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拼接的户外木塑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23903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速拼接的户外木塑地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塑材料领域,特别是一种快速拼接的户外木塑地板。



背景技术:

木塑地板是一种新型环保木塑复合材料产品,在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过程中所产生的木酚,加入再生塑料经过造粒设备做成木塑复合材料,然后进行挤出生产组做成木塑地板。同时具有木材的木质感和塑料的耐水防腐特性,使得它成为一种性能优良并十分耐用的室外防水防腐建材。由于木塑地板需要人工进行拼装,因此地板安装的难易度以及地板之间的连接强度将直接影响木塑地板的使用寿命。

如公告号为CN203201107U的一种木塑地板条,其特征在于:长条形的木塑地板条的一个侧面设有一凹槽,而在与该侧面相对的另一个侧面设有一凸槽,该凸槽可以插入配合在相邻安装的木塑地板条的所述凹槽中;并且所述凹槽设有一延伸板,在该延伸板上设有凸棱和凸榫;所述凸槽处有与相邻安装的木塑地板条的所述凸棱配合的凹棱,及与相邻安装的木塑地板条的所述凸榫配合的凹榫。这种木塑地板既美观又耐用,性价比高,连接牢靠不变形,但是该地板安装过程中较为不便,当大面积运用安装过程中,人工作业的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易于安装且连接强度高的户外木塑地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快速拼接的户外木塑地板,由多个木塑基材地板条连接而成,所述地板条为Z形结构,包括设置于左右两侧面的连接块、设置于相邻连接块之间用于与相邻安装的地板条上的连接块配合的连接槽、设置于连接块上远离连接槽一侧并用于引导连接块与相邻安装的地板条上的连接槽配合的引导块以及设置于连接槽上远离连接块一侧并用于通过引导块运动轨迹的滑轨;所述连接块与连接槽的截面均为等腰梯形,同时两者同一侧的斜边通过竖直平面连接。

通过引导块将连接块引导进入相邻安装的地板条上的连接槽,使安装操作更为简洁方便。同时连接块与连接槽的截面均为等腰梯形的设计可以防止地板因热胀冷缩等引起的形变而使地板隆起的情况。

作为优选,所述引导块的截面为直角梯形,其斜边与连接块的斜边位于同一平面上,同时直角边与地板条的上表面位于同一平面上。

作为优选,所述滑轨由两个间隔一定距离的滑轨条组成,所述滑轨条的截面与引导块的截面相对竖直平面对称。

作为优选,所述滑轨条的斜边与连接槽的斜边位于同一平面上,同时直角边与地板条的上表面位于同一平面上。

作为优选,相邻两个滑轨条之间的间距大于等于引导块的厚度。

作为优选,所述连接块上设置凸榫块,所述连接槽上设置用于与凸榫块连接的凹榫槽。通过凸榫块和凹榫槽的设置可以进一步提高地板连接处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

本户外木塑地板通过引导块和滑轨的设置,方便人工进行安装,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凸榫块以及凹榫槽的设置,提高了木塑地板的连接强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相邻地板条连接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地板条,11-连接块,111-凸榫块,12-连接槽,121-凹榫槽,13-引导块,14-滑轨,141-滑轨条,2-竖直平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快速拼接的户外木塑地板,由多个木塑基材地板条1连接而成,所述地板条1为Z形结构,包括设置于左右两侧面的连接块11、设置于相邻连接块11之间用于与相邻安装的地板条1上的连接块11配合的连接槽12、设置于连接块11上远离连接槽12一侧并用于引导连接块11与相邻安装的地板条1上的连接槽12配合的引导块13以及设置于连接槽12上远离连接块11一侧并用于通过引导块13运动轨迹的滑轨14。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连接块11与连接槽12的截面均为等腰梯形,同时两者同一侧的斜边通过竖直平面2连接。所述引导块13的截面为直角梯形,其斜边与连接块11的斜边位于同一平面上,同时直角边与地板条1的上表面位于同一平面上。所述滑轨14由两个间隔一定距离的滑轨条141组成,所述滑轨条141的截面与引导块13的截面相对竖直平面2对称。所述滑轨条141的斜边与连接槽12的斜边位于同一平面上,同时直角边与地板条1的上表面位于同一平面上。相邻两个滑轨条141之间的间距大于等于引导块13的厚度。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连接块11上设置凸榫块111,所述连接槽12上设置用于与凸榫块111连接的凹榫槽121。

实施例一

如图2所示,先将引导块13放置入滑轨14中,然后推动地板条1向下运动,使凸榫块111进入凹榫槽121内,最终实现相邻地板条1的安装。通过滑轨14和引导块13的设置减少了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偏差,确保安装的精度,同时该操作简单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而凸榫块111与凹榫槽121的设置可以进一步提高相邻地板条1之间的连接强度。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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