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拆卸的钢结构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6612阅读:70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拆卸的钢结构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方便拆卸的钢结构房。



背景技术:

现如今我们居住的房屋大部分都是由钢筋混泥土建筑而成的固定建筑物,其造价高、且需要大量的时间及精力,才能将这个工程完成,且该种房屋在拆卸的过程中也是非常的耗时耗力,拆卸下来的东西几乎都是没有用的,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砖混结构不环保,大量使用粘土,破坏生态减少了耕地,且不适合于在环境多变的情况下进行建设,作为安置房来说,传统的耗时较长,现在需要的是一种安装速度快、生活舒适度高并且防火性能好的拆装方便快捷的房屋建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拆卸的钢结构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方便拆卸的钢结构房,包括主架、屋顶和墙体,所述主架的一侧均设置有榫头和接口,所述榫头和接口通过包边与主架连接,所述主架的内侧面均设置有滑槽,且滑槽与主架螺纹连接,所述屋顶的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嵌入连接,所述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均与主架通过螺纹连接,所述第一支架上设置有卡槽,所述屋顶的顶面上设置有卡子,且顶面通过螺丝与主架连接,所述墙体的面板嵌入在墙体的边框中,所述边框的两端面设置有滑轮,且滑轮与边框螺纹连接。

进一步,所述边框的一侧面设置有凹槽,边框的另一侧面设置有凸起,且凹槽与凸起契合,所述滑槽与滑轮契合。

进一步,所述主架的接头处设置有包边,所述包边通过榫头与主架连接。

进一步,所述主架的底部设置有高架台。

进一步,所述主架的两侧均设置有支撑柱。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方便拆卸的钢结构房,其通过钢结构的主架代替了传统中的钢主架的筋混泥土的主架,在主架的两端设置榫头和接口是为了固定住主架,在支架的接口处设置包边是为了增加主架的牢固性,在主架的内侧面设置滑槽,是为了将墙体整体嵌入在滑槽内,故此不用通过其他方式将墙体与主架固定,这样便于拆卸,在屋顶的面板上设置卡子与屋顶支架上的卡槽进行固定,然后再通过螺丝进行加固,这样使之更加牢固,且便于拆卸和修理,在主架的底部设置有高架台,不仅避免了主架与地面的直接接触,也可以很方便的将其进行移动,非常适合于在环境多变的情况下进行搭建,适应能力强,安装快捷方便,造价低廉,工期短,便于拆卸运输,稳定性高,隔音效果好,防火性能好,舒适性好,可以很好地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二。

附图标记中:1-主架;2-屋顶;3-高架台;4-第二支架;5-第一支架;6-墙体;61-凸起;62-面板;63-边框;64-凹槽;7-滑槽;8-滑轮;9-顶面;10-螺丝;11-卡子;12-榫头;13-接口;14-包边;15-卡槽;16-支撑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方便拆卸的钢结构房,包括主架1、屋顶2和墙体6,所述主架1的一侧均设置有榫头12和接口13,所述榫头12和接口13通过包边14与主架1连接,所述主架1的内侧面均设置有滑槽7,且滑槽7与主架1螺纹连接,所述屋顶2的第一支架5与第二支架4嵌入连接,所述第一支架5与第二支架4均与主架1通过螺纹连接,所述第一支架5上设置有卡槽15,所述屋顶2的顶面9上设置有卡子11,且顶面9通过螺丝10与主架1连接,所述墙体6的面板62嵌入在墙体6的边框63中,所述边框63的两端面设置有滑轮8,且滑轮8与边框63螺纹连接。

所述边框63的一侧面设置有凹槽64,边框63的另一侧面设置有凸起61,且凹槽64与凸起61契合,所述滑槽7与滑轮8契合。

所述主架1的接头处设置有包边14,所述包边14通过榫头13与主架1连接。

所述主架1的底部设置有高架台3。

所述主架1的两侧均设置有支撑柱16。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将高架台3搭好,再将主架1与高架台3固定,固定好支撑柱16,将墙体6通过滑槽7和滑轮8嵌入在主架1上,再将墙体6与主架1通过榫头13和包边14固定,以及边框63两侧的凸起61和凹槽64与包边14契合,然后将第二支架套4在第一支架5上,将第一支架5通过螺纹固定在主架1上,顶面上的卡子11通过第一支架上的卡槽15固定,同时用螺丝10进行固定,这样既可。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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