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可移动的语音数据录音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20935发布日期:2020-07-17 15:54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可移动的语音数据录音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录音室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拆卸可移动的语音数据录音室。



背景技术:

近些年来,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和应用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对训练模型的语音样本需求海量式增长,因此对专业语音数据录音室的需求也大大增加。传统的语音数据采集及标注公司,因为公司办公地点大部分为租用的写字楼,导致录音室数量有限,录音进度受到较大限制;且由于写字楼设计布局、声学环境和消防规定的各种限制,录音室内的背景噪声水平往往不尽人意;外地的一些语音采集项目更是受限于录音环境,往往需要花费较多费用在高级酒店或公寓租用房间,且需要在休息的时间才能进行录音以获得较好的声学效果,更是影响了录音项目进度和录音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拆卸可移动的语音数据录音室,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拆卸可移动的语音数据录音室,包括:基座、支撑板和顶板,所述基座顶部设置有第一卡槽,且所述第一卡槽为四个,所述基座底部设置有用于移动的滚轮,且所述滚轮上设置有用于将所述滚轮锁定的刹车机构,所述支撑板包括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所述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均竖直设置在所述基座顶部并且围合而成一个框体,且所述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之间相互卡合;所述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底部均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卡槽匹配连接的第一凸部;所述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顶部均设置有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一单元上设置有隔音门,所述第二单元上设置有隔音窗,所述第三单元内壁上设置有与外部电性连接矩阵接口,所述第四单元内部设置有消音通道;所述顶板设置在所述支撑板顶部,且所述顶板底部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凸起部匹配连接的第二卡槽。

进一步地,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结构完全一致,且包括壳体、吸音棉和阻尼隔声层,所述壳体内部设置支撑架,所述吸音棉填充在所述壳体内部,所述阻尼隔声层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壁上。

进一步地,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厚度为80mm-120mm。

进一步地,第四单元厚度为180mm-220mm。

进一步地,顶板和所述基座厚度一致且为150mm-180mm。

进一步地,基座及所述顶板上均设置有多个防倒支撑,且所述防倒支撑上设置有连接孔。

进一步地,还设置有第一折叠桌和第二折叠桌,所述第一折叠桌一侧通过铰链设置在所述第二单元内侧,且位于所述隔音窗下方;所述第二折叠桌一侧通过铰链设置在所述第二单元外侧,且位于所述隔音窗下方。

进一步地,顶板内部设置有与所述消音通道相通的通风口,所述顶板底部设置有换气扇,且所述换气扇的排风口与所述通风口相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安全便捷,通过模块式的组合能够快速的安装和拆卸,从而能够进一步确保使用时的便利性,并且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同时通过可视窗还能够及时与外部人员进行视觉沟通,确保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撑板结构俯视图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单元局部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基座结构俯视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顶板结构仰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拆卸可移动的语音数据录音室,包括:基座1、支撑板2和顶板3,所述基座1顶部设置有第一卡槽4,且所述第一卡槽4为四个,所述基座1底部设置有用于移动的滚轮5,且所述滚轮5上设置有用于将所述滚轮5锁定的刹车机构,所述支撑板2包括第一单元6、第二单元7、第三单元8和第四单元9;所述第一单元6、第二单元7、第三单元8和第四单元9均竖直设置在所述基座1顶部并且围合而成一个框体,且所述第一单元6、第二单元7、第三单元8和第四单元9之间相互卡合;同时,可选的,当其围合成所述框体后,可以在其连接处进行抽芯铆钉进行加强连接,最后在缝隙处打上密封胶,拆除时解下铆钉,依次将单元板卸下即可,且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述密封胶是可以快速铲除的,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在铆钉于打胶时,顶板应该与其预先连接。所述第一单元6、第二单元7、第三单元8和第四单元9底部均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卡槽4匹配连接的第一凸部;所述第一单元6、第二单元7、第三单元8和第四单元9顶部均设置有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一单元6上设置有隔音门10,所述第二单元7上设置有隔音窗11,所述第三单元8内壁上设置有与外部电性连接矩阵接口12,这里所述矩阵接口,是能够满足录音室中各种设备的与外部对接的接口,所述第四单元9内部设置有消音通道13;所述顶板3设置在所述支撑板2顶部,且所述顶板3底部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凸起部匹配连接的第二卡槽。

可选的,第一单元6、第二单元7、第三单元8和第四单元9结构完全一致,且包括壳体14、吸音棉15和阻尼隔声层16,所述壳体14内部设置支撑架17,所述吸音棉15填充在所述壳体14内部,所述阻尼隔声层16设置在所述壳体14内壁上;采用此设计结构,是为了确保支撑板能够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

可选的,第一单元6、第二单元7、第三单元8厚度为80mm-120mm;本实施例中,优选的采用厚度为100mm,第四单元9厚度为180mm-220mm;其优选的厚度采用了200mm;顶板3和所述基座1厚度一致且为150mm-180mm;其优选的厚度采用了160mm。

可选的,基座1及所述顶板3上均设置有多个防倒支撑18,且所述防倒支撑18上设置有连接孔,通过此结构设置,能进一步确保整体的稳定性,且防倒支撑为l型结构设置,通过铆钉一端贯穿连接孔将其两两固定。

可选的,还设置有第一折叠桌19和第二折叠桌20,所述第一折叠桌19一侧通过铰链设置在所述第二单元7内侧,且位于所述隔音窗11下方;所述第二折叠桌20一侧通过铰链设置在所述第二单元7外侧,且位于所述隔音窗11下方;采用此结构设置,能够便于工具的放置。

可选的,顶板3内部设置有与所述消音通道13相通的通风口,所述顶板3底部设置有换气扇21,且所述换气扇21的排风口与所述通风口相通;采用此结构设置,是为了确保组合完成后的录音室内部空气的流通。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新颖,使用安全便捷,组合后的录音室内可坐一名录音人员,通过打开内部折叠式的桌子可以放置连接录音的麦克风等传感设备,进行录音;同时录音室本体的隔声量在35-40dba左右,能够较好地隔绝外部背景噪声;室内的混响时间可以调整,以适应不同的录音环境;正对录音者的位置安装有可视化玻璃结构,室外的可折叠式桌子布置在玻璃窗下方,上面可以放置电脑、声卡等设备,既可以通过做好防漏声处理的接线口与室内录音设备通过矩阵接口连接,又可以与室内录音人员进行视觉沟通;顶板上安装有低噪声风扇,配合消声通道可以实现既不影响本底噪声,又起到通风换气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术语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现在,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这些示例性实施方式可以由多种不同的形式来实施,并且不应当被解释为只限于这里所阐述的实施方式。应当理解的是,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使得本申请的公开彻底且完整,并且将这些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构思充分传达给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附图中,为了清楚起见,有可能扩大了层和区域的厚度,并且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器件,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描述。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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