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1927阅读:579来源:国知局
玻璃刀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玻璃刀,包括外壳主体,所述外壳主体内固定设置有可左右旋转位移的旋转台,旋转台上设置有合金钢刀,合金钢刀的刀头向右,外壳主体右端设置的开口,外壳主体左端固定有连杆,连杆上设置有通孔,通孔上有固定环穿过。通过在外壳主体内设置旋转台,使用时,只需通过转动旋转台使合金钢刀的刀头伸出外壳主体的开口外,对玻璃进行切割,使用完毕后,再将刀头旋入开口内部,防止刀头自身磨损及刮伤其他物品,并通过设置安装环,使得玻璃刀可与钥匙或手机等其他随身携带的物品串一起,结构简单,体积小,携带使用方便安全。
【专利说明】玻璃刀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切割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的玻璃刀。
【背景技术】
[000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 )规定:机动车门窗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使用的安全玻璃应符合GB9656的要求。汽车的前风档玻璃应采用夹层玻璃或部分区域钢化玻璃,其它车窗可采用钢化玻璃。机动车玻璃不能使用普通平板玻璃和有机玻璃。由于汽车玻璃的高质量高强度,使得当机动车发生意外且车门无法打开时,玻璃也无法轻易敲碎,导致乘车人员无法自救只能等待外部救援,救援不及时则危及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由于现有的玻璃刀结构设计太过专业化,携带不方便,因此提供一种便携的玻璃刀显得尤为重要了。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玻璃刀,通过设置在外壳主体内设置旋转台,使用时,只需通过旋转台将合金钢刀的刀头伸出外壳主体的开口外,通过刀头对玻璃进行切割,切割完毕后,再将刀头逆方向旋进开口内部,防止刀头自身磨损及刮伤其他物品,并通过设置安装环,使得玻璃刀可与钥匙或手机等其他随身携带的物品串在一起,结构简单,体积小,携带使用方便安全。
[0004]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玻璃刀,包括外壳主体,所述外壳主体内固定设置有可左右旋转位移的旋转台,旋转台上设置有合金钢刀,合金钢刀的刀头向右,外壳主体右端设置的开口,外壳主体左端固定有连杆,连杆上设置有通孔,通孔上有固定环穿过。
[0005]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开口的直径为合金钢刀刀头尺寸的I倍~I倍。
[0006]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连杆在外壳主体上可360°旋转。
[0007]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外壳主体外表面设置有凸起。
[000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通过将合金钢刀设置在外壳主体内的旋转台上,使用时,只需通过旋转旋转台使合金钢刀的刀头伸出外壳主体的开口外,对玻璃进行切割;使用完毕后,反方向旋转旋转台使得刀头旋入开口内部,防止刀头自身磨损及刮伤其他物品,并通过设置安装环,使得玻璃刀可与钥匙或手机等其他随身携带的物品串一起,结构简单,体积小,携带使用方便安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发明的示意图。
[0010]其中:1-外壳主体,2-旋转台,3-合金钢刀,4-开口,5-连杆,6-安装环,7-凸起。【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
[0012]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玻璃刀,包括外壳主体I,所述外壳主体I内固定设置有可左右旋转位移的旋转台2,旋转台2上设置有合金钢刀3,合金钢刀3的刀头向右,外壳主体I右端设置的开口 4,外壳主体I左端固定有连杆5,连杆5上设置有通孔,通孔上有安装环6穿过。所述开口 4的直径为合金钢刀3刀头尺寸的1.2倍,既防止异物进入开口内对刀头造成损伤,还保证合金钢刀3旋出后刀头的稳固定。所述连杆5在外壳主体I上可360°旋转,使得本玻璃刀在携带式更加的方便。所述外壳主体I外表面设置有凸起7,在切割玻璃时,外壳主体I作为把手使用,增设凸起7增强手与外壳主体I外表面的摩擦力,防止手滑动。
[0013] 本实施例通过设置在外壳主体I内设置旋转台2,使用时,只需通过旋转旋转台2将合金钢刀3的刀头推出外壳主体I的开口 4外,对玻璃进行切割,使用完毕后,再反方向旋转旋转台2将刀头旋入开口 4内部,防止刀头自身磨损及刮伤其他物品,并通过设置安装环6,使得玻璃刀可与钥匙或手机等其他随身携带的物品串一起,结构简单,体积小,携带使用方便安全。
【权利要求】
1.一种玻璃刀,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主体(1),所述外壳主体(1)内固定设置有可左右旋转位移的旋转台(2),旋转台(2)上设置有合金钢刀(3),合金钢刀(3)的刀头向右,外壳主体(1)右端设置的开口(4),外壳主体(1)左端固定有连杆(5),连杆(5)上设置有通孔,通孔上有安装环(6)穿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4)的直径为合金钢刀(3)刀头尺寸的I倍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刀,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5)在外壳主体(1)上可360°旋转。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 的玻璃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主体(1)外表面设置有凸起(7)。
【文档编号】C03B33/12GK103524028SQ201310474998
【公开日】2014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12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12日
【发明者】陈坦和, 周亚平, 章顺鹏, 程丁平, 周毅 申请人:芜湖开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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