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9001阅读:5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设置在地下室底板下方,用于暂时存放污废水或杂用水,其包括固设于该地下室底板下方的集水坑主体,该集水坑主体包括围合形成集水腔的底板和侧壁,该集水腔为上方开口的空腔,该侧壁的上缘固接至该地下室底板,该地下室底板在该集水腔上方的开口处开设有连通于该集水腔的坑口,该坑口的面积小于该集水腔开口的面积。本地下室集水坑结构通过将地下室底板上开设的坑口做缩小处理,使其小于集水腔开口的大小,降低因开设坑口而对地下室底板结构刚度和稳定性的影响。
【专利说明】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物防排水【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地下室防排水结构中,经常采用集水坑来暂时存放需要排出的污废水或杂用水。通常做法是,在地下室底板上开设大洞,在洞中设置集水坑,集水坑侧壁与地下室底板通过具有弯折结构的钢筋连接,故集水坑与地下室底板为一体结构,集水坑成为地下室底板的组成部分,且集水坑面积的大小与开设洞口的大小相同。
[0003]上述做法存在几点不足:
[0004](I)地下室底板受力中断,结构稳定性减弱。作为地下室底板的组成部分,集水坑设置在地下室底板开设的大洞中,且面积与开设洞口的大小相同。这样的设置使得地下室底板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平面结构,在地下室底板与集水坑侧壁的连接处以及集水坑侧壁与集水坑底板的连接处均为折板,地下室底板的受力在开设洞口处被中断,导致底板开设洞口处会因为地面上的施力而被挤压变形,底板的结构稳定性有所减弱。
[0005](2)设计及施工复杂,降低经济效益。由于集水坑与地下室底板为一体结构,在施工过程中,集水坑的配筋和厚度的施工受到地下室底板的配筋和厚度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多处使用钢筋和混凝土等物料,增加了经济成本和施工工期,降低了经济效益。另外,设计集水坑的施工方案时,如设置多个集水坑,则需将地下室底板中每一处的集水坑画出,设计繁琐麻烦。
实用新型内容
[0006]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使其在保证地下室底板结构稳定的同时,减少集水坑施工过程中的钢筋和混凝土等材料的使用量,节省成本,简化施工过程,提高经济效益。
[0007]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设置于地下室底板下方,用于暂时存放污废水或杂用水,其包括固设于所述地下室底板下方的集水坑主体,所述集水坑主体包括围合形成集水腔的底板和侧壁,所述集水腔为上方开口的空腔,所述侧壁的上缘固接至所述地下室底板,所述地下室底板在所述集水腔上方的开口处开设有坑口,所述坑口的面积小于所述集水腔开口的面积。
[0008]进一步地,所述坑口的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000mm,例如可以为1000mm、900mm、800mm、700mm、600mm或者500mm,所述集水坑主体水平横截面的形状为矩形、三角形、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七边形、椭圆形或圆形,所述集水坑主体的底板平行或倾斜于水平面设置。优选的,所述坑口为矩形,其尺寸小于或等于800mm*800mm,大于或等于400mm*400mm,例如700mm*700mm、600mm*600mm、500mm*500mm,只要可允许检修人员进入集水腔中检修即可。
[0009]进一步地,在所述集水坑主体的侧壁上缘至所述坑口边缘之间的所述地下室底板部分中设有至少一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其中两点的支撑暗梁。
[0010]进一步地,在所述集水坑主体的侧壁上缘至所述坑口边缘之间的所述地下室底板部分中设有至少平行或相交的两支撑暗梁,其中至少一所述支撑暗梁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的两点,另外的所述支撑暗梁可以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的两点,也可以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与其他所述支撑暗梁上。
[0011]进一步地,所述侧壁上缘围合而成的形状和所述坑口的形状均为矩形,所述坑口设置在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其中一角,使所述坑口的其中两相交侧边与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其中两相交侧边重合;
[0012]所述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包括两所述支撑暗梁,该两所述支撑暗梁分别紧贴所述坑口的另外两侧边设置,其中一所述支撑暗梁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其中两相对侧边,另一所述支撑暗梁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一侧边和该一所述支撑暗梁。
