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连接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建筑支架的2孔直角连接件。
背景技术:
在建筑施工的时候需要搭建脚手架,在搭建脚手架的时候需要将垂直设置的两根支撑杆连接固定,如果脚手架连接固定不牢固容易出现松动,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传统的脚手架连接件结构复杂安装时麻烦,不能适应不同尺寸的支撑杆之间的安装。
为了克服传统的脚手架连接件结构复杂安装时麻烦,不能适应不同尺寸的支撑杆之间的安装的缺点,因此需要一种应用建筑支架的2孔直角连接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应用建筑支架的2孔直角连接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应用建筑支架的2孔直角连接件,包括竖直安装件以及与竖直安装件垂直安装的水平安装件,所述竖直安装件靠近水平安装件的一侧焊接有斜撑,所述竖直安装件包括与斜撑焊接的长条形连接板,所述连接板远离斜撑的一侧沿连接板长度方向开设有长条形圆弧形凹槽,所述圆弧形凹槽开口处的一端交接有沿连接板长度方向设置的长条形活动板,所述活动板靠近连接板的一侧开设有与圆弧形凹槽匹配的圆弧形对接凹槽,所述对接凹槽的内凹面安装有圆弧形卡块,所述活动板上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的内部螺纹连接有螺杆,所述螺杆伸入对接凹槽的一端与圆弧形卡块连接,所述对接凹槽开口处的一端焊接有与连接板对接的对接板,所述对接板靠近连接板的一侧安装有弹簧卡,所述连接板靠近对接板的一侧安装有与弹簧卡对接的卡块。
优选的,所述水平安装件与竖直安装件的结构一致。
优选的,所述圆弧形卡块的内凹面为圆弧形卡块靠近连接板的一侧,所述圆弧形卡块的外凸面开设有圆柱形凹槽,所述圆柱形凹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轴承圈,所述轴承圈的内圈与螺杆固定套接。
优选的,所述卡块与连接板垂直设置,所述卡块远离对接板的一侧开设有圆弧形对接凹槽。
优选的,所述螺杆远离圆弧形卡块的一端垂直焊接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竖直安装件、水平安装件和斜撑的表面均喷涂有防锈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通过在设置的竖直安装件和水平安装件,实现了相互垂直的支撑杆的安装固定,通过设置的连接板和活动板,使不同尺寸的支撑杆与圆弧形凹槽对接安装,实现了不同尺寸的支撑杆之间的垂直安装连接,使垂直设置的支撑杆之间安装方便快捷,连接紧固,确保支撑杆连接稳固,降低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应用建筑支架的2孔直角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应用建筑支架的2孔直角连接件竖直安装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竖直安装件、2水平安装件、3斜撑、4连接板、5圆弧形凹槽、6活动板、7对接凹槽、8圆弧形卡块、9螺纹孔、10螺杆、11对接板、12弹簧卡、13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应用建筑支架的2孔直角连接件,包括竖直安装件1以及与竖直安装件1垂直安装的水平安装件2,竖直安装件1靠近水平安装件2的一侧焊接有斜撑3,竖直安装件1包括与斜撑3焊接的长条形连接板4,连接板4远离斜撑3的一侧沿连接板4长度方向开设有长条形圆弧形凹槽5,圆弧形凹槽5开口处的一端交接有沿连接板4长度方向设置的长条形活动板6,活动板6靠近连接板4的一侧开设有与圆弧形凹槽5匹配的圆弧形对接凹槽7,对接凹槽7的内凹面安装有圆弧形卡块8,活动板6上开设有螺纹孔9,螺纹孔9的内部螺纹连接有螺杆10,螺杆10伸入对接凹槽7的一端与圆弧形卡块8连接,对接凹槽7开口处的一端焊接有与连接板4对接的对接板11,对接板11靠近连接板4的一侧安装有弹簧卡12,连接板4靠近对接板11的一侧安装有与弹簧卡12对接的卡块13。
水平安装件2与竖直安装件1的结构一致,圆弧形卡块8的内凹面为圆弧形卡块8靠近连接板4的一侧,圆弧形卡块8的外凸面开设有圆柱形凹槽,圆柱形凹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轴承圈,轴承圈的内圈与螺杆10固定套接,卡块13与连接板4垂直设置,卡块13远离对接板11的一侧开设有圆弧形对接凹槽,螺杆10远离圆弧形卡块8的一端垂直焊接有把手,竖直安装件1、水平安装件2和斜撑3的表面均喷涂有防锈漆。
本实用新型中,安装时,将活动板6拨开,使连接板4的圆弧形凹槽5与竖直设置的支撑杆连接,然后合上活动板6,使对接板11与连接板4对接,然后将对接板11上弹簧卡12与卡块13卡接,然后通过拧紧螺杆10上的把手拧动螺杆10,使圆弧形卡块8将支撑杆与圆弧形凹槽5卡紧,通过同样的方式安装水平安装件,该设计使不同尺寸的支撑杆与圆弧形凹槽对接安装,实现了不同尺寸的支撑杆之间的垂直安装连接,使垂直设置的支撑杆之间安装方便快捷,连接紧固,确保支撑杆连接稳固,降低安全隐患。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