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道路施工覆盖沟渠用网布的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613615发布日期:2020-07-29 01:45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公路、道路施工覆盖沟渠用网布的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道路施工用具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固定覆盖施工时所挖掘沟渠用的网布的装置。



背景技术:

在公路、道路施工过程中,往往要在路面上挖设沟渠来预埋管道或者电线、电缆,而且多数情况下发生在维护、抢修管道或者电缆、电线时。因为管道或者电线、电缆的铺设、维修作业具有关联性,不能够挖开一段后埋上管道或者电线、电缆再挖相邻的一段,这就导致了沟渠被挖开后,处于开放状态的时间相对较长的状况。

为了避免挖开沟渠后,生成过多的扬尘,会在沟渠上铺设网布,对暂时没有施工的部分进行覆盖。目前因为没有专门用于固定网布的装置,网布在铺设于沟渠上后,多用砖头或者土堆压盖,这种操作方式一方面使得施工操作麻烦,寻找压盖的砖头困难或者土堆压盖仍然会产生一定的飞尘;另一方面压盖不可靠,在风力较大时网布容易被掀起。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当前覆盖施工沟渠用网布固定操作不方便,压盖不可靠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公路、道路施工覆盖沟渠用网布的固定装置,通过该固定装置能够使得网布的铺设操作简便、迅速,而且固定牢固、可靠。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公路、道路施工覆盖沟渠用网布的固定装置,包括长条状的横板、设置在所述横板左、右两端的定位部,以及布设在横板上端的多个限定螺杆。自所述横板的前端面开设有沿前后方向贯通的条状槽孔。所述限定螺杆的一端延伸至所述条状槽孔内。

使用时,将所述横板置于沟渠的上端并通过所述定位部将横板支撑固定在沟渠上端,沿着沟渠的长度相间地布设多个横板。旋拧所述限定螺杆使其下端与条状槽孔的下端面之间形成足够大的间距,将网布穿设于条状槽孔内,最后旋拧限定螺杆使其下端面压在条状槽孔的下端面上,便将网布相对横板固定住。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横板的上端面,于左、右两端设有滑槽,所述定位部为一端呈三角状的插板。所述插板与所述横板上设置的滑槽部分通过直线式的槽轨结构匹配,且所述插板的三角状端能够相对所述横板的端面向外延伸。所述插板上设有螺栓,所述螺栓能够选择地使所述插板相对滑槽固定和滑动。通过将插板的三角状端插入沟渠两侧的壁体内而将横板支撑固定在沟渠上部。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横板的上端面上,于左、右两端设有沉槽,所述沉槽的延伸方向与横板的长度方向一致且沉槽的一端延伸至横板的左、右端面。所述定位部为u形的插板,其封闭端置于所述沉槽中且上端中部设有柱杆。所述沉槽的上端口设有左右方向延伸的盖板。所述插板夹置在所述沉槽的底面与盖板之间。所述沉槽的内端面与所述插板的封闭端之间设有弹簧,所述弹簧能够向所述沉槽的外端一侧推动所述插板,使插板的开口端相对所述横板的左端或右端向外延伸。所述沉槽的外端侧或所述盖板的外端侧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能够阻止所述插板移出所述沉槽。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限定螺杆能够伸入所述条状槽孔内的一端端面上嵌装设有弹性垫。优选地,使所述弹性垫的自由端面为球面。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横板包括横板a、横板b以及连板。所述横板a、横板b的上端面设有贯通横板整个长度方向的u形槽,所述连板设置在所述u形槽内,能够与所述的横板a、横板b相连接,形成直线型的能够左右拉伸的板。所述连板上设有条形槽,所述条形槽延伸至所述连板的左、右端面。所述的横板a、横板b能够相对所述连板在左右方向上直线滑动,所述限定螺杆能够移入或移出所述条形槽。

在一些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u形槽的前、后侧壁下部设有槽口,所述槽口沿左右方向贯通延伸。所述连板的左、右侧边缘插入u形槽侧壁上设置的槽口中而与所述的横板a、横板b相连接。

在一些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限定螺杆上套装有螺环,所述螺环能够相对置于所述连板的上方,且能够将所述连板压在所述横板a、横板b的上端面。优选地,所述螺环的下端嵌装设有弹性圈。所述弹性圈可以采用橡胶或者聚酯材料制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其安装、拆卸方便、快捷,能使得覆盖道路施工时挖掘的沟渠的操作更简便、快捷,将网布固定覆盖在沟渠上部所达到的固定效果更牢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专利方案在一种实施方式下的主视示意图;

图2为与图1实施方式相对应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专利方案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所示实施方式下的某使用状态过程示意图;

