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

文档序号:2008050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利用水泥窑处理处置生活垃
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生活垃圾筛上物和固体可燃废弃物排放量逐年增加,由此造成的污染已成为全球性公害之一。能源危机也日益严重,能源供与求的矛盾越来越显著。采用资源化技术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可获得再生能源,同时解决环境污染和缓解能源危机的双重矛盾,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环保机构关注的重大课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资源化利用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在水泥窑系统的窑尾烟室和/或分解炉上开设废弃物入料口和/或将窑头燃烧器更换为带有废弃物加入通道的窑头燃烧器;2)将水分质量百分比《20%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经过破碎机破碎,粒度控制在《25mm ;3)将破碎后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经除铁处理后加入水泥窑预分解窑的窑尾烟室和/或窑头燃烧器和/或分解炉内进行焚烧,焚烧后全部转变为水泥熟料组分。 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所述的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其特点是,依据加入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新增气量的规模,对相关的窑尾烟室縮口和/或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进行改造1)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0 5%〕时,水泥窑系统的窑炉系统不进行调整;2)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5 15%〕时,窑尾烟室縮口直径扩大0 5%,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增加5 10% ;3)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15 25% 〕时,窑尾烟室縮口直径扩大5 10% ,分解炉中部喷腾縮口直径扩大0 5%,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增加10 20%。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提供了一种有组织的、有效的和清洁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处理处置的方法,该方法兼顾水泥生产、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处理,利用水泥窑的自身技术优势,实现水泥窑系统处置废弃物,同时利用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作为低品位原燃料替代水泥窑系统部分原燃料,通过利用水泥窑高温区段的大热容量,实现高效率的能源利用。


图l是本发明的流程图。 图中1 、抓斗,2 、喂料仓,3 、 4、破碎机,5 、输送设备,6 、锁风装置,7 、除铁设备,8 、水 泥窑系统。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 详细说明如下请参阅图1,本发明一种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 的方法,在水泥窑系统的窑尾烟室和/或分解炉上开设废弃物入料口 ,废弃物入料口上均 设有锁风装置6,窑头作为加料点时,应将窑头燃烧器应更换为带有废弃物加入通道的窑头 燃烧器或在窑头开设废弃物入料口 ;将经过脱水预处理、水分控制在《20%的生活垃圾筛 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用抓斗1加到喂料仓2,用破碎机3、4进行2 3级破碎后,将 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粒度控制在《25mm。破碎后的生活垃圾筛上物 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经除铁设备7进行除铁处理后经过输送设备5输送进水泥窑系统8 的窑尾烟室和/或窑头燃烧器和/或分解炉等高温区域进行焚烧,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 固体可燃废弃物在850 110(TC的窑尾烟室和/或1100 180(TC的窑头燃烧器和/或 850 95(TC的分解炉内焚烧后,全部转变为水泥熟料组分,没有其它渣料排放。
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入窑水分《20% ,是满足水泥窑正常生 产的条件,根据水泥熟料生产热工过程要求计算得出的一项重要参数,将其对各个加入区 域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破碎后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粒度控制 在《25mm,是保证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加入水泥窑内满足其悬浮状态、 燃尽时间、燃尽区域的一项重要参数,满足水泥窑系统的正常生产的保障。
850 110(TC的窑尾烟室、1100 180(TC窑头燃烧器和850 95(TC分解炉是 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加入水泥窑系统的加入点,根据相应的热工过程计 算,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可进入水泥窑系统的上述高温区域处理处置。
为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水泥窑系统应进行调整,以 保证水泥窑系统生产的连续稳定,依据加入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新增气 量的规模,对相关的窑尾烟室縮口、窑头燃烧器、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进行改造1)生活垃 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0 5%〕时,水泥窑系统的窑炉系统 不进行调整;2)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5 15% 〕时, 窑尾烟室縮口直径扩大0 5%,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增加5 10%;3)生活垃圾筛上物和 /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15 25%〕时,窑尾烟室縮口直径扩大5 10%, 分解炉中部喷腾縮口直径扩大0 5%,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增加10 20%。
本发明将经过一定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加入水泥 窑系统内替代部分水泥生产的原燃料,是垃圾处理和利用相结合的新方法。
尽管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 述的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
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 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发明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 以作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一种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在水泥窑系统的窑尾烟室和/或分解炉上开设废弃物入料口和/或将窑头燃烧器更换为带有废弃物加入通道的窑头燃烧器或在窑头开设废弃物入料口;2)将水分质量百分比≤20%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经过破碎机破碎,粒度控制在≤25mm;3)将破碎后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经除铁处理后加入水泥窑预分解窑的窑尾烟室和/或窑头燃烧器和/或分解炉内进行焚烧,焚烧后全部转变为水泥熟料组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依据加入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新增气量的规模,对相关的 窑尾烟室縮口和/或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进行改造1) 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0 5%〕时,水泥窑系 统的窑炉系统不进行调整;2) 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5 15%〕时,窑尾烟室 縮口直径扩大0 5%,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增加5 10% ;3) 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焚烧新增气体量为(15 25%〕时,窑尾烟 室縮口直径扩大5 10%,分解炉中部喷腾縮口直径扩大0 5%,分解炉喂煤系统能力增 加10 20%。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在水泥窑系统的窑尾烟室和/或分解炉上和/或窑头相关部位开设废弃物入料口;2)将水分质量百分比≤20%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经破碎机破碎,粒度控制在≤25mm;3)将破碎后的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经除铁处理后加入水泥窑预分解窑的窑尾烟室和/或窑头燃烧器和/或分解炉内进行焚烧,焚烧后全部转变为水泥熟料组分。本发明兼顾水泥生产、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的处理,利用生活垃圾筛上物和/或固体可燃废弃物作为低品位原燃料替代水泥窑系统部分原燃料,实现高效率的能源利用。
文档编号C04B7/28GK101793402SQ201010132030
公开日2010年8月4日 申请日期2010年3月25日 优先权日2010年3月25日
发明者沈序辉, 胡芝娟, 郑金召 申请人: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中材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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