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874075发布日期:2020-08-14 20:02阅读:421来源:国知局
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攀树装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绳索的使用以及收放,具体为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



背景技术:

攀树运动作为一项新兴的体育运动,从国外引入我国已有多年,已成为最受人们欢迎的户外休闲活动之一。在传统的攀树运动中,需要将攀树绳绕过树木枝干,使攀树绳垂下,让攀登者沿攀树绳进行上升或下降。在此过程中,攀树绳会与树木枝干产生摩擦,由于树木枝干会比较粗糙,这会加速攀树绳的磨损,缩短攀树绳的使用寿命;另外由于攀树绳的截面通常为圆形,在攀爬者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与树木枝干产生滑移,给攀树者的安全造成隐患。

因此亟需一种装置操作简单,能够收放攀树绳,且能够是实现保护攀树绳的攀树绳收放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该收放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使用安全、方便携带且能够起到保护攀树绳的目的,延长攀树绳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该收放装置包括:摩擦带、抛绳袋、牵引球和牵引绳,其中,所述摩擦带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连接环和第二连接环,所述摩擦带用于连接保护所述牵引绳或攀树绳;所述抛绳袋连接所述牵引绳或所述攀树绳,用于牵引所述牵引绳或所述攀树绳;以及所述牵引球设置于所述牵引绳或所述攀树绳上,用于挂靠或摘取所述摩擦带时限制所述摩擦带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连接环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连接环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连接环和所述第二连接环材质为铝镁合金,表面进行剖光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连接环和所述第二连接环的表面均进行阳极氧化着色处理,用于通过颜色区分所述第一连接环和所述第二连接环。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抛绳袋上设置有第三连接环,用于连接所述牵引绳或所述攀树绳,所述抛绳袋的袋内装有配重。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抛绳袋能够穿过所述第一连接环,不能穿过所述第二连接环。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牵引球为塑胶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牵引球上设置有通孔,用于穿过以及固定绳环,所述绳环用于连接所述牵引绳或所述攀树绳。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牵引球能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连接环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连接环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牵引绳长度为10m~100m,所述牵引绳为hmpe材质。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方法,该使用方法包括:s1:将抛绳袋绑在牵引绳一端,并将抛绳袋穿过第一连接环后抛掷过树梢;s2:解开抛绳袋后用牵引绳穿过第二连接环,再次绑住抛绳袋;s3:下拉牵引绳直到抛绳袋带动第二连接环绕过树梢,摩擦带悬挂在树梢上;s4:解开抛绳袋,用牵引绳绑住攀树绳,并向下牵拉牵引绳;s5:攀树绳依次穿过第二连接环和第三连接环之后,将攀树绳的两端固定好;s6:使用完毕后,用攀树绳绑住牵引球与牵引绳,下拉攀树绳,牵引球带动扁带环从树梢脱离;以及s7:待攀树绳全部收理完毕后,解下摩擦带与牵引球,下拉牵引绳,并收好牵引绳,操作完成。

根据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具有以下益处:该收放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使用安全、方便携带且能够起到保护攀树绳的目的,延长攀树绳的使用寿命。与现有技术相比,该收放装置减少了攀树绳与树干的摩擦,大大的提升的使用的安全性以及攀树绳的使用寿命。

应了解的是,上述一般描述及以下具体实施方式仅为示例性及阐释性的,其并不能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欲主张的范围。

附图说明

下面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的一部分,其绘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所附附图与说明书的描述一起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摩擦带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抛绳袋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牵引球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一。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二。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三。

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四。

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五。

图9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六。

图10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七。

图1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八。

图1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攀树绳收放装置的使用流程图九。

附图标记说明:

1-摩擦带、2-抛绳袋、3-牵引球、4-牵引绳、5-攀树绳;

11-第一连接环、12-第二连接环、21-第三连接环、31-绳环。

具体实施方式

现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多种示例性实施方式,该详细说明不应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应理解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某些方面、特性和实施方案的更详细的描述。

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或精神的情况下,可对本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做多种改进和变化,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由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得到的其他实施方式对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得的。本申请说明书和实施例仅是示例性的。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该收放装置包括:摩擦带1、抛绳袋2、牵引球3和牵引绳4。其中,如图1所示,摩擦带1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连接环11和第二连接环12,摩擦带1用于连接保护牵引绳4或攀树绳5。抛绳袋2连接牵引绳4或攀树绳5,用于牵引牵引绳4或攀树绳5。牵引球3设置于牵引绳4或攀树绳5上,用于挂靠或摘取摩擦带1时限制摩擦带1的位置。

