击触感不如天然羽毛制成之羽毛球,难为使用者所接受。

目前亦有中国台湾m539370专利案提出以密度介于0.9g/cm3至1.48g/cm3之间的塑料制成毛片,并于毛片上开设密集的孔洞或切口,借由此设计以更贴近天然羽毛球的触感。如图1所示,图1为现有人造羽毛球的示意图。此类型的人造羽毛球9的毛片90具有密集的孔洞91,每个毛片90约具有20个左右的孔洞91。然而,孔洞91的数量多、面积小,进而造成部分使用者可能会对密集的孔洞91或切口有不适感。另外,于毛片90上开设密集的孔洞91或切口,于制造毛片90时,更需经多次穿孔的操作,进而有改良的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上述课题,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人造羽毛球,借由于毛片设置穿孔,并界定穿孔的尺寸,除了使打击羽毛球时可更贴近天然羽毛球的触感,更可解决现有具有密集孔洞的毛片可能造成使用者的不适感、及制造步骤繁琐的问题。

为达成上述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人造羽毛球,其包括一球头、多个毛杆及多个毛片。各该些毛杆的一端插设于球头。该些毛片的其中之二连接于该些毛杆的其中之一,且该二毛片分别连接于该毛杆的相对二侧,并分别于该毛杆形成一连接部。连接部具有一前端及一后端。各该些毛片具有一第一长度与一第一宽度。各该些毛片包括二穿孔,该二穿孔分别位于连接部的相对二侧,且靠近于连接部的前端。各穿孔的一长轴平行于连接部。各穿孔具有一第二长度及一第二宽度。第二长度之于第一长度的比值介于0.22至0.31之间,第二宽度之于第一宽度的比值介于0.06至0.28之间。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该些毛片实质上为筝形的构型,并具有一长对角线与一短对角线,长对角线与连接部相互重叠。第一长度为长对角线的长度,第一宽度为短对角线的长度。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穿孔的形状实质上为长方形,且第二长度介于8.2毫米至10.7毫米之间,第二宽度介于1毫米至3毫米之间。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第一长度介于35毫米至37毫米之间,第一宽度介于13毫米至15毫米之间。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穿孔具有一前缘,各穿孔的前缘与连接部的前端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一第三长度,第三长度介于3毫米至8毫米之间。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穿孔的前缘与短对角线相互重叠。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穿孔的前缘较短对角线靠近于连接部的前端。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穿孔具有一后缘,各穿孔的后缘与连接部的后端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一第四长度,第四长度介于20毫米至22毫米之间。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穿孔与连接部之间具有一第三宽度,第三宽度介于1.4毫米至2.5毫米之间。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该些毛片更包括至少二子穿孔,该些子穿孔分别位于连接部的相对二侧,该些子穿孔较该二穿孔靠近于连接部的后端。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各该些子穿孔为一多边形孔、或一圆孔。

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穿孔及子穿孔的配置为相互对称,并以连接部为一对称轴。

承上所述,依据本发明之人造羽毛球,其中毛片具有二穿孔。穿孔可提供不同于毛片其他部分的风阻,并借由限定穿孔的尺寸(第二长度之于第一长度的比值介于0.22至0.31之间,第二宽度之于第一宽度的比值介于0.06至0.28之间),使其产生的风阻变化可贴近天然羽毛制成的羽毛球。因此,打击本发明的羽毛球时,可产生与天然羽毛制成的羽毛球相似的击球感。

另外,相较于现有毛片的多个孔洞,本发明之羽毛球的毛片仅需设置对称的二个穿孔,即可达到相同的提升击球感的效果。可同时达到简化毛片的工艺,及避免使用者产生密集恐惧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人造羽毛球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羽毛球的立体示意图。

图3a及图3b为图2所示的毛片的平面示意图。

图3c为本实施例的毛片与现有多个孔洞的毛片的打感比较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毛片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的毛片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的第四实施例的毛片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为:

人造羽毛球1、9毛片10、10a、10b、10c、90

连接部11、11a、11b、11c前端111、111a

后端112、112b、112c穿孔12、12a、12b、12c

子穿孔13b、13c球头20

毛杆30长对角线40

短对角线50、50a孔洞91

前缘f第一长度l1

第二长度l2第三长度l3

第四长度l4后缘r

第一宽度w1第二宽度w2

第三宽度w3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让贵审查委员能更了解本发明的技术内容,特举较佳具体实施例说明如下。

