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防静电面料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防静电丝绸面料。
背景技术:
丝绸面料舒适、吸音、吸尘、耐热、抗紫外线、吸/放湿性好的优点,还具有较好的散热性和保暖性。但是在空气干燥时,由丝绸布料制成的贴身衣物时在起静电时会贴附皮肤,降低人体舒适度,影响了美感。因此,现有的丝绸面料,在空气干燥时易起静电,使得面料贴附皮肤,降低人体舒适度,影响美感,不适宜用作贴身衣物的布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防静电丝绸面料。本发明在空气干燥时不易起静电,面料不会贴附皮肤,可提高人体舒适度,不影响美感,可用作贴身衣物的布料。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防静电丝绸面料,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采用经二重组织织造,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表经和里经为丝绸纱线,所述丝绸纱线为自捻纱,所述丝绸纱线由长丝绸纤维制得,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纬纱为防静电纱线,所述防静电纱线为环锭纱,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
前述的防静电丝绸面料中,所述长丝绸纤维的长度为170-190mm,所述丝绸纱线的细度为24-30dtex。
前述的防静电丝绸面料中,所述丝绸纱线的细度为26-28dtex。
前述的防静电丝绸面料中,所述短导电纤维为碳纤维。
前述的防静电丝绸面料中,所述短导电纤维的长度为50-70mm,所述防静电纱线的细度为14-20dtex。
前述的防静电丝绸面料中,所述防静电纱线的细度为16-18dtex。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发明采用经二重组织织造,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表经和里经为丝绸纱线,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纬纱为防静电纱线,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所述防静电纱线可将丝绸面料产生的静电迅速释放,从而消除丝绸面料产生的静电。所述丝绸纱线由长丝绸纤维制得,使得丝绸面料的光泽度好,提高面料的质感。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可使防静电丝绸面料的保暖性更好。所述纬纱的细度比经纱的细度小,所述防静电纱线为环锭纱,可使防静电丝绸面料更紧致,弹性更好。本发明在空气干燥时不易起静电,面料不会贴附皮肤,可提高人体舒适度,不影响美感,可用作贴身衣物的布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发明限制的依据。
实施例1。防静电丝绸面料,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采用经二重组织织造,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表经和里经为丝绸纱线,所述丝绸纱线为自捻纱,所述丝绸纱线由长丝绸纤维制得,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纬纱为防静电纱线,所述防静电纱线为环锭纱,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
所述长丝绸纤维的长度为170mm,所述丝绸纱线的细度为24dtex。
所述短导电纤维为碳纤维。
所述短导电纤维的长度为50mm,所述防静电纱线的细度为14dtex。
实施例2。防静电丝绸面料,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采用经二重组织织造,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表经和里经为丝绸纱线,所述丝绸纱线为自捻纱,所述丝绸纱线由长丝绸纤维制得,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纬纱为防静电纱线,所述防静电纱线为环锭纱,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
所述长丝绸纤维的长度为190mm,所述丝绸纱线的细度为30dtex。
所述短导电纤维为碳纤维。
所述短导电纤维的长度为70mm,所述防静电纱线的细度为20dtex。
实施例3。防静电丝绸面料,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采用经二重组织织造,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表经和里经为丝绸纱线,所述丝绸纱线为自捻纱,所述丝绸纱线由长丝绸纤维制得,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纬纱为防静电纱线,所述防静电纱线为环锭纱,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
所述长丝绸纤维的长度为180mm,所述丝绸纱线的细度为26dtex。
所述短导电纤维为碳纤维。
所述短导电纤维的长度为60mm,所述防静电纱线的细度为16dtex。
实施例4。防静电丝绸面料,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采用经二重组织织造,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表经和里经为丝绸纱线,所述丝绸纱线为自捻纱,所述丝绸纱线由长丝绸纤维制得,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纬纱为防静电纱线,所述防静电纱线为环锭纱,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
所述长丝绸纤维的长度为1800mm,所述丝绸纱线的细度为28dtex。
所述短导电纤维为碳纤维。
所述短导电纤维的长度为60mm,所述防静电纱线的细度为18dtex。
实施例5。防静电丝绸面料,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采用经二重组织织造,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表经和里经为丝绸纱线,所述丝绸纱线为自捻纱,所述丝绸纱线由长丝绸纤维制得,所述防静电丝绸面料的纬纱为防静电纱线,所述防静电纱线为环锭纱,所述防静电纱线由短导电纤维制得。
所述长丝绸纤维的长度为180mm,所述丝绸纱线的细度为27dtex。
所述短导电纤维为碳纤维。
所述短导电纤维的长度为60mm,所述防静电纱线的细度为17dtex。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