图5为本专利方案中限定螺杆部分的优化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专利方案中定位部的另一种实施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专利方案的应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1横板,1a横板a,1b横板b,11条状槽孔,12滑槽,13u形槽,14盖板,15弹簧,2a插板a,2a1螺栓,2b插板b,2b1柱杆,3限定螺杆,4连板,41条形槽,5螺环,51弹性圈,101路面。102沟渠,103网布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前”、“后”、“中间”等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公路、道路施工覆盖沟渠用网布的固定装置,包括长条状的横板1、设置在所述横板1左、右两端的定位部2a,以及布设在横板1上端的四个限定螺杆3。自所述横板1的前端面开设有沿前后方向贯通的条状槽孔11。所述限定螺杆3的一端延伸至所述条状槽孔11内。所述限定螺杆3能够伸入所述条状槽孔11内的一端端面上嵌装设有弹性垫。优选地,使所述弹性垫的自由端面为球面。

使用时,如图7所示,将所述横板1置于沟渠102的上端并通过所述定位部2a将横板1支撑固定在沟渠102上端,沿着沟渠102的长度相间地布设多个横板1。旋拧所述限定螺杆3使其下端与条状槽孔11的下端面之间形成足够大的间距,将网布103穿设于条状槽孔11内,最后旋拧限定螺杆3使其下端面压在条状槽孔11的下端面上,便将网布102相对横板1固定住。除了采取如图1所示的定位部形式外,还可将定位部具体设置在一钢板,钢板的一端连接在横板上,另一端相对横板的端部向左或向右延伸出一定长度,延伸出来的部分上至少设有一个孔,可通过在孔内穿设长钉将横板固定在沟渠102两侧的路面101上。此处所说的钢板可以为平板,也可以为z状板,且优选地使两平面与立面呈90角。

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横板1的上端面,于左、右两端设有滑槽12,所述定位部为一端呈三角状的插板a2a。所述插板a2a与所述横板1上设置的滑槽部分通过直线式的槽轨结构匹配,且所述插板a2a的三角状端能够相对所述横板1的端面向外延伸。所述插板a2a上设有螺栓2a1,所述螺栓2a1能够选择地使所述插板a2a相对滑槽12固定和滑动。通过将插板a2a的三角状端插入沟渠两侧的壁体内而将横板1支撑固定在沟渠上部。图1、图2所展示的实施方式下,除如图所示在横板1的上端面后侧两角设置插板a2a外,还可同时在前侧的两角也设置插板a2a。

如图6所示,所述横板1的上端面上,于左、右两端设有沉槽,所述沉槽的延伸方向与横板1的长度方向一致且沉槽的一端延伸至横板的左、右端面。所述定位部为u形的插板b2b,插板b2b的封闭端置于所述沉槽中且封闭端的上端面中部设有柱杆2b1。所述沉槽的上端口设有左右方向延伸的盖板14。所述插板b2b夹置在所述沉槽的底面与盖板14之间。所述沉槽的内端面与所述插板b2b的封闭端之间设有弹簧15,所述弹簧15能够向所述沉槽的外端一侧推动所述插板b2b,使插板b2b的开口端相对所述横板1的左端或右端向外延伸。所述沉槽的外端侧(或所述盖板的外端侧)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能够阻止所述插板b2b移出所述沉槽。柱杆2b1用于拨动插板b2b的位置,以便将横板1安置在沟渠上部。通过将定位部设置为前述形式,能够通过弹簧控制定位部与沟渠槽壁之间的结合力,保证插板b2b自由端的两臂板插入沟渠槽壁中的可靠效果。

如图3至图4所示,所述横板1包括横板a1a、横板b1b以及连板4。所述横板a1a、横板b1b的上端面设有贯通横板1a、1b整个长度方向的u形槽13,所述连板4设置在所述u形槽13内,能够与所述的横板a1a、横板b1b相连接,形成直线型的能够左右拉伸的刚性支撑板。所述连板4上设有条形槽41,所述条形槽41延伸至所述连板4的左、右端面。所述的横板a1a、横板b1b能够相对所述连板4在左右方向上直线滑动,所述限定螺杆3能够移入或移出所述条形槽41。所述的横板a1a、横板b1b上设置的限定螺杆3,在横板a1a、横板b1b相对连板4向左、向右移动时,总是至少有一个限定螺杆3置于条形槽41内,以保证横板a1a、横板b1b与连板4为连接起来的整体。

一些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u形槽41的前、后侧壁下部设有槽口,所述槽口沿左右方向贯通延伸。所述连板4的左、右侧边缘插入u形槽41侧壁上设置的槽口中而与所述的横板a1a、横板b1b相连接。在另外一些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限定螺杆3上套装有螺环5,所述螺环5能够相对置于所述连板4的上方,且能够将所述连板4压在所述横板a1a、横板b1b的上端面。如图5所示,优选地,所述螺环5的下端嵌装设有弹性圈51。所述弹性圈51可以采用橡胶或者聚酯材料制作。

上述实施方式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还有许多方面可以在不违背总体思想的前提下进行改进,对于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可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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