图2为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羽毛球的立体示意图,图3a及图3b为图2所示的毛片的平面示意图,其中,图3b为说明毛片尺寸的示意图。请先参考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人造羽毛球1,其包括多个毛片10、一球头20、及多个毛杆30。多个毛杆30间隔地设置于球头20,且每个毛杆30的其中一端插设于球头20,另一端则设置有毛片10。需先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是借由毛片10的特殊结构,使人造羽毛球1的打击手感较贴近天然羽毛所制成的羽毛球。其中,每二片毛片10分别与一只毛杆30组合,亦即,多个毛片10的其中之二连接于多个毛杆30的其中一。又,每二片毛片10分别连接于该只毛杆30的相对二侧,并于毛杆30形成一连接部11。具体而言,于二毛片10的其中一表面涂覆黏胶,并将有黏胶的表面黏合于毛杆30的相对二侧,最后再压合二片毛片10的其他部分,使二片毛片10亦可相互黏合。需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称毛片10黏合于毛杆30的部位为连接部11,故连接部11与毛杆30皆呈长直状,而前述其他部分是未与毛杆30黏合的部分。又,连接部11纵列于毛片10,且连接部11具有相对的一前端111及一后端112,后端112靠近于球头20。

又,本实施例的毛片10亦为人造的毛片,以取代天然的羽毛。其中,毛片10是由密度介于0.9g/cm3至1.48g/cm3之间的塑料所制成,而塑料的种类可例如但不限于低密度聚乙烯(lowdensitypolyethylene,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inearlowdensitypolyethylene,lldp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pet)、聚乙烯树脂(polyethylene,pe)、聚丙烯(polypropylene,pp)、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abs)、聚酰胺(polyamide,pa)及发泡性聚乙烯(extrudedpolyethylene,epe)等塑料材质。较佳的,毛片10可以为低密度聚乙烯(ldpe)及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的组合。

请参考图3a所示,毛片10的整体构形大致对应于天然羽毛球的羽毛的构形。具体而言,毛片10可以为相互对称的构型,且是以连接部11为对称轴呈现相互对称的构型。以图3a的视角为例,连接部11的左、右二侧分别呈现类似钝角三角形的构形,例如钝角的角度可介于110度至135度之间,且钝角的相邻二边为弧形,使毛片10的外形较为圆滑。由于本实施例的连接部11的左、右二侧非为平整的钝角三角形,故称其为类似钝角三角形的构型。在其他实施例中,亦可依据所需的打击手感调整毛片10的外型。

详细而言,本实施例的毛片10实质上为筝形的构型,并具有一长对角线40与一短对角线50,而长对角线40与连接部11的位置实质上相互重叠。又,毛片10具有一第一长度l1与一第一宽度w1,第一长度l1即为长对角线40的长度,而第一宽度w1即为短对角线50的长度。较佳的,第一长度l1可介于35毫米至37毫米之间,第一宽度w1可介于13毫米至15毫米之间。又,毛片10的厚度介于0.7mm至1.8mm之间。制造者可依照所需之配重、风阻大小调整所需的面积及厚度。

在本实施例中,各毛片10包括二穿孔12,且二个穿孔12分别位于连接部11的相对二侧。较佳的,二侧的穿孔12以连接部11为对称轴,对称地配置于毛片10,且二侧的穿孔12实质上为相同的构型,以下以其中一侧的穿孔12为例说明。在本实施例中,穿孔12为长形结构,较佳的,穿孔12的形状实质上为长方形,且穿孔12的长轴平行于连接部11。具体而言,制造者可使用刀具分别于连接部11的二侧进行切割,以切断毛片10的部分塑料纤维。刀具较佳为长方形的结构,并使刀具的长轴与连接部11平行排列后,于毛片10进行切割,以形成长方形的切口,此即为穿孔12。

本实施例的毛片10(不具有穿孔12的部分)主要为塑料纤维密度高区域,而穿孔12为无塑料纤维分布的区域。人造羽毛球1在飞行过程中,可借由穿孔12与毛片10其他区域的材料密度差异,以产生不同的风阻。在本实施例中,借由限定穿孔12的尺寸,即可使人造羽毛球1在飞行的过程中,产生不同的风阻,亦可产生不同的打击触感,以下就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为例说明。

穿孔12具有一第二长度l2及一第二宽度w2,在本实施例中,穿孔12的尺寸的限制如:第二长度l2之于第一长度l1的比值介于0.22至0.31之间;第二宽度w2之于第一宽度w1的比值介于0.06至0.28之间。较佳的,第二长度l2可介于8.2毫米至10.7毫米之间;第二宽度w2可介于1毫米至3毫米之间。本实施例的穿孔12的第二长度l2是以8.65毫米为例,而第二宽度w2是以1毫米为例,故本实施例的穿孔12的面积是以8.65平方毫米为例。在本实施例中,仅需于连接部11的二侧分别设置穿孔12,并限制借由前述限制,即可达到产生不同的风阻,以提升击球感的效果。

