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集合式移动宾馆,包括移动房单体,特征在于,还包括露台,设置于所述移动房单外,露台与移动房单体的室内接连,露台与移动房室内构成整体活动空间;露台与移动房单体是由支撑柱撑起;在所述露台与地面之间增设楼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移动宾馆,特征在于,在所述露台下方形成车库,用于容纳旅客自驾游的私家车辆停放。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移动宾馆,特征在于,将所述露台扩展成平行廊体,通过廊体将2‐4个移动房单体形成宾馆联合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集合式移动宾馆,特征在于,将所述廊体扩展成连廊系统,通过连廊系统将前后的宾馆联合体连通,构成宾馆集合体。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集合式移动宾馆,特征在于,连廊系统内,还可以布置园艺建筑和、或植物景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移动宾馆,特征在于,增加宾馆联合体数量并集群起来,形成宾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