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94887发布日期:2019-01-04 23:45阅读:483来源:国知局
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制品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



背景技术:

在使用木工多功能机床对木材进行刨、钻、锯等工作时,加工木材所产生的木屑自由散落在机体内或环境之中,不及时除去,木屑可能会进入设备中,影响木材被加工面的加工质量,进而影响设备的工作效率,严重时甚至可能会因木屑集聚堵塞造成设备故障,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木屑逸散在工作环境中,也会污染空气影响人身健康。因此,需要设计一种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在工人使用木工多功能机床对木材进行刨、钻、锯等工作时,可使用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进行收集,以避免木屑乱飞,从而保障设备的工作效率,避免整个工作场所的扬尘和杂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在工人使用木工多功能机床对木材进行刨、钻、锯等工作时,可使用本实用新型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进行收集,避免木屑乱飞,同时避免整个工作场所的扬尘和杂乱。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包括收集罩、固定支座、进风管、布袋除尘器、连接管、引风机和出风管,所述收集罩竖直安装在所述固定支座上,所述收集罩呈内小外大的喇叭状,所述收集罩的开口端朝向木工多功能机床,所述收集罩开口端的形状为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侧面大小相匹配的长方形,所述收集罩上固定连接有用于过滤大颗粒木屑的滤网,所述收集罩的底部可拆卸固定连接有收集筐,所述收集罩通过所述进风管与所述布袋除尘器连通,所述布袋除尘器通过所述连接管与引风机连通,所述引风机上的出风口连通有出风管,所述布袋除尘器的底部安装有用于收集小颗粒木屑的集料斗。

所述收集筐在收集罩底部的可拆卸固定连接形式为螺栓连接。

所述的引风机和出风管之间还安装有消音器。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其一,收集罩呈喇叭状,可增加木屑的排放面积,同时,木屑被吸进喇叭状结构时有一个气流降速过程,一些较大的木屑易自然沉降而被收集在收集筐内。其二,本实用新型可实现两级过滤,先经过收集罩及滤网对大颗粒木屑进行第一次过滤,再经过布袋除尘器对小颗粒木屑进行第二次过滤,过滤效果好。其三,通过收集筐和集料斗收集到的木屑也可以进行回收再利用,以节约资源,比如用来做燃料和轻骨填充料,或是再复合成人造板,如中纤板,也可以作为造纸原料。

同时,收集筐的可拆卸形式便于工人取下收集筐进行清理。引风机在运转中产生的噪音会影响工人健康和干扰环境,所以在引风机的出风口安装消音器,可有效降低噪音污染。

综上,在使用木工多功能机床对木材进行刨、钻、锯等工作时,工人可使用本实用新型收集加工木材时产生的木屑,既能够避免木屑乱飞可能对木材被加工面的加工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设备的工作效率,也能够避免整个工作场所的扬尘和杂乱。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木工多功能机床的木屑收集装置,包括收集罩1、固定支座4、进风管5、布袋除尘器6、连接管7、引风机9和出风管11,所述收集罩1竖直安装在所述固定支座4上,所述收集罩1呈内小外大的喇叭状,所述收集罩1的开口端朝向木工多功能机床12,所述收集罩1开口端的形状为与木工多功能机床12的侧面大小相匹配的长方形,所述收集罩1上固定连接有用于过滤大颗粒木屑的滤网2,所述收集罩1的底部可拆卸固定连接有收集筐3,所述收集罩1通过所述进风管5与所述布袋除尘器6连通,所述布袋除尘器6通过所述连接管7与引风机9连通,所述引风机9上的出风口连通有出风管11,所述布袋除尘器6的底部安装有用于收集小颗粒木屑的集料斗8。

所述收集筐3在收集罩1底部的可拆卸固定连接形式为螺栓连接。收集筐3的可拆卸形式便于工人取下收集筐3进行清理。

所述的引风机9和出风管11之间还安装有消音器10。引风机9在运转中产生的噪音会影响工人健康和干扰环境,所以在引风机9的出风口安装消音器10,可有效降低噪音污染。

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的收集罩1安装于现有木工多功能机床12的侧面,收集罩1的开口端朝向木工多功能机床12,在对木材进行刨、钻、锯等工作时,木屑由于被引风机9吸引而随着气流被吸向收集罩1,通过喇叭状的收集罩1及滤网2的过滤,其中的大颗粒木屑被阻挡而被收集在收集筐3内,即完成进行第一次过滤,再经过布袋除尘器6,小颗粒木屑在布袋除尘器6中被过滤收集在集料斗8中,即完成第二次过滤,最后,经过滤木屑后的空气通过出风管11排向外界。

所述布袋除尘器6和引风机9均为现有常规装置,具体结构不再详述。

本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形状、材料、结构等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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