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咬彩脱色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0812阅读:4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咬彩脱色工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为一种咬彩脱色工艺,涉及一种在木制品表面涂布液体或其它流体的方法。
木制工艺品的着色方法有许多种,其效果也多种多样。现在已有人利用化学方法在木制品上进行艺术创作。如申请号为89105383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化学艺术画的制作方法,其实质是使用浓硫酸、磷酸、硅酸钠的混合液将木料进行炭化,从而在木料上展现中国水墨画的艺术效果。但这种方法得到得作品却有色彩单一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公开一种能够通过化学方法得到色彩丰富的木制工艺品的咬彩脱色工艺。
本发明包括下述步骤(1)在制成的木制品上施加所需的底色颜料;(2)将配制好的脱色剂至少一次施于涂有底色颜料的木制品上,使脱色剂与底色颜料进行反应;(3)将木制品进行干燥。本发明是通过脱色剂与底色颜料的进行中和、氧化等化学反应使底色颜料产生颜色的变化,从而达到特殊的艺术效果。如使用脱色剂在涂有底色的木制品上直接作画,则能产生具有朦胧效果的艺术作品。若将脱色剂淋洒在涂有底色的木制品上则会非常容易地得到一种色彩斑澜的效果,这种效果在艺术界被形象地称为“屋漏痕”。为产生多种不同的色彩或产生多层次的艺术效果,还可使用不同浓度或不同配比甚至不同成份的脱色剂对底色进行至少两次的脱色。利用本发明所得的木制品的色彩是由其底色颜料与脱色剂共同决定的。当底色颜料呈酸性时,使用碱性脱色剂;而当底色颜料呈碱性时,脱色剂则一般为酸性。例如采用酸性品色颜料作为底色颜料时,氨水、双氧水或氨水与双氧水及水的混合液均可作为脱色剂对其起到脱色的作用。而对于浓度为30%的双氧水及25-28%的氨水、脱色剂中双氧水及氨水可以各占50%,或双氧水、氨水、水各占1/3,另外还可为其它任何比例。当脱色剂的浓度较大时,脱色的速度会比较快,这就要在必要时及时用水冲洗木制品的表面以减慢或停止反应。
以下结合制作屋漏痕的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详细的说明。
利用本发明所最终得到的成品的色调决定于木料、底色及脱色剂。一般情况下,可采用不同浓度的氨水与双氧水的混合液作为脱色剂,若使用浓度为25-28%的氨水及30%的双氧水,当脱色剂中氨水及双氧水各占50%时,咬彩速度最快,一般立即就能显现脱色效果,且脱色面积迅速扩大。而当脱色剂中氨水、双氧水剂水各占1/3时,咬彩速度较慢,且咬彩的效果也较不明显。对于椴木制品,若使用红色的品色颜料为底色,则脱色后为红、黄混杂色的结果;若使用棕色为底色,则最终为红、棕混杂;若使用黑色为底色,则脱色后为红、黑混杂。因此,若对涂有黑色的椴木进行三次脱色,最终会得到黑、红、黄三色混杂的效果。对于红木制品,使用红色的底色颜料时,用浓度较低的脱色剂能使其脱为棕色,脱色剂浓度较高时,可脱为黄色甚至白色;而若其上的底色为棕色,浓度较低的脱色剂可将其脱色为绿色,浓度较高的脱色剂能将其脱为黄色。根据以上情况及设计构思,在木制品加工完成后,首先要在其表面涂上适当的底色颜料,然后将适当浓度的脱色剂淋洒在木制品的表面对底色颜料进行一次或多次脱色,在每次脱色过程中,根据脱色效果要及时用水冲洗。在脱色结束后将木制品进行干燥,最后在其表面涂上透明漆或封蜡处理。由于脱色剂与底色颜料是在相互渗透中完成其反应的,因此两者交界处会出现颜色的渐变,这便会产生朦胧的艺术效果。
在同一件木制品上进行着色时,本发明可以与其它着色工艺间隔使用。
权利要求
1.一种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它包括下述步骤(1)在制成的木制品上施加所需的底色颜料;(2)将配制好的脱色剂至少一次施于涂有底色颜料的木制品上,施脱色剂与底色颜料进行反应;(3)将木制品进行干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所说的底色颜料为酸性品色颜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所说的脱色剂为氨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所说的脱色剂为双氧水。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所说的脱色剂中含有氨水及双氧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对于25-28%的氨水和30%的双氧水,脱色剂中氨水和双氧水各占50%。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所说的脱色剂由氨水、双氧水和水配制而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对于25-28%的氨水及30%的双氧水,脱色剂中氨水、双氧水及水各占1/3。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或8所述的咬彩脱色工艺,其特征是在脱色剂与底色颜料反应一段时间后将木制品用水冲洗。
全文摘要
本发明为一种咬彩脱色工艺,涉及一种在木制品表面涂布液体或其它流体的方法。它包括下述步骤(1)在制成的木制品上施加所需的底色颜料;(2)将配制好的脱色剂至少一次施于涂有底色颜料的木制品上,施脱色剂与底色颜料进行反应;(3)将木制品进行干燥。它能够非常简单地在木制品上制出“屋漏痕”或制出具有朦胧效果的木制艺术品。
文档编号B27K5/00GK1107776SQ94114159
公开日1995年9月6日 申请日期1994年11月9日 优先权日1994年11月9日
发明者韩济平 申请人:韩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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