[0013]进一步地,所述集水坑主体和所述地下室底板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所述集水坑主体侧壁上缘的钢筋锚固至所述地下室底板中,且所述集水坑主体的侧壁和底板的厚度小于所述地下室底板的厚度。
[0014]进一步地,所述地下室底板的下方垫设有第一隔离层,所述集水坑主体底板的下方垫设有第二隔离层。
[0015]进一步地,所述侧壁外周设置有用于加强侧壁强度的加强结构,所述加强结构的上部延伸至所述第一隔离层的底面,下部延伸至所述第二隔离层的顶面。
[0016]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隔离层和所述第二隔离层采用素混凝土垫层、三合土垫层或砂石垫层,所述加强结构采用粘土砖墙、钢筋混凝土墙、型钢混凝土墙、石材墙或钢结构墙体,所述第二隔离层的底面设有细砂层。
[0017]进一步地,所述地下室底板采用无梁楼盖结构。所述集水腔上方开口的面积大于或等于所述集水坑主体底板的面积。
[0018]传统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中,集水坑主体与地下室底板同为一级结构,地下室底板与集水坑主体侧壁上缘的连接处,以及集水坑主体的侧壁与其底板的连接处需要做成折板结构,以保证地下室底板受力连续,减少地下室底板开设坑口对其结构强度的影响。由于折板结构一般会做成钝角而不是直角,因此坑口的面积往往会大于集水坑主体底板的面积。
[0019]而在本技术中,由于坑口的尺寸(面积)较小,尤其是坑口的尺寸小于1000mm*1000mm时,可认为地下室底板的受力并未中断,因此集水坑主体可以做成二级结构,而不是原来的一级结构,即地下室底板与集水坑主体侧壁上缘的连接处,以及集水坑主体的侧壁与其底板的连接处均无需做成折板结构,同时集水坑主体的底板和侧壁的厚度可小于地下室底板的厚度。此时集水坑主体可以做成规则的长方体形状或正锥台形状(原来一般是呈到锥台形状),使得集水腔上方开口的面积大于或等于集水坑主体底板的面积。
[0020]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如下:集水腔由集水坑主体的底板和侧壁围合而成的上方开口的腔体结构。对于坑口的处理,传统的做法是在集水腔开口处的地下室底板上开设与集水腔开口位置和大小相等的坑口,当集水腔容积较大且开口面积较大时,相当于在地下室底板上开设了“大洞”,使得地下室底板受力中断,结构稳定性减弱,此时集水坑主体需要做成与地下室底板相同的一级结构。
[0021]而本技术对地下室底板上开设的坑口做缩小处理,使其小于集水腔开口的大小,尤其是当坑口尺寸小于1000mm*1000mm时,可以认为地下室底板在其坑口处的受力并未中断,符合设计安全要求。此时,集水坑主体无可以做成二级结构即可,使得集水坑主体的设计更加简单灵活,同时还可以减少钢筋和混凝土等物料的用量。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2]图1是实施例一地下室集水坑结构的俯视图。
[0023]图2是图1中A-A方向的剖视图。
[0024]图3是实施例一地下室集水坑结构的俯视图之二。
[0025]图4是实施例二地下室集水坑结构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顶”、“底”、“内”、“外”、
“中”、“竖直”、“水平”、“横向”、“纵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这些术语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描述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所指示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必须具有特定方位,或以特定方位进行构造和操作。
[0027]并且,上述部分术语除了可以用于表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以外,还可能用于表示其他含义,例如术语“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用于表示某种依附关系或连接关系。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这些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8]此外,术语“安装”、“设置”、“设有”、“连接”、“相连”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可拆卸连接,或整体式构造;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者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又或者是两个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之间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主要是用于区分不同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具体的种类和构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并非用于表明或暗示所指示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的相对重要性和数量。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0030]下面结合附方案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0031]实施例一
