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筒灯安装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不占空间的筒灯安装工艺。
背景技术:
筒灯是指有一个螺口灯头,可以直接装上白炽灯或节能灯的灯具。筒灯是一种嵌入到天花板内光线下射式的照明灯具。
这种嵌装于天花板内部的隐置性灯具,所有光线都向下投射,属于直接配光。可以用不同的反射器、镜片、百叶窗、灯泡,来取得不同的光线效果。筒灯不占据空间,可增加空间的柔和气氛,如果想营造温馨的感觉,可试着装设多盏筒灯,减轻空间压迫感。一般在酒店、家庭、咖啡厅使用较多。
现有技术中,为了安装筒灯,都是通过吊顶的方式来制作隐藏筒灯的空间,这样浪费工时和材料,而且占用了层高空间,造成了空间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占空间的筒灯安装工艺,以解决传统吊顶的方式来制作隐藏筒灯的空间,浪费工时和材料,而且占用了层高空间,造成了空间的浪费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不占空间的筒灯安装工艺,步骤如下:
1)原结构层钻安装孔;
2)拆除步骤1)所钻安装孔内的地面找平层或顶面粉刷层;
3)准备两块水泥板,并在两块水泥板上分别开设电管孔和筒灯孔;
4)将开设有电管孔的水泥板安装于安装孔内远离筒灯头部的一端,将开设有筒灯孔的水泥板安装于安装孔内靠近筒灯头部的一端;
5)隐蔽穿线,外部修饰;
6)筒灯安装。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提供以下可选技术方案:
在一种可选方案中:步骤3)中所述两块水泥板的厚度均为8mm。
在一种可选方案中:步骤4)中所述开设有电管孔的水泥板通过粘接剂粘连于安装孔内远离筒灯头部的一端。
在一种可选方案中:步骤4)所述设有筒灯孔的水泥板通过螺丝安装于安装孔内靠近筒灯头部的一端。
在一种可选方案中:所述螺丝外部配合连接有膨胀管。
在一种可选方案中:一种基于上述不占空间的筒灯安装工艺的筒灯安装结构。
在一种可选方案中:所述筒灯安装结构包括基层、第二基层、原结构层和筒灯,所述基层下表面安装有第二基层,第二基层另一侧安装有原结构层,所述原结构层上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顶端设有第一水泥板,第一水泥板上开设有安装电管的电管孔,原结构层与第一水泥板之间设有粘接剂层,所述筒灯安装于安装孔内,安装孔底端位于筒灯外部设有第二水泥板,所述第二水泥板和原结构层之间连接有螺丝。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通过在原结构层上开孔直接进行安装,不需要采用传统吊顶的方式来制作隐藏空间,相比传统吊顶的方式所带来的费工费料、占用空间的问题,本发明的施工速度更快,施工工序简单,而且承重小,更加安全牢固。
附图说明
图1为基于本发明的筒灯安装结构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注释:1-基层、2-第二基层、3-原结构层、4-膨胀管、5-螺丝、6-筒灯、7-第二水泥板、8-粘接剂层、9-第一水泥板、10-安装孔、11-电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会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述,在附图或说明中,相似或相同的部分使用相同的标号,并且在实际应用中,各部件的形状、厚度或高度可扩大或缩小。本发明所列举的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对本发明所作的任何显而易知的修饰或变更都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与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不占空间的筒灯安装工艺,步骤如下:
1)原结构层钻安装孔;
2)拆除步骤1)所钻安装孔内的地面找平层或顶面粉刷层;
3)准备两块水泥板,并在两块水泥板上分别开设电管孔和筒灯孔;
4)将开设有电管孔的水泥板安装于安装孔内远离筒灯头部的一端,将开设有筒灯孔的水泥板安装于安装孔内靠近筒灯头部的一端;
5)隐蔽穿线,外部修饰;
6)筒灯安装。
其中,步骤3)中所述两块水泥板的厚度均为8mm。
步骤4)中所述开设有电管孔的水泥板通过粘接剂粘连于安装孔内远离筒灯头部的一端。
步骤4)所述设有筒灯孔的水泥板通过螺丝安装于安装孔内靠近筒灯头部的一端。
所述螺丝外部配合连接有膨胀管。
实施例2
一种基于实施例1所述的不占空间的筒灯安装工艺的筒灯安装结构,所述筒灯安装结构包括基层1、第二基层2、原结构层3和筒灯6,所述基层1下表面安装有第二基层2,第二基层2另一侧安装有原结构层3,所述原结构层3上开设有安装孔10,安装孔10顶端设有第一水泥板9,第一水泥板9上开设有安装电管11的电管孔,原结构层3与第一水泥板9之间设有粘接剂层8,所述筒灯6安装于安装孔10内,安装孔10底端位于筒灯外部设有第二水泥板7,所述第二水泥板7和原结构层3之间连接有螺丝5。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在原结构层上开孔直接进行安装,不需要采用传统吊顶的方式来制作隐藏空间,相比传统吊顶的方式所带来的费工费料、占用空间的问题,本发明的施工速度更快,施工工序简单,而且承重小,更加安全牢固。
以上所述,仅为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公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