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72542阅读:666来源:国知局
玩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玩具,尤其涉及通过磁力作用而形成的类似杂技表演的玩具。
【背景技术】
[0002]杂技表演往往能够带给孩子相比玩具而言更多的乐趣,而现实情况是:孩子若想观看真人杂技表演,需要花费金钱来购买门票,而且这种真人表演是有严格的时间和场地限制的。
[0003]传统的玩具一般分为固定形状的和可变形的两种,无论哪一种玩具都不可能发挥出如杂技表演般的艺术效果。

【发明内容】

[0004]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更具观赏性的玩具,该玩具可产生类似杂技表演般的艺术效果,可给与用户更加新颖的惊喜和知性的兴奋。
[0005]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玩具,包括具有圆形外表面的壳体和设置在壳体中的支架,所述支架与所述壳体转动配合,所述支架上设置有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一吸引部件;还包括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二吸引部件,所述第一吸引部件靠近所述壳体的内侧壁设置,所述第二吸引部件与第一吸引部件之间通过磁力相互吸引,所述第二吸引部件依靠与第一吸引部件之间的磁力作用贴附于壳体的外表面,由于所述支架与所述壳体之间转动配合,使得所述支架和第一吸引部件的共同重心始终位于壳体中心点的下方;以壳体圆心为支点,所述支架和第一吸引部件的共同重心产生的重力矩大于第一吸引部件与第二吸引部件之间的磁力产生的阻力矩。
[0006]进一步,所述第二吸引部件可在磁力的作用下沿壳体外表面滑动或滚动。
[0007]进一步,所述第二吸引部件构造成代表事物的模型,该模型在壳体滚动的时候可在壳体表面移动。
[0008]进一步,还包括代表事物的模型,所述模型与所述第二吸引部件连接。
[0009]进一步,所述模型为人物,所述第二吸引部件位于人物模型的腿部。
[0010]进一步,所述第一吸引部件和第二吸引部件各设置有两个,所述两个第一吸引部件在壳体滚动的过程中可来回摆动进而带动两个第二吸引部件相同时来回摆动,使得人物模型的腿部在壳体滚动的时候同时摆动。
[0011 ] 进一步,所述壳体为球形、圆筒形或椭圆形。
[0012]进一步,所述支架上还设置有电机和由所述电机驱动转动的轮子,所述轮子与所述壳体的内表面接触。
[0013]进一步,所述壳体为圆筒形,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一个与所述壳体同轴的转轴,转轴与所述壳体轴连接。
[0014]进一步,所述壳体为球形,所述支架具有多个支脚,每个支脚通过万向滚珠与壳体内表面接触。
[001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玩具,在壳体滚动的过程中,第二吸引部件可始终保持在壳体的上方,而不会随着所述壳体共同旋转,所述第二吸引部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可设置成为如芭蕾舞演员等人物,使得无论壳体如何滚动,上面的人物如耍杂技般始终在壳体上站立甚至一边站立一边旋转。
【附图说明】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0017]图1为实施例1中本发明玩具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2中本发明玩具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玩具的另一种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一种玩具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玩具,包括壳体I和设置在壳体I中的支架2,所述壳体I为圆筒形,所述支架2上设置有一个与所述壳体I同轴的转轴8,转轴8与所述壳体I轴连接,当然所述转轴也可与壳体同轴固定连接,所述支架再与转轴8轴连接;所述转轴8上方的支架2上设置有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一吸引部件3 ;还包括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二吸引部件4,所述第一吸引部件3靠近所述壳体I的顶部内侧壁设置,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与第一吸引部件3之间通过磁力相互吸引,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依靠与第一吸引部件3之间的磁力作用贴附于壳体I的外表面,由于所述支架2与所述壳体I之间转动配合,使得所述支架2和第一吸引部件3的共同重心始终位于壳体I中心点的下方,具体地,可在所述转轴8下方的支架2上设置配重;优选的,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可在磁力的作用下沿壳体I外表面滑动或滚动,具体地,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构造成代表事物的模型,如一种体积较小的铁珠或铁制的小汽车,当壳体I滚动的时候该铁珠或小汽车可始终保持在壳体I的顶部。
[0019]实施例2 —种玩具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玩具,包括壳体I和设置在壳体I中的支架2,所述壳体I为球形,所述支架2具有多个支脚9,每个支脚9通过万向滚珠与壳体I内表面接触,支架2上设置有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一吸引部件3 ;还包括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二吸引部件4,所述第一吸引部件3靠近所述壳体I的顶部内侧壁设置,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与第一吸引部件3之间通过磁力相互吸引,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依靠与第一吸引部件3之间的磁力作用贴附于壳体I的外表面;还包括代表事物的模型5,所述模型5与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连接;具体地,如图2所示,所述模型5为芭蕾舞演员,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位于芭蕾舞演员模型5的腿部。当壳体I滚动的时候该芭蕾舞演员模型5可始终保持在壳体I的顶部。
