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2354阅读:3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晾衣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



背景技术: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顾名思义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依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因此,物联网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在物联网被广泛研究和应用的今天,如何将其应用在生活中任何可以被应用的方面,成为了人们研究的热点。

现实生活中,家中阳台上的窗户经常处于开启状态,下雨时会容易导致雨水打湿悬挂在晾衣杆上的衣服,从而对用户的生活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安装简单、结构合理、能够在检测到雨水打入时远程提醒用户关窗的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技术方案: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包括固定在墙顶的底座、呈中空管状设计的横杆以及用于连接所述底座与所述横杆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与所述横杆垂直,还包括竖杆、所述竖杆的一端与套杆头固定连接,所述竖杆与所述套杆头垂直,所述套杆头的内径小于所述横杆的内径,用于套入所述横杆的一端内;所述竖杆的外部设置有雨水传感器,内部设置有处理器、信号处理块以及无线传输器,所述雨水传感器与所述处理器连接,所述处理器与所述信号处理块连接,所述信号处理块与所述无线传输器连接,所述无线传输器透过无线网络与外部的终端设备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竖杆外部还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板,所述太阳能电池板与所述雨水传感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横杆表面开有一长形滑槽,所述长形滑槽内设置有呈中空状的滑块,所述竖杆上固定有凸起,所述凸起用于塞入所述滑块内以使所述竖杆在所述横杆上任意移动。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在竖杆外部的雨水传感器检测到户外扫进的雨水以确认雨水会打湿晾晒衣物,并通过设置在竖杆内部的处理器、信号处理块以及无线传输器的配合,将雨水扫进信息传送给终端设备以提示用户尽快关窗,给用户的生活带来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的工作原理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座,2.横杆,3.连接杆,4.竖杆,5.套杆头,6.雨水传感器,7.处理器,8.信号处理块,9.无线传输器,10.太阳能电池板,11.长形滑槽,12.滑块,13.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的工作原理结构示意图。具体的,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晾衣装置,其具体结构如下所示:包括固定在墙顶的底座1、呈中空管状设计的横杆2以及用于连接所述底座1与所述横杆2的连接杆3,所述连接杆3与所述横杆2垂直,还包括竖杆4,所述竖杆4的一端与套杆头5固定连接且垂直,所述套杆头5的内径小于所述横杆2的内径,用于套入所述横杆2的一端内;所述竖杆4的外部设置有雨水传感器6,内部设置有处理器7、信号处理块8以及无线传输器9,所述雨水传感器6与所述处理器7连接,所述处理器7与所述信号处理块8连接,所述信号处理块8与所述无线传输器9连接,所述无线传输器9透过无线网络与外部的终端设备连接。所述竖杆4外部还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板10,所述太阳能电池板10与所述雨水传感器6连接。

其中,设置竖杆4可以使雨水传感器6更加全面的检测到雨水,具体实施时,所述雨水传感器6检测雨水,通过处理器7进行数据处理,由所述信号处理块8转化为信号并通过所述无线传输器9传输到终端设备上给用户进行提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横杆2表面开有一长形滑槽11,所述长形滑槽11内设置有呈中空状的滑块12,所述竖杆4上固定有凸起13,所述凸起13用于塞入所述滑块12内以使所述竖杆4在所述横杆2上任意移动。如此,用户可以使所述竖杆4在所述横杆2的任意位置滑动,从而使所述雨水传感器6有效全面的检测到雨水。其中,最佳位置是将所述竖杆4移动到所述长形滑槽11的中间,即所述横杆2的中部位置。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是让熟悉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出的等同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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