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缝纫机送料纠偏机构,包括呈圆筒状的定位组件固定座、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上的定位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组件包括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上用于与外部待缝纫织物带表面相接触的多组纠偏轮组、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与每组所述纠偏轮连接的纠偏轮驱动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缝纫机送料纠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纠偏轮驱动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用于与所述纠偏轮抵顶的多组皮带传送机构、设置于所述皮带传送机构上用于驱动所述皮带传送机构动作的蜗轮、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与所述蜗轮配合的蜗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缝纫机送料纠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带传送机构包括分别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的两个主动转轮和两个从动转轮、连接所述主动转轮与所述从动转轮的皮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缝纫机送料纠偏机构,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纠偏轮组包括若干个纠偏轮,若干个所述纠偏轮沿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的轴线方向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缝纫机送料纠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纠偏轮为橡胶纠偏轮。
6.缝纫机送料装置,包括呈圆筒状的定位组件固定座、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上的定位组件、可拆卸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一端的主动轮、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另一端用于驱动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转动的主动轮转轴,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组件包括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上用于与外部待缝纫织物带表面相接触的多组纠偏轮组、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与每组所述纠偏轮连接的纠偏轮驱动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缝纫机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纠偏轮驱动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用于与所述纠偏轮抵顶的多组皮带传送机构、设置于所述皮带传送机构上用于驱动所述皮带传送机构动作的蜗轮、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与所述蜗轮配合的蜗杆,所述蜗杆贯穿所述主动轮转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缝纫机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带传送机构包括分别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内的两个主动转轮和两个从动转轮、连接所述主动转轮与所述从动转轮的皮带。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缝纫机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纠偏轮组包括若干个纠偏轮,若干个所述纠偏轮沿所述定位组件固定座的轴线方向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缝纫机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纠偏轮为橡胶纠偏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