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链布带水洗定型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0164667发布日期:2020-03-24 21:22阅读:1148来源:国知局
拉链布带水洗定型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拉链生产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拉链布带水洗定型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拉链布带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如下程序:织带(编织拉链的两侧布带)、整理(将编织好的布带整理有序)、定型(对布带进行定型)、卷带(将布带卷在纱筒上成为布带卷)、染色(将卷好的布带卷,放进染缸进行染色)、干燥(对染好色的布带进干燥处理)。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拉链布带,比如黑色纤维编织的拉链布带,无需进行染色,但是需要进行水洗。目前在实际生产中,对于这些需水洗的拉链布带仍然采用常规的拉链布带生产工艺,仅仅是将染色工序调整为水洗工序(染缸内不加染料,只加水),如图1所示,其工艺流程为:织带→整理→定型→卷带→水洗→干燥。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拉链布带水洗定型方法,改进需水洗的拉链布带的生产工艺,缩短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拉链布带水洗定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布带以条状牵引穿过水洗装置,进行水洗处理;

(2)将从水洗装置穿出的布带再以条状牵引穿过定型机,进行加热定型处理;

(3)收集整理从定型机穿出的布带。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1)中,布带在水洗装置内连续穿过交错排列的水洗滚筒,水洗滚筒浸泡在水中。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1)中,水洗装置包括热水洗装置和冷水洗装置,布带先后穿过热水洗装置和冷水洗装置,进行热水洗和冷水洗处理。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1)中,热水洗温度为40~80℃,所述冷水洗温度为10~30℃。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1)中,布带在水洗装置内的停留时间为1~3分钟。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1)中,水洗装置内通入空气进行曝气搅拌。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2)中,布带在定型机内连续穿过交错排列的定型滚筒,定型滚筒处于热空气环境中。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2)中,加热定型温度为150~185℃。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步骤(2)中,布带在定型机内的停留时间为6~8分钟。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同时有1~20条布带并排穿过水洗装置和定型机,布带之间通过分带装置隔开。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改进了需水洗的拉链布带的生产工艺,改变了现有工艺将布带卷在纱筒上进行离线水洗的方式,改进为将布带以条状牵引穿过水洗装置水洗的方式,并且将水洗工序置于定型工序前,将水洗后的布带再直接以条状牵引穿过定型机加热定型,从而直接得到布带成品。综上,本发明的工艺流程为“织带→整理→水洗→定型”,相对于现有的工艺流程“织带→整理→定型→卷带→水洗→干燥”,省略了卷带放带工序、干燥工序,从而大大缩短了工艺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拉链布带水洗定型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中拉链布带水洗定型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中布带以条状牵引穿过水洗装置和定型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2和图3所示,一种拉链布带水洗定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完成织带、整理的布带以条状牵引穿过水洗装置,布带1在水洗装置2内连续穿过交错排列的水洗滚筒3(图3中为左右两排水洗滚筒交错,也可以是上下两排水洗滚筒交错),水洗滚筒3浸泡在水中,对布带进行水洗处理;

水洗装置可以是一个,也可以分为热水洗装置2a和冷水洗装置2b两个(如图3所示),布带先后穿过热水洗装置2a和冷水洗装置2b,加热热水洗装置2a中的水进行40~80℃的热水洗,而冷水洗装置2b中的水一般保持在10~30℃进行冷水洗;通过控制布带的移动速度,一般将布带在水洗装置内的停留时间控制在1~3分钟内,以保证水洗效果;同时还可以在水洗装置内通入空气进行曝气搅拌,增强水洗效果。

(2)将从水洗装置2穿出的布带1再以条状牵引穿过定型机4,布带1在定型机4内连续穿过交错排列的定型滚筒5(图3中为上下两排定型滚筒交错,也可以是左右两排定型滚筒交错),定型滚筒5处于热空气环境中,对布带进行加热定型处理;加热定型温度一般控制在150~185℃,布带在定型机内的停留时间一般控制在6~8分钟。

(3)从定型机4穿出的布带无需再进行干燥,直接收集整理,得到布带成品。

在本发明的生产能力方面,可以根据需求设计装置大小,使同时有1~20条布带并排穿过水洗装置和定型机,布带之间通过分带装置隔开。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发明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