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吸顶式C型钢吊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60594发布日期:2019-12-31 16:01阅读:14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吸顶式C型钢吊挂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洁净室吊顶系统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吸顶式c型钢吊挂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洁净室厂房主体结构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框架结构,洁净室吊顶都为可上人吊顶,对于下挂吊点安装要求较高;而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直接采用膨胀螺栓安装于混凝土结构上,再下挂丝杆吊挂。

现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吊顶方式,因膨胀螺栓安装完成后深入混凝土结构内,无法保证膨胀螺栓是否完全胀开,有吊点丝杆脱落导致吊顶坍塌隐患,且后期设备二次配管吊架在洁净环境下打孔安装膨胀螺栓会对洁净室造成污染。

已公开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cn201621109618.2,专利名称:一种暗藏灯饰的玉石板天花,申请日:20161009,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暗藏灯饰的玉石板天花,包括吊挂玉石板和位于玉石板上方的暗藏灯带;玉石板通过角钢吊挂组件和钢挂件挂置于建筑物楼板上;所述灯带安装在吊挂在玉石板上方的轻钢龙骨骨架下面的饰面板上,饰面板的尺寸比玉石板小;所述钢挂件包括l型弯折部和连接于l型弯折部上端的连接部;每块所述玉石板四条边分别放置在四条相对应的钢挂件的l型弯折部上,通过结构胶粘接固定;每条所述钢挂件的连接部通过螺栓连接在相对应的所述角钢吊挂组件的下端。本实用新型具有外观美观精致、结构简单实用、安装简便安全的特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吸顶式c型钢吊挂结构,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吸顶式c型钢吊挂结构,包括c型钢1,所述c型钢1背面紧贴混凝土顶棚2并通过膨胀螺栓3固定,所述c型钢1内部通过四角弹簧螺母4与型钢华司5和上段丝杆6连接,所述上段丝杆6下方通过法兰片螺母7与方形调节框8连接,所述方形调节框8下端连接有下段丝杆9,所述下段丝杆9的接头处通过t型螺丝与设置在下方的龙骨10连接。

优选的,c型钢1靠近混凝土顶棚2的一侧内置螺栓孔,所述膨胀螺栓3从下向上穿过c型钢1进入混凝土顶棚2与之固定。

优选的,龙骨10对于t型螺丝的接口处设置有槽口。

优选的,龙骨10水平连接有多个,多个所述龙骨10之间通过龙骨接头11连接。

优选的,混凝土顶棚2底部平均安装有多个所述c型钢1。

优选的,在所述上段丝杆6两侧选择与相邻膨胀螺栓3较远的一侧增加安装膨胀螺栓3。

优选的,沿着c型钢1的方向,相邻所述膨胀螺栓3之间间距为400-50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安装完成后,首先保证下挂吊点在同一条线,美观效果佳,也提高吊顶整体安全性能,同时避免以后对洁净室环境的污染;

(2)提供了可靠性连接、有效的吊挂结构,下挂吊点位置可调,对吊顶不会有影响,还可以二次补位下挂吊点;

(3)机电管线吊架可直接与吸顶c型钢连接,不需要再打孔,不会对洁净室造成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放大结构图;

图3为图2的局部放大结构图;

图中,

1、c型钢;2、混凝土顶棚;3、膨胀螺栓;4、四角弹簧螺母;5、型钢华司;6、上段丝杆;7、法兰片螺母;8、方形调节框;9、下段丝杆;10、龙骨;11、龙骨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可知,本实用新型包括有:c型钢1,所述c型钢1背面紧贴混凝土顶棚2并通过膨胀螺栓3固定,所述c型钢1内部通过四角弹簧螺母4与型钢华司5和上段丝杆6连接,所述上段丝杆6下方通过法兰片螺母7与方形调节框8连接,所述方形调节框8下端连接有下段丝杆9,所述下段丝杆9的接头处通过t型螺丝与设置在下方的龙骨10连接。

在本实施中优选的,c型钢1靠近混凝土顶棚2的一侧内置螺栓孔,所述膨胀螺栓3从下向上穿过c型钢1进入混凝土顶棚2与之固定。

设置上述结构,利用冲击钻打孔安装将膨胀螺栓3将c型钢1固定在混凝土顶棚2内,保证两者之间的稳定性。

在本实施中优选的,龙骨10对于t型螺丝的接口处设置有槽口。

设置上述结构,在龙骨10上设置安装孔,安装孔的设计保证了连接的完整性和后期的牢度。

在本实施中优选的,龙骨10水平连接有多个,多个所述龙骨10之间通过龙骨接头11连接。

设置上述结构,利用龙骨接头11提高多个龙骨10之间连接的稳定性。

在本实施中优选的,混凝土顶棚2底部平均安装有多个所述c型钢1。

设置上述结构,利用多个c型钢1分别连接上段丝杆6和下段丝杆9,固定多个龙骨10,完成整套吊顶系统。

在本实施中优选的,在所述上段丝杆6两侧选择与相邻膨胀螺栓3较远的一侧增加安装膨胀螺栓3。

在本实施中优选的,相邻所述膨胀螺栓3之间间距为400-500mm。

设置上述结构,保证c型钢1能与混凝土顶棚2固定连接,降低不稳定性,避免下坠和脱落。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专利申请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专利申请。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专利申请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专利申请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专利请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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