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74654发布日期:2019-11-19 21:48阅读:525来源:国知局
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墓葬领域,具体是一种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



背景技术:

殡葬用地的紧缺,在目前国家没有放开这类用地的大背景下,节约使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变得极为重要,好在目前政府以及相关管理单位都在积极推行节约殡葬用地,鼓励各个陵园改进墓穴的设计,已达到节地的目标。

现有的上下葬的形式有两种,一种带有独立碑座的,另一种不带独立碑座,带独立碑座的墓,由于独立碑座需要占地,则会增加约40%的土地占用;而没有独立碑座的,则占地面积省下,但在落葬时需要先移除墓碑,再打开箱盖,落葬时极为不便,同时每次落葬需要有两名落葬工同时在场相互帮助,增加了人工的支出。另外由于不是固定的墓碑,平时很容易倒伏,产生穴盖、瓷像以及碑自身的损坏。传统的上下葬,采用联体上下的石箱,深度达到600mm,施工时需要挖深土层,使得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出土量大,清土和外运会增加成本约50%。由于是双层石箱,成本增加40%。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解决了现有的墓穴占地面积大且落葬不方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包括素土层,素土层上设有素砼基层,素砼基层上设有单穴石箱,单穴石箱嵌设于素砼基层内,所述单穴石箱的上方设有多个立板,立板的底端与素砼基层固定连接,所述立板的顶端固定连接上盖板,所述单穴石箱的顶端设有内盖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立板设有三个,所述单穴石箱的顶端还设有封穴盖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封穴盖板与三个立板围绕形成上层墓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内盖板的边缘设有挡水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立板包括后立板和侧立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后立板的两侧均设有燕尾榫,所述侧立板的端部开设有与燕尾榫相对应的锁定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上盖板的底端开设有封穴槽口。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之处:本实用新型所建设成的上下节地墓能够节省占用土地近40%,施工难度降低,出土量的减少使得工期缩短,施工成本降低,前侧方的送入骨灰盒的方式,可以让一个落葬工独立而又轻松的完成任务,降低落葬工的人工成本,仅采用一个标准的单穴石箱,降低石箱成本,由于墓碑固定安置,不再产生轻易倒伏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中立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中上盖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素土层;2、素砼基层;3、单穴石箱;4、立板;5、上盖板;6、内盖板;7、挡水条;8、封穴盖板;9、后立板;10、侧立板;11、燕尾榫;12、锁定槽;13、封穴槽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图2和图4,一种改进型的上下节地墓,包括素土层1,素土层1上设有素砼基层2,素砼基层2上设有单穴石箱3,单穴石箱3嵌设于素砼基层2内,所述单穴石箱3的上方设有多个立板4,立板4的底端与素砼基层2固定连接,所述立板4的顶端固定连接上盖板5,所述单穴石箱3的顶端设有内盖板。

所述立板4设有三个,所述单穴石箱3的顶端还设有封穴盖板8,所述封穴盖板8与三个立板4围绕形成上层墓穴,所述内盖板6的边缘设有挡水条7,所述上盖板8的底端开设有封穴槽口13。

实施例2

请参阅图3,本实施例的其它内容与实施例1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立板4包括后立板9和侧立板10,所述后立板9的两侧均设有燕尾榫11,所述侧立板10的端部开设有与燕尾榫11相对应的锁定槽12。

本实用新型在实施过程中,上层墓穴用于安葬上层骨灰盒,采用前侧方送入骨灰盒的方式,在不增加一个独立墓碑基础的情况下,也能固定墓碑,解决了安葬时搬离墓碑的工序。

本实用新型所建设成的上下节地墓能够节省占用土地近40%,施工难度降低,出土量的减少使得工期缩短,施工成本降低,前侧方的送入骨灰盒的方式,可以让一个落葬工独立而又轻松的完成任务,降低落葬工的人工成本,仅采用一个标准的单穴石箱3,降低石箱成本,由于墓碑固定安置,不再产生轻易倒伏的现象。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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