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纹绣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85760阅读:51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刺绣工艺技术,尤其是涉及一种纹绣的方法。



背景技术:

传统的掇花绣流行于上世纪70年代,绣品大多用于是门帘、窗帘、书包等小型应用装饰,没有形成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传世的艺术珍品,后逐渐衰退,传统的掇花绣为单面绣或双面绣,其绣制的方法是将图案拓印到绣布上,然后进行绣制,最后修剪或装裱,作品完成,在工艺美术的研究中发现掇花绣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图案呆板僵硬,艺术性差等缺点,掇花绣的刺绣工艺单一没有创作的空间,第一个工艺就是在好拓印花样的绣布一面直接绣制,掇出来的绣线套长短一致相等,没有层次,第二个工艺就是修剪,即平面式的修剪,把绣好的绣品直接用剪刀将绣线套剪开,作品完成,形成单一的平面化的图案,艺术性较低,装饰性较差,不能作为艺术品的摆设,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审美需要,故被时代所淘汰。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传统的掇花绣图案呆板僵硬,艺术性差,缺乏层次等缺点,本发明提供一种纹绣的方法。利用掇花绣绣线套可长、可短的特点,采取多种工艺手段使得传统的掇花绣工艺得以发展、延续,同时在不断探索,反复试验的基础上,对掇花绣进行了重大创新,添加了双面绣,双面异色绣,双面异色异像绣的新的艺术形式和品种,形成一种图案秀丽,色彩华美、浮雕感强烈、层次感突出的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市场前景广阔的工艺品。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由刺绣、修剪、化妆、固定整形、镶嵌构成,其纹绣的方法是,在织物上绘画出设计图案,采用刺绣方法绣制,绣制完成后对图案进行修剪、化妆、固定整形、镶嵌、装裱构成纹绣作品,所述的刺绣是在绣布的一面或两画出图形,使用传统的刺绣工具和方法刺绣,在绣布的正面或正反两面根据作者设计要求和后期制作的需要在绣针上使用不同长度套管掇出长短不等的绣线套,所述的修剪是根据绣品需要对长短不等的绣线套局部做不同的修剪或进行层层递进式的有深有浅的修剪,用打薄剪刀对

较长的且粗的绣线套进行打薄处理,所述的化妆是绣品修剪好后进行彩化补色根据图案要求用不同的化妆品或带有金属光泽的粉末或其他物质直接涂抹在设计的位置上,对绣品的同一面或两面进行化妆处理,所述的固定整形是按设计要求将绣品中修剪打薄留下的绣线进行固定整形,使用胶水、指甲油、油漆对修剪后的绣线进行精细的涂抹,然后在绣线的顶端反复点滴成小球形状,塑造出特殊的形状或按设计的方向倾倒,完成后干燥,增强物象立体感,所述的镶嵌是使用粘合剂或其它方法将装饰物直接粘牢在绣品的一面或正反两面指定的位置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所提供的纹绣是从一种民间传统的刺绣手法演变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掇花绣方法,在传统的刺绣基础上通过不同的工艺技术对传统绣法进行改革、创新,对掇花绣进行了重大创新,添加了双面绣,双面异色绣,双面异色异像绣的新的艺术形式和品种,使传统的刺绣作品呈现出新的美感和更强的生命力。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由刺绣、修剪、化妆、固定整形、镶嵌构成,是在织物上绘画出设计图案,采用刺绣方法绣制,绣制完成后对图案进行修剪、化妆、固定整形、镶嵌、装裱构成纹绣作品,所述的刺绣是在绣布的一面或两画出图形,使用传统的刺绣工具和方法刺绣,在绣布的正面或正反两面根据作者设计要求和后期制作的需要在绣针上使用不同长度套管掇出长短不等的绣线套,所述的修剪是根据绣品需要对长短不等的绣线套局部做不同的修剪或进行层层递进式的有深有浅的修剪,用打薄剪刀对较长的且粗的绣线套进行打薄处理,所述的化妆是绣品修剪好后进行彩化补色,根据图案要求用不同的化妆品或带有金属光泽的粉末或其他物质直接涂抹在设计的位置上,对绣品的同一面或两面进行化妆处理,所述的固定整形是按设计要求将绣品中修剪打薄留下的绣线进行固定整形,使用胶水、指甲油、油漆对修剪后的绣线进行精细的涂抹,然后在绣线的顶端反复点滴成小球形状,塑造出特殊的形状或按设计的方向倾倒,完成后干燥,增强物象立体感,所述的镶嵌是使用粘合剂或其它方法将装饰物直接粘牢在绣品的一面或正反两面指定的位置上。

在已完成的纹绣作品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可以得到双面绣,双面异色绣,双面异色异像绣的不同效果,双面绣和双面异色绣绣制完成后,作品一面有绣线套图案,另面为平面图案,绣线套图案的一面按照作品要求采取修剪工艺处理后呈现纹绣作品,平面图案的一面采取化妆工艺处理后呈现不同风格的作品,双面异色异像绣根据图案的构思,采用纹绣方法,作品一面有绣线套图案,另面为平面图案,双面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纹绣方法,可呈现两面不同物体图像的纹绣作品。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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