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172751发布日期:2021-03-05 19:37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属于训练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


背景技术:

2.广义上讲,体能是适应外界环境的能力,主要包括享受活动乐趣、适应突发状况的能力;对公安人员而言,体能主要指公安人员的身体形态、运动素质以及身体机能等,主要包括力量、灵敏度、柔韧度以及速度等,对公安人员而言,不单单包括运动素质,还包括实战技能,如格斗技巧、追捕能力、擒拿能力等;体能水平的高低与人体的形态学特征存在密切的关系,直接关系着人体机能特征;体能主要受到六大因素的影响,分别是柔韧性、平衡性、力量、心血管耐力、敏捷性与肌肉强力与耐力;体能作为身体的能力,是人体在生活与运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主要指身体基本活动能力以及身体素质,需要注意体能与身体素质是不同的,身体素质只是体能的基础;公安人员作为一个较为特殊的职业,所提到的体能与广义上的体能存在一些差距,由于公安人员面临着危险,面对许多艰苦的条件,如夜战、长途作战、恶劣的环境、地形以及高温严寒等气候等,对体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公安人员具备较好的体能,能够在艰苦条件下完成任务,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具有较好的敏捷性、灵活性、耐力以及柔韧度。
3.当公安人员独自进行力量训练时,包括自由力量训练以及固定器械力量训练;特别是对于自由力量训练时,例如杠铃,当训练者力量达到极限时,训练者极易出现所推举杠铃的握持不稳定,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相应的训练需相应的器材,不能够一物多用,不能够灵活运用。因此,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就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实用性强、安全性强、能够有效增强肌肉力量训练的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
5.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立式支撑架和卧式支撑架,所述立式支撑架包括支撑板、支撑杆和引体向上杆,所述支撑板相互平行对称设有一组,所述支撑板顶部中心位置均垂直固定连接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之间靠近顶部位置设有引体向上杆,所述支撑板与所述支撑杆连接处的对应位置设有第一加固杆,所述支撑杆一侧从上到下依次设有卧推架、第一承压架和第二承压架,所述卧推架内的所述支撑杆对应位置上设有杠铃放置架,所述支撑杆另一侧设有深蹲架,所述卧式支撑架包括仰卧起坐架、躺卧板、头枕、支杆、承压轴、滚轮和限位杆,所述躺卧板一端连接头枕,所述头枕端部设有把手,所述躺卧板另一端设有支杆,所述支杆与所述躺卧板之间设有第二加固杆,所述支杆连接承压轴,所述承压轴两端均套设有滚轮,所述支杆靠近承压轴位置上设有所述仰卧起坐架,所述躺卧板侧部靠近所述头枕位置设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能够卡合在所述第一承压架或第二承压架上。
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是:公安人员的训练者可通过训练器材进行深蹲
杠铃、卧推杠铃、单杠和仰卧起坐训练,能够够一物多用,灵活运用,减少成本的投入;进行深蹲杠铃训练时,将杠铃置于深蹲架内,从而使杠铃在蹲架内上下移动,防止训练过程中杠铃掉落在地上,避免砸伤训练者;进行卧推杠铃训练时,杠铃置于卧推架内,训练者躺在躺卧板上训练,从而使杠铃在卧推架内上下移动,可将杠铃卡合在杠铃放置架上,同样能够防止训练过程中杠铃掉落在地上,避免砸伤训练者。
附图说明
7.图1为本发明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结构示意主视图,其中立式支撑架和卧式支撑架未组装的结构。
8.图2为本发明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结构示意左视图,其中仅示出卧式支撑架的结构。
9.图3为本发明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结构示意左视图,其中仅示出立式支撑架的结构。
10.图4为本发明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结构示意右视图,其中仅示出立式支撑架的结构。
11.图5为本发明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结构示意主视图,其中立式支撑架和卧式支撑架组装的结构,为限位杆卡合在第一承压架上。
12.图6为本发明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的结构示意主视图,其中立式支撑架和卧式支撑架组装的结构,为限位杆卡合在第二承压架上。
13.在图中,1.支撑板,2.支撑杆,3.引体向上杆,4.第一加固杆,5.卧推架,6.第一承压架,7.第二承压架,8.杠铃放置架,9.深蹲架,10.仰卧起坐架,11.躺卧板,12.头枕,13.支杆,14.承压轴,15.滚轮,16.限位杆,17.把手,18.第二加固杆。
具体实施方式
14.下面给出的实施例拟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内容对本发明的一些非本质的改进和调整,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15.除非另有其它明确表示,否则在整个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术语“包括”或其变换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将被理解为包括所陈述的元件或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组成部分。
16.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17.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
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18.在图1至图6中,1.支撑板,2.支撑杆,3.引体向上杆,4.第一加固杆,5.卧推架,6.第一承压架,7.第二承压架,8.杠铃放置架,9.深蹲架,10.仰卧起坐架,11.躺卧板,12.头枕,13.支杆,14.承压轴,15.滚轮,16.限位杆,17.把手,18.第二加固杆。
19.一种公安人员体能训练用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立式支撑架和卧式支撑架,立式支撑架包括支撑板1、支撑杆2和引体向上杆3,支撑板1相互平行对称设有一组,支撑板1顶部中心位置均垂直固定连接支撑杆2,支撑杆2之间靠近顶部位置设有引体向上杆3,支撑板1与支撑杆2连接处的对应位置设有第一加固杆4,支撑杆2一侧从上到下依次设有卧推架5、第一承压架6和第二承压架7,卧推架5内的支撑杆2对应位置上设有杠铃放置架8,支撑杆2另一侧设有深蹲架9,卧式支撑架包括仰卧起坐架10、躺卧板11、头枕12、支杆13、承压轴14、滚轮15和限位杆16,躺卧板11一端连接头枕12,头枕12端部设有把手17,躺卧板11另一端设有支杆13,支杆13与躺卧板11之间设有第二加固杆18,支杆13连接承压轴14,承压轴14两端均套设有滚轮15,支杆13靠近承压轴14位置上设有仰卧起坐架10,躺卧板11侧部靠近头枕12位置设有限位杆16,限位杆16能够卡合在第一承压架6或第二承压架7上。
20.公安人员的训练者可通过训练器材进行深蹲杠铃、卧推杠铃、单杠和仰卧起坐训练,当进行深蹲杠铃训练时,将杠铃置于深蹲架9内,从而使杠铃在蹲架内上下移动,防止训练过程中杠铃掉落在地上,避免砸伤训练者;当进行引体向上训练时,将杠铃从卧推架5或深蹲架9内移出,通过引体向上杆3即可进行训练;当进行卧推杠铃训练时,先将躺卧板11通过限位杆16卡合在第一承压架6上,对应的躺卧板11呈水平状,头枕12呈向上倾斜状,然后将杠铃置于卧推架5内,训练者躺在躺卧板11上训练,从而使杠铃在卧推架5内上下移动,可将杠铃卡合在杠铃放置架8上;当进行仰卧起坐训练时,将躺卧板11通过限位杆16卡合在第二承压架7上,对应的躺卧板11呈向下倾斜状,训练者躺在躺卧板11上,脚放置在仰卧起坐架10上,进行训练。
21.本发明未详述部分为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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