[002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吸引部件3和第二吸引部件4各设置有两个,所述两个第一吸引部件3在壳体I滚动的过程中可来回摆动进而带动两个第二吸引部件4相同时来回摆动,使得人物模型5的腿部在壳体I滚动的时候同时摆动。两个第二吸引部件4分别安装在人物模型5的两个腿部,当壳体滚动的时候,两个第一吸引部件3之间的来回摆动,可使得壳体上方的人物模型的两条腿如踩滚筒一样交叉运动。优选的,所述支架2上还设置有电机6和由所述电机6驱动转动的轮子7,所述轮子7与所述壳体I的内表面接触,所述电机6可通过无线信号接收电路板来控制启动,上述设置在实现遥控壳体主动滚动的同时,还可在所述轮子7的两侧端面上各设置有一个轴71,所述两个轴可分别通过两根带长条形腰形孔的摆杆10与两个第一吸引部件3连接,具体地,可将两个轴插入到对应侧摆杆的腰形孔中,同时两个第一吸引部件3分别与所述两个摆杆固定连接,且两个摆杆10之间通过铰接轴11铰接,即可达到轮子7转动,带动两个摆杆和人物模型的两条腿交叉运动。
[0021]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主权项】
1.一种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圆形外表面的壳体(I)和设置在壳体(I)中的支架(2 ),所述支架(2 )与所述壳体(I)转动配合,所述支架(2 )上设置有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一吸引部件(3);还包括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二吸引部件(4),所述第一吸引部件(3)靠近所述壳体(I)的内侧壁设置,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与第一吸引部件(3)之间通过磁力相互吸引,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依靠与第一吸引部件(3)之间的磁力作用贴附于壳体(I)的外表面,由于所述支架(2)与所述壳体(I)之间转动配合,使得所述支架(2)和第一吸引部件(3)的共同重心始终位于壳体(I)中心点的下方;以壳体(I)圆心为支点,所述支架(2)和第一吸引部件(3)的共同重心产生的重力矩大于第一吸引部件(3)与第二吸引部件(4)之间的磁力产生的阻力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可在磁力的作用下沿壳体(I)外表面滑动或滚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构造成代表事物的模型,该模型在壳体(I)滚动的时候可在壳体(I)表面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代表事物的模型(5),所述模型(5)与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型(5)为人物,所述第二吸引部件(4)位于人物模型(5)的腿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引部件(3)和第二吸引部件(4)各设置有两个,所述两个第一吸引部件(3)在壳体(I)滚动的过程中可来回摆动进而带动两个第二吸引部件(4)相同时来回摆动,使得人物模型(5)的腿部在壳体(I)滚动的时候同时摆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I)为球形、圆筒形或椭圆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上还设置有电机(6)和由所述电机(6 )驱动转动的轮子(7 ),所述轮子(7 )与所述壳体(I)的内表面接触。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I)为圆筒形,所述支架(2)上设置有一个与所述壳体(I)同轴的转轴(8),转轴(8)与所述壳体(I)轴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I)为球形,所述支架(2)具有多个支脚(9 ),每个支脚(9 )通过万向滚珠与壳体(I)内表面接触。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玩具,本发明的玩具,包括具有圆形外表面的壳体和设置在壳体中的支架,所述支架与所述壳体转动配合,所述支架上设置有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一吸引部件;还包括由铁磁性材料制成的第二吸引部件,所述第一吸引部件靠近所述壳体的内侧壁设置,所述第二吸引部件与第一吸引部件之间通过磁力相互吸引。本发明的玩具,在壳体滚动的过程中,第二吸引部件可始终保持在壳体的上方,而不会随着所述壳体共同旋转,所述第二吸引部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可设置成为如芭蕾舞演员等人物,使得无论壳体如何滚动,上面的人物如耍杂技般始终在壳体上站立甚至一边站立一边旋转。
【IPC分类】A63H11-00
【公开号】CN104587675
【申请号】CN201410780278
【发明人】王帅, 蒋太刚
【申请人】重庆花金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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