[0032]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施例为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设置于地下室底板I下方,用于暂时存放污废水或杂用水,其包括固设于地下室底板I下方的集水坑主体。该集水坑主体包括围合形成集水腔90的底板2和侧壁3。该集水腔90为上方开口的空腔,该侧壁3的上缘固接至地下室底板I,且地下室底板I在集水腔90上方的开口处开设有坑口 4,该坑口 4的面积(尺寸)小于所述集水腔开口的面积(尺寸)。
[0033]在本实用新型中,上述坑口 4的最大宽度处尺寸小于1000mm。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坑口 4采用矩形,其尺寸小于或等于1000mm*1000mm。为进一步降低坑口对地下室结构强度的影响,可以进一步选择小于等于800mm*800mm,优选为700mm*700mm, 600mm*600mm,500mm*500mm,恰好可容纳一个维修人员进入集水腔执行检修工作。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坑口的形状也可以设计成五边形、圆形、椭圆形甚至是不规则的形状。
[0034]在本实用新型中,集水坑的水平横截面的形状可以是矩形、三角形、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七边形、椭圆形或圆形,且集水腔主体的底板平行或倾斜于水平面设置。
[0035]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集水坑主体的水平横截面为矩形,其侧壁3由四块竖向设置的钢筋混凝土板构成。本实施例的地下室底板和集水坑主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各钢筋混凝土板上缘的钢筋锚固至地下室底板的钢筋中,浇筑混凝土后,可以将集水坑主体的侧壁3固接至地下室底板I。各钢筋混凝土板的上缘围合形成第一矩形,如前所述坑口 4的形状也是矩形,坑口 4设置在该第一矩形的左下角,使得坑口 4的两相交侧边,即左侧边41和下侧边42,分别与该第一矩形的左侧边31的下半部分和下侧边32的左侧部分重合。此夕卜,坑口 4也可以设置在该第一矩形的其他几个角,如左上角、右上角、右下角,甚至设置在该第一矩形的中部,远离该第一矩形的四个角。
[0036]本实用新型还在集水坑主体的侧壁上缘至坑口边缘之间的地下室底板中设置一根或多根支撑暗梁,其中至少有一根支撑暗梁连接于侧壁上缘的其中两点,以加强地下室底板在坑口处的强度。
[0037]如图2、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第一支撑暗梁51紧贴坑口 4的右侧边43设置,并横跨集水腔上方的开口,连接于第一矩形的下侧边32和上侧边34 ;第二支撑暗梁52则紧贴坑口 4的上侧边44设置,一端连接于第一矩形的左侧边31,另一端连接于第一支撑暗梁51。
[0038]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集水坑主体的底板2和侧壁3的厚度小于地下室底板I的厚度。现有技术中,地下室底板上开设的坑口与集水腔开口位置相同且大小相同,当坑口的尺寸大于100mm时,从设计规范角度,地下室底板的受力就会中断,因此需要将集水坑主体与地下室底板连接组成受力连续的整体结构,即将集水坑主体做成与地下室底板相同的一级结构,具体是将地下室底板与集水坑主体侧壁上缘的连接处,以及集水坑主体的侧壁与其底板的连接处需要做成折板结构,且集水坑主体的底板和侧壁厚度相同。
[0039]而本实施例中坑口宽度尺寸小于1000mm,甚至更小(坑口尺寸小于或等于800mm*800mm,大于或等于400mm*400mm,刚好可容纳一个人进入集水腔),因此地下室底板I的受力可视为未中断。此时,集水坑主体的结构可不受地下室底板I的限制而做成二级结构,因此集水坑主体底板2和侧壁3的厚度设置为小于地下室底板I的厚度,不仅可以简化集水坑主体的设计和钢筋布置,还可以节省建筑材料。此外,由于集水坑主体是二级结构,其形状可不受地下室底板的限制,可以做成长方体或圆柱体,甚至做成其他不规则的形状。
[0040]进一步的,如图2所示,地下室底板I的下方设有第一隔离层6,集水坑主体的底板2下方则设有第二隔离层7,且在集水坑主体的侧壁3外周还设有加强结构8,该加强结构8的上部延伸至第一隔离层6的底面,下部延伸至第二隔离层7的顶面。该第一隔离层6和该第二隔离层7可采用素混凝土垫层、三合土垫层或砂石垫层,该加强结构采用粘土砖墙、钢筋混凝土墙、型钢混凝土墙、石材墙或钢结构墙体。
[0041]具体在本实施例中,该第一隔离层6和该第二隔离层7均为素混凝土垫层,其厚度小于集水坑主体的底板2的厚度。该加强结构8是厚度为240_的黏土砖墙。此外,该第~■隔尚层7的底面还设有厚度为200mm的细砂层(图未不)。