本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摩擦带1的材质为涤纶材质,带宽为2.5cm~3.5cm,摩擦带为扁平带状,与树干之间具有极强的摩擦力,可以有效避免打滑。摩擦带1两端的第一连接环11的直径大于第二连接环12的直径。且第一连接环11和第二连接环12材质为铝镁合金,表面进行剖光处理,第一连接环11和第二连接环12的表面均进行阳极氧化着色处理,用于通过颜色区分第一连接环11和第二连接环12。

本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如图2所示,抛绳袋2上设置有第三连接环21,第三连接环21用于连接牵引绳4或攀树绳5,抛绳袋2的袋内装有配重。优选的,抛绳袋2的材质为尼龙材质,重量250g,长12cm,宽4cm。且抛绳袋2能够穿过第一连接环11,不能穿过第二连接环12。另外,第三连接环21同样也是能够穿过第一连接环11,不能穿过第二连接环12。

本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牵引球3为塑胶材质。如图3所示,牵引球3上设置有通孔,用于穿过以及固定绳环31,绳环31用于连接牵引绳4或攀树绳5。牵引球3的直径为25mm~30mm,小于第一连接环11的直径,大于第二连接环12的直径,牵引球3能够穿过第一连接环11,不能穿过第二连接环12。

另外,本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牵引绳4长度为10m~100m,直径1mm~1.5mm,牵引绳4为hmpe材质。

本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该收放装置的使用方法包括:

步骤s1:将抛绳袋绑在牵引绳一端,并将抛绳袋穿过第一连接环后抛掷过树梢。如图4所示,牵引绳的一端与抛绳袋上的第三连接环绑在一起,再将抛绳袋穿过摩擦带上的第一连接环,然后将抛绳袋投掷过树梢,牵引绳在抛绳袋的带动下跨过树梢,此时抛绳袋和摩擦带分别位于树梢的两侧。

步骤s2:解开抛绳袋后用牵引绳穿过第二连接环,再次绑住抛绳袋。牵引绳在抛绳袋的带动下跨过树梢后,将抛绳袋从牵引绳上解开,将牵引绳绳头穿过摩擦带上的第二连接环,然后再将抛绳袋与第二连接环处的牵引绳绑在一起。此时,如图5所示,摩擦带的第一连接环和第二连接环分别位于树梢的两侧。

步骤s3:下拉牵引绳直到抛绳袋带动第二连接环绕过树梢,摩擦带悬挂在树梢上。如图6所示,向下拉第一连接环一侧的牵引绳,因为抛绳袋无法穿过第二连接环,所以第二连接环在抛绳袋的带动下想上移动,直到第二连接环跨过树梢,此时摩擦带悬挂在树梢上。

步骤s4:解开抛绳袋,用牵引绳绑住攀树绳,并向下牵拉牵引绳。如图7所示,松开第一连接环一侧的牵引绳,让抛绳袋在重力作用下带动牵引绳向下移动。然后,如图8所示,解开抛绳袋,将攀树绳绑在牵引绳上,向下牵拉第一连接环一侧的牵引绳,使的第二连接环一侧的攀树绳想上移动。

步骤s5:攀树绳依次穿过第二连接环和第三连接环之后,将攀树绳的两端固定好。如图9所示,攀树绳依次穿过第二连接环和第三连接环之后,需要先将攀树绳固定好,然后才可以进行使用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危险。

步骤s6:使用完毕后,用攀树绳绑住牵引球与牵引绳,下拉攀树绳,牵引球带动扁带环从树梢脱离。如图10所示,攀树绳使用完毕后,将牵引球和牵引绳绑在第一连接环一侧的攀树绳的绳头上,然后向下牵拉第二连接环一侧的攀树绳。如图11所示,在向下牵拉攀树绳的过程中,牵引球首先通过第一连接环,然后牵引绳也穿过第一连接环,因为牵引球的直径大于第二连接环的直径,所以牵引球无法通过第二连接环,因此在攀树绳收到向下的牵拉力的作用下会出现图12中的情况,摩擦带上第二连接环在受到牵拉力的作用下从树梢上移动。为了避免摩擦带从树梢上掉落下来造成人员受伤,因此需要对树梢另一侧的牵引绳施加一个拉力,该拉力小于攀树绳受到的向下的牵拉力,保证摩擦带缓缓降落,避免出现操作人员受伤的风险。

步骤s7:待攀树绳全部收理完毕后,解下摩擦带与牵引球,下拉牵引绳,并收好牵引绳,操作完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做出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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