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隔针织物,其包括平面的第一针织物层(1)、平面的第二针织物层(2)和连接所述针织物层(1、2)的间隔纱线(3),第一针织物层(1)至少由第一和第二纱线系统(5、6)构成并且具有沿生产方向(p)延伸的线圈纵行(m)以及沿横向方向延伸的线圈横列(r),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纱线系统(5)构造为编链垫纱,并且第二纱线系统(6)的纱线在不形成线圈的情况下沿生产方向(p)以交替的顺序错开地交替在至少两个彼此相邻的线圈纵行(m)上被引导,并且第一纱线系统(5)的纱线具有比间隔纱线(3)大的细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纱线系统(5)的纱线与间隔纱线(3)的细度比至少为1.5: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纱线系统(5)的纱线具有100至300分特、优选150至200分特的细度。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纱线系统(6)的纱线具有15至100分特、优选20至60分特的细度。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纱线系统(5)借助一个梳栉并且第二纱线系统(6)借助一个梳栉通过1满穿1空穿形成。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针织物层(1)具有第三纱线系统(7),该第三纱线系统构造为错开的经平垫纱。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纱线系统(7)借助一个梳栉通过1满穿1空穿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纱线系统(7)的纱线由扁平纱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针织物层(1、2)和间隔纱线(3)由聚酯、尤其是由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间隔针织物,其特征在于,间隔针织物的抗尼龙搭扣性至少为根据vda 230-210的尼龙搭扣测试的4级。
11.内部装置、尤其是机动车座椅或机动车内饰,其特征在于,该内部装置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间隔针织物作为覆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