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缝纫辅助设备,特别是暗式扣领尖领腰合领模板。
背景技术:
目前在服装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对特定款式的服装进行特殊的缝纫加工工序。暗式扣领尖领腰合领模板是一种能够针对多元素化的衣领进行合领加工的辅助模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高效率缝制、快速定位的暗式扣领尖领腰合领模板。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暗式扣领尖领腰合领模板,包括上缝制压板和下限位垫板,所述上缝制压板和下限位垫板翻折连接;所述上缝制压板与下限位垫板之间粘黏有上领尖定位压板和下暗式扣定装垫板,所述上领尖定位压板和下暗式扣定装垫板的面积小于上缝制压板和下限位垫板的面积,所述上领尖定位压板外侧边角处缝制有领尖定位插口,所述领尖定位插口与衣领上的领尖限位连接。
进一步,所述上缝制压板上开有第一缝制缺口,所述第一缝制缺口外围装有一层边框限位边,所述第一缝制缺口与下限位垫板上的第二缝制缺口相对应,所述第一缝制缺口与第二缝制缺口之间夹有衣领的边框。
更进一步,所述下暗式扣定装垫板的外侧边角处开有第二暗式扣压孔,所述第二暗式扣压孔与下限位垫板上的第一暗式扣压孔相对应。
更进一步,所述下暗式扣定装垫板外侧端领腰限位边和暗式扣限位边分别与领尖和领腰相对应。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暗式扣领尖领腰合领模板与现有技术相比较,从结构上来看,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分工定位缝纫的方式将整个模板分成了四个工位。上缝制压板、下限位垫板、上领尖定位压板和下暗式扣定装垫板,分别将衣领进行定位、装扣和缝边。有效的节约了测量时间,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暗式扣领尖领腰合领模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上缝制压板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上定位压板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下暗式扣定装垫板的俯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下限位垫板的俯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衣领的俯视图。
图中:1为上缝制压板、1-1为第一缝制缺口、2为上领尖定位压板、2-1为粘黏翻折凸边、2-2为领尖定位插口、3为下限位垫板、3-1为边框限位边、3-2 为第二缝制缺口、3-3为第一暗式扣压孔、4为下暗式扣定装垫板、4-1为第二暗式扣压孔、4-2为领腰限位边、4-3为暗式扣限位边、5为衣领、5-1为领尖、 5-2为领腰。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和图6所示,一种暗式扣领尖领腰合领模板,包括上缝制压板和下限位垫板,所述上缝制压板和下限位垫板翻折连接;所述上缝制压板1与下限位垫板3之间粘黏有上领尖定位压板2和下暗式扣定装垫板4,所述上领尖定位压板2和下暗式扣定装垫板4的面积小于上缝制压板1和下限位垫板3的面积,所述上领尖定位压板2外侧边角处缝制有领尖定位插口2-2,所述领尖定位插口2-2与衣领5上的领尖5-1限位连接。其中,为了有效的将需要加工的衣领5进行定位,将所述衣领5插入领尖定位插口2-2内。同时露出衣领5的领尖5-1、领腰5-2和边框。这样可以方便操作人员快速定位,不需要进行尺寸的计算。由于上领尖定位压板2和下暗式扣定装垫板4的面积小于上缝制压板1 和下限位垫板3的面积。这样可以利用这多出来的面积与衣领5露出的面积相互匹配,完成缝纫。
如图1、图3和图6所示,所述上缝制压板1上开有第一缝制缺口1-1,所述第一缝制缺口1-1外围装有一层边框限位边3-1,所述第一缝制缺口1-1与下限位垫板3上的第二缝制缺口3-2相对应,所述第一缝制缺口1-1与第二缝制缺口3-2之间夹有衣领5的边框。其中,为了提供缝纫的空间,在所述上缝制压板1和下限位垫板3上分别开设了第一缝制缺口1-1和第二缝制缺口3-2,这两个缺口相互翻折对应。操作人员可以对应缺口位置对衣领5进行快速的缝合。
如图1、图3、图4和图5所示,所述下暗式扣定装垫板4的外侧边角处开有第二暗式扣压孔4-1,所述第二暗式扣压孔4-1与下限位垫板3上的第一暗式扣压孔3-3相对应。其中,为了在衣领5的边角处安装暗式扣,于是将衣领暗式扣的安装点与第二暗式扣压孔4-1和第一暗式扣压孔3-3相对应,之后完成安装。
如图1、图4和图5所示,所述下暗式扣定装垫板4外侧端领腰限位边4-2 和暗式扣限位边4-3分别与领尖5-1和领腰5-2相对应。其中,为了将领尖5-1 和领腰5-2的局部领域进行缝合,将所述领尖5-1和领腰5-2分别与领腰限位边4-2和暗式扣限位边4-3进行对应,这样可以将需要缝合的区域明显标出。缩短了技术人员的工作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
综上,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分工定位缝纫的方式将整个模板分成了四个工位。上缝制压板1、下限位垫板3、上领尖定位压板2和下暗式扣定装垫板4,分别将衣领进行定位、装扣和缝边。有效的节约了测量时间,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熟练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可以对本实施方式作出多种变更或修改,而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仅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