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77927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



背景技术:

建筑是人们用泥土,砖,瓦,石材,木材;(近代用钢筋砼,型材)等建筑材料构成的一种供人居住和使用的空间,如住宅,桥梁,厂房、体育馆,窑洞,水塔,寺庙等等。广义上来讲,景观,园林也是建筑的一部分。更广义地讲,动物有意识建造的巢穴也可算作建筑。西哲有云: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建筑是一部石头史书。古罗马建筑家维特鲁威的经典名作《建筑十书》提出了建筑的三个标准:坚固、实用、美观,一直影响着后世建筑学的发展。建筑是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质技术手段,并运用一定的科学规律、风水理念和美学法则创造的人工环境,目前,在建筑过程中,需要进行隔震设置,但是,现有的隔震装置稳定性差,不能有效的防震,很不方便,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包括墙体,所述墙体的一侧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支撑块,两个支撑块之间设有保护箱,所述保护箱的两侧均固定有两个丝杆,所述丝杆的一端贯穿支撑块,所述保护箱和支撑块之间的丝杆上套接有第一减震弹簧,所述保护箱内设有放置腔,所述放置腔内设有压板,所述压板的两端均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第二减震弹簧,所述第二减震弹簧的一端固定在放置腔内的相对侧壁上,所述压板的两侧均设有辅助装置,所述压板上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一端贯穿保护箱并延伸至保护箱的一侧,所述连接杆的一端固定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远离连接杆的一端固定有防护板。

优选地,所述辅助装置包括设置在压板两侧的滑块,所述保护箱内的相对侧壁上均设有和滑块对应的滑槽,且滑块位于滑槽内。

优选地,所述安装板通过螺栓固定在防护板的一侧。

优选地,所述防护板上等间距设有多个吸音孔。

优选地,所述防护板的一端固定有软垫。

优选地,所述防护板采用耐腐蚀材质制成。

优选地,所述保护箱上设有开口,所述开口处铰接有封盖。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将整个装置安装在合适的位置处,发生震动时,第一减震弹簧以及丝杆的移动进行稳定,同时,保护箱内的压板以及第二减震弹簧也进行移动,从而再次进行减震处理,吸引孔有效的降低了噪音污染,本实用新型通过辅助装置、丝杆以及两种减震弹簧的结合,实现了稳定减震的效果,提高了防护性,还可以降低噪音污染,方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的保护箱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块、2保护箱、3墙体、4第一减震弹簧、5丝杆、 6吸音孔、7螺栓、8连接杆、9安装板、10防护板、11软垫、12滑块、13压板、14滑槽、15第二减震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新型建筑隔震装置,包括墙体3,墙体3的一侧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支撑块1,起支撑作用,两个支撑块1之间设有保护箱2,保护箱2的两侧均固定有两个丝杆5,丝杆5的一端贯穿支撑块1,保护箱2和支撑块1之间的丝杆5上套接有第一减震弹簧4,辅助减震处理,保护箱2内设有放置腔,放置腔内设有压板13,压板13的两端均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第二减震弹簧15,第二减震弹簧15的一端固定在放置腔内的相对侧壁上,压板13的两侧均设有辅助装置,压板13以及第二减震弹簧15也进行移动,从而再次进行减震处理,压板13上固定有连接杆8,压板13的移动带动连接杆8移动,连接杆8的一端贯穿保护箱2并延伸至保护箱2的一侧,连接杆 8的一端固定有安装板9,安装板9远离连接杆8的一端固定有防护板10,起防护作用。

本实用新型中,辅助装置包括设置在压板13两侧的滑块12,保护箱2内的相对侧壁上均设有和滑块12对应的滑槽14,且滑块12 位于滑槽14内,滑块12可在滑槽14内滑动,安装板9通过螺栓固定在防护板10的一侧,固定稳定,防护板10上等间距设有多个吸音孔6,用于防护噪音,防护板10的一端固定有软垫11,防护板10采用耐腐蚀材质制成,保护箱2上设有开口,开口处铰接有封盖,方便维修。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将整个装置安装在合适的位置处,发生震动时,第一减震弹簧4以及丝杆5的移动进行稳定,同时,保护箱 2内的压板13以及第二减震弹簧15也进行移动,从而再次进行减震处理,吸引孔6有效的降低了噪音污染。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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