[0042]实施例二
[0043]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仅在于,本实施例中,该集水坑主体的侧壁3的上缘围合形成一圆形,该侧壁3由竖向设置的圆环状钢筋混凝土墙构成。该地下室底板I在该集水腔上方的开口处开设的坑口 4形状也是圆形,坑口 4的直径小于该侧壁3上缘围合形成的圆形的直径,且坑口 4的直径小于1000mm,具体是700mm。此外,该侧壁3上缘至坑口 4边缘之间的地下室底板部分中设有两根相互平行的支撑暗梁51、52,该两根支撑暗梁与该坑口 4相切,横跨集水坑主体的上方开口,并连接于该侧壁3上缘的两点。
[0044]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领域中的技术人员任何基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上非实质性变更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地下室集水坑结构,设置于地下室底板下方,用于暂时存放污废水或杂用水,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包括固设于所述地下室底板下方的集水坑主体,所述集水坑主体包括围合形成集水腔的底板和侧壁,所述集水腔为上方开口的空腔,所述侧壁的上缘固接至所述地下室底板,所述地下室底板在所述集水腔上方的开口处开设有坑口,所述坑口的面积小于所述集水腔开口的面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坑口的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000mm,所述集水坑水平横截面的形状为矩形、三角形、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七边形、椭圆形或圆形,所述集水坑主体的底板平行或倾斜于水平面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坑口为矩形,其尺寸小于或等于800mm*800mm。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集水坑主体的侧壁上缘至所述坑口边缘之间的所述地下室底板部分中设有至少一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其中两点的支撑暗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壁上缘围合而成的形状和所述坑口的形状均为矩形,所述坑口设置在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其中一角,使所述坑口的其中两相交侧边与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其中两相交侧边重合; 所述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包括两所述支撑暗梁,该两所述支撑暗梁分别紧贴所述坑口的另外两相交侧边设置,其中一所述支撑暗梁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其中两相对侧边,另一所述支撑暗梁连接于所述侧壁上缘所围合而成矩形的一侧边和该一所述支撑暗梁。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坑主体和所述地下室底板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所述集水坑主体侧壁上缘的钢筋锚固至所述地下室底板中,且所述集水坑主体的侧壁和底板的厚度小于所述地下室底板的厚度。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室底板的下方垫设有第一隔离层,所述集水坑主体底板的下方垫设有第二隔离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壁外周设置有用于加强侧壁强度的加强结构,所述加强结构的上部延伸至所述第一隔离层的底面,下部延伸至所述第二隔离层的顶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离层和所述第二隔离层采用素混凝土垫层、三合土垫层或砂石垫层,所述加强结构采用粘土砖墙、钢筋混凝土墙、型钢混凝土墙、石材墙或钢结构墙体,所述第二隔离层的底面设有细砂层。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集水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腔上方开口的面积大于或等于所述集水腔底板的面积。
【文档编号】E04B1/00GK203961003SQ201420432632
【公开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1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1日
【发明者】张继斌 申请人: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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