除了穿孔12的尺寸,穿孔12的分布位置亦会产生不同的击球感。较佳的,穿孔12位于靠近毛片10的前端111处,及靠近于连接部11处。具体而言,穿孔12具有一前缘f,而穿孔12的前缘f与连接部11的前端111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一第三长度l3,且第三长度l3介于3毫米至8毫米之间。在本实施例中,穿孔12的前缘f与短对角线50相互重叠,且第三长度l3可介于5.5毫米至6毫米之间。又,穿孔12与连接部11之间具有一第三宽度w3,第三宽度w3可介于1.4毫米至2.5毫米之间,较佳可以为1.44毫米。

另外,本实施例的穿孔12具有一后缘r,穿孔12的后缘r与连接部11的后端112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一第四长度l4,第四长度l4可介于20毫米至22毫米之间,较佳可以为21.35毫米。

相较于现有毛片的多个孔洞,本实施例的毛片10仅需设置对称之二穿孔12,即可达到相同的提升击球感的效果。除了可简化毛片10的工艺,对于有密集恐惧症的使用者而言,本实施例的毛片10避免使用者产生密集恐惧的情形。请参考图3c所示,图3c为利用本实施例的人造羽毛球1与现有的人造羽毛球9进行打感测试的结果示意图。本实施例的人造羽毛球1的毛片10具有二个面积约8.65平方毫米的穿孔12,如图2所示,而现有的人造羽毛球9的毛片90具有约20个面积约1平方毫米的孔洞91,如图1所示。需先说明的是,图3c的「球路控制(9分制)」的字段是由使用者以网前搓球的技巧,分别对本实施例的人造羽毛球1及现有的人造羽毛球9进行「球路控制」的评分,满分为9分。如图3c所示,本实施例的人造羽毛球1(7.5分)相较于现有的人造羽毛球9(4.3分),使用者更容易控制本实施例的人造羽毛球1的球路。此外,不论是飞行状况、及飞行速度,本实施例的人造羽毛球1皆优于现有的人造羽毛球9。由图3c的「整体评分」结果可知,本实施例的毛片10不仅可取代现有具有多个孔洞91的毛片9,且效果更优于现有的毛片9。

在其他实施例中,穿孔12的前缘f亦可较短对角线50靠近于连接部11的前端111,如图4所示,图4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毛片10a的示意图。第二实施例的穿孔12a的前缘f与连接部11a的前端111a之间的第三长度l3可以为4毫米,而穿孔12a的本身的第二长度l2可以为10.65毫米。关于其他尺寸及配置位置的限制,可参考第一实施例的毛片10,于此不加赘述。

如前述,本实施例的穿孔12、12a大致为长形结构的孔洞。在其他实施例中,除了穿孔12、12a以外,更可包括其他子穿孔。图5为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的毛片10b的示意图,请参考图5所示。各毛片10b更包括至少二子穿孔13b,图5是以二个子穿孔13b为例,且二个子穿孔13b分别位于连接部11b的相对二侧。较佳的,二侧的子穿孔13b相互对称,亦即,以连接部11b为对称轴,对称地配置于毛片10b。又,子穿孔13b较穿孔12b靠近于连接部11b的后端112b。又,本实施例的子穿孔13b为多边形孔,且以四边形孔洞为例。

另外,本发明并不限制子穿孔13b的数量、或形状。图6为本发明的第四实施例的毛片10c的示意图,请参考图6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毛片10c包括六个子穿孔13c,且对称地位于连接部11c的相对二侧,及三个子穿孔13c位于连接部11c的左侧、三个子穿孔13c位于连接部11c的右侧。又,本实施例的子穿孔13c的构型为圆孔,在其他实施例中,子穿孔13c亦可以为其他不规则的形状,本发明并不限制。同样的,子穿孔13c较穿孔12c靠近于连接部11c的后端112c,且穿孔12c及子穿孔13c亦可以连接部11c为对称轴,对称地配置于毛片10c。

综上所述,依据本发明的人造羽毛球,其中毛片具有二穿孔。穿孔可提供不同于毛片其他部分的风阻,并借由限定穿孔的尺寸(第二长度之于第一长度的比值介于0.22至0.31之间,第二宽度之于第一宽度的比值介于0.06至0.28之间),使其产生的风阻变化可贴近天然羽毛制成的羽毛球。因此,打击本发明的羽毛球时,可产生与天然羽毛制成的羽毛球相似的击球感。

另外,相较于现有毛片的多个孔洞,本发明的羽毛球的毛片仅需设置对称的二个穿孔,即可达到相同的提升击球感的效果。可同时达到简化毛片的工艺,及避免使用者产生密集恐惧的效果。

应注意的是,上述诸多实施例是为了便于说明而举例,本发明所主张的权利范围自应以权利要求所述为准,而非仅限于上述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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