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折叠式安全围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48964发布日期:2019-03-30 08:58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可折叠式安全围栏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用安全围栏,特别涉及一种可折叠式安全围栏。



背景技术:

在进行变电站内工作时,需要将设备用安全围栏进行分隔,以形成一个醒目的工作区域,以免工作人员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身事故,现有的安全围栏结构简单,其仅仅由两根撑杆及设置在两根撑杆间的安全围带构成,各根撑杆相互独立,因此在进行大面积安全围栏布置时需要携带多跟撑杆,携带不方便,布置与收回也比较麻烦,因此希望对现有的安全围栏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折叠式安全围栏,折叠后体积小,携带方便,布置与收回也简便,结构简单,造价低。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可折叠式安全围栏,包括下垂绝缘杆和水平绝缘杆,所述下垂绝缘杆活动连接在水平绝缘杆末端,所述水平绝缘杆由若干段水平子绝缘杆连接而成,所述下垂绝缘杆由若干段下垂子绝缘杆连接而成,所述水平子绝缘杆与下垂子绝缘杆长度相等,所述下垂绝缘杆上设置有安全围带夹,所述安全围带夹沿下垂绝缘杆长度方向设置,所述安全围带夹下端固定设置在下垂绝缘杆上,所述水平绝缘杆起始端竖直设置有柱体,所述柱体上远离水平绝缘杆侧设置有吸附结构,两相邻水平子绝缘杆间由铰接轴相连,所述铰接轴下的一水平子绝缘杆上水平设置有挡板,两相邻下垂子绝缘杆间由铰接轴相连,所述铰接轴的前侧和/或后侧的一下垂子绝缘杆上竖直设置有挡板。

进一步,所述吸附结构为磁体或真空吸盘。

更进一步,所述安全围带夹的长度小于或等于一下垂子绝缘杆的长度。

再进一步,起始端的水平子绝缘杆中部设置有绑带,所述绑带起始端上设置有连接扣,所述绑带末端设置有相配合的连接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可折叠式安全围栏,在使用后可先将各水平子绝缘杆及下垂子绝缘杆折叠起来,后转动折叠好的下垂子绝缘杆使其与折叠好的水平子绝缘杆重叠实现折叠,折叠后其整体体积小,携带方便,该安全围栏由绝缘材料制成,能提高现场的安全性,在布置安全围栏时先通过其上的吸附结构吸附在电力一次设备基座上,使多个安全围栏形成一个一侧开口的工作区域,然后将安全围带卡入安全围带夹与下垂绝缘杆间形成的间隙内,布置方便,回收时顺序相反,操作也简便,结构简单,造价低。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目标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进行阐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对下文的考察研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从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中得到教导。本实用新型的目标和其他优点可以通过下面的说明书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后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左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右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仰视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折叠状态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半折叠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应当理解,优选实施例仅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9所示,可折叠式安全围栏,包括下垂绝缘杆3和水平绝缘杆5,下垂绝缘杆3活动连接在水平绝缘杆5末端,即下垂绝缘杆3能相对水平绝缘杆5转动,水平绝缘杆5由若干段水平子绝缘杆连接而成,下垂绝缘杆3由若干段下垂子绝缘杆连接而成,水平子绝缘杆与下垂子绝缘杆长度相等,折叠后两端对齐,下垂绝缘杆3上设置有安全围带夹2,安全围带夹2沿下垂绝缘杆3长度方向设置,安全围带夹2下端固定设置在下垂绝缘杆3上,即安全围带夹2与下垂绝缘杆3间构成一个上部开口的间隙,安全围带置于间隙内,水平绝缘杆5起始端竖直设置有柱体11,柱体11上远离水平绝缘杆5侧设置有吸附结构12,该安全围栏通过吸附结构12固定在电力设备基座上,两相邻水平子绝缘杆间由铰接轴6相连,铰接轴下的一水平子绝缘杆上水平设置有挡板7,能保证水平绝缘杆是水平的,两相邻下垂子绝缘杆间由铰接轴相连,铰接轴的前侧和/或后侧的一下垂子绝缘杆上竖直设置有挡板,可防止下垂绝缘杆向工作区域内摆动,造成安全事故。

吸附结构12为磁体或真空吸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吸附牢固。

安全围带夹2的长度小于或等于一下垂子绝缘杆的长度,可保证折叠的便捷性,使折叠后的安全围栏两端整齐。

起始端的水平子绝缘杆中部设置有绑带,所述绑带起始端上设置有连接扣,所述绑带末端设置有相配合的连接头,在折叠好后用绑带将水平绝缘杆与下垂绝缘杆绑在一起,携带更方便。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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