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锯桩用包胶隔离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418466发布日期:2021-03-26 21:37阅读:83来源:国知局
一种锯桩用包胶隔离圈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锯桩用包胶隔离圈。


背景技术:

2.目前的管桩、空心方桩锯桩都是用大盘锯锯切混凝土桩身,切割时的粉尘、噪声、冷却泥水,还有锯盘爆齿,锯切时的火星、碎屑飞出,既不环保、又不安全,还浪费材料、电耗。也有用手提金刚锯切割桩身,需要把桩身混凝土壁厚全部锯断,一方面劳动强度大,切割面不平齐、混凝土截面有缺口(混凝土脆性、快锯短时突然脆断造成端面错位、缺口),对于厚壁桩,锯片的直径偏小锯通困难(整个壁厚要锯通)(本发明钢筋在壁厚的一半位置,小直径锯片就能锯到)。另外,由于光伏发电用桩,大都管桩长度只要3-4米,而现有的管桩钢模大都是9-15米的,受到模具和管桩的客观条件限制,管桩钢模生产出的单节管桩最短只能做到5米长,每根钢模因此单次只能做两节6米短桩,钢模的规格长度被局限了,其它模具基本上用不上,大大限制了光伏桩的产能,而且再用6米桩锯成3米桩,桩头还必须有端板相连(生产中才能张拉),钢筋笼因长度短编笼速度也慢,造成整体管桩的生产效率低,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锯桩用包胶隔离圈,其结构设计合理,本方案的包胶隔离圈可以在长度5至15米的钢筋笼中间任意插入,让管桩的主筋穿过其垂直方向的切割缝到达钢筋孔位置,经钢筋张拉、浇筑混凝土离心成型后,待养护达到脱模强度后脱模放张,直接用手提式砂轮切割机就能切断隔离圈切割槽内的数根钢筋,管桩自然就分开了,然后拆卸隔离圈、清理其表面沾上的残留混凝土,循环再次生产下一根管桩,管桩的生产更加简单高效,可以根据管桩的尺寸要求将包胶隔离圈设置在轴向的不同位置,使成型后的管桩能够快速分离,不需要再对整个实体管桩进行切割,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锯桩用包胶隔离圈,包括:
5.上半圈和下半圈,所述上半圈和下半圈能够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圆圈状态,所述上半圈和下半圈均设有骨架和橡胶套结构,所述橡胶套包覆在所述骨架外部;
6.连接件,所述连接件设置在所述上半圈和下半圈相对应的哈夫面位置,用于连接上半圈和下半圈;
7.所述上半圈和下半圈沿圆周方向均匀设有多个钢筋孔,所述钢筋孔贯穿橡胶套设置,所述钢筋孔和橡胶套外表面之间设有使钢筋卡入的通槽,所述通槽的一端和钢筋孔相对应连通,所述通槽的另一端和橡胶套的外表面之间设有切割缝,所述切割缝在钢筋卡入时能够变形扩张,使钢筋进入通槽卡入钢筋孔,且钢筋进入钢筋孔后,所述切割缝能够收缩恢复以限制水泥浆通过;
8.切割槽,所述切割槽设置在所述上半圈和下半圈的圆周表面,和钢筋孔轴向相互垂直设置。
9.进一步的,所述通槽和切割缝的深度方向均相对上半圈或下半圈的哈夫面垂直设置。
10.进一步的,所述连接件设为圆锥销,所述上半圈的哈夫面设有螺纹孔,所述下半圈对应的哈夫面上设有圆锥孔,所述螺纹孔和圆锥孔分别和圆锥销相连接。
11.进一步的,所述骨架设为钢圈结构,所述橡胶套包覆在钢圈外部。
12.进一步的,所述切割槽的底部贯穿所述橡胶套后延伸至所述骨架中,使设置在钢筋孔中的钢筋悬置与所述切割槽中。
13.进一步的,所述钢筋孔的径向尺寸小于所述钢筋的径向尺寸,所述通槽的宽度小于所述钢筋的径向尺寸,使所述钢筋孔和钢筋能够过盈配合。
14.进一步的,所述切割缝的深度设置在3至4毫米,所述切割缝的宽度不超过0.5毫米。
15.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的有益效果是,其结构设计合理,本方案的包胶隔离圈可以在长度5至15米的钢筋笼中间任意插入,让管桩的主筋穿过其垂直方向的切割缝到达钢筋孔位置,经钢筋张拉、浇筑混凝土离心成型后,待养护达到脱模强度后脱模放张,直接用手提式砂轮切割机就能切断隔离圈切割槽内的数根钢筋,管桩自然就分开了,然后拆卸隔离圈、清理其表面沾上的残留混凝土,循环再次生产下一根管桩,管桩的生产更加简单高效,可以根据管桩的尺寸要求将包胶隔离圈设置在轴向的不同位置,使成型后的管桩能够快速分离,不需要再对整个实体管桩进行切割,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图1中a-a方向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图1中b-b方向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隔离圈和无端板桩头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隔离圈和有端板桩头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21.图中,1、上半圈;2、下半圈;3、骨架;4、橡胶套;5、连接件;6、钢筋孔;7、钢筋;8、通槽;9、切割缝;10、切割槽;11、螺纹孔;12、圆锥孔。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23.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申请,但是,本申请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4.另外,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
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2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6.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27.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28.如图1-5所示,一种锯桩用包胶隔离圈,包括上半圈1和下半圈2,上半圈1和下半圈2能够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圆圈状态,上半圈1和下半圈2均设有骨架3和橡胶套4结构,橡胶套4包覆在骨架3外部;在上半圈1和下半圈2相对应的哈夫面位置设置连接件5,用于连接上半圈1和下半圈2;上半圈1和下半圈2沿圆周方向均匀设有多个钢筋孔6,钢筋孔6贯穿橡胶套4设置,钢筋孔5和橡胶套4外表面之间设有使钢筋7卡入的通槽8,通槽8的一端和钢筋孔5相对应连通,通槽8的另一端和橡胶套4的外表面之间设有切割缝9,切割缝9在钢筋7卡入时能够变形扩张,使钢筋7进入通槽8卡入钢筋孔5,且钢筋7进入钢筋孔5后,切割缝9能够收缩恢复以限制水泥浆通过;为了使管桩成型后,方便将隔离圈位置的钢筋7切断,在上半圈1和下半圈2的圆周表面设置切割槽10,和钢筋孔6轴向相互垂直设置。使用时,本方案的上半圈1和下半圈2可以在长度9至15米的钢筋笼中间任意插入后使用连接件5进行拼装组合,让管桩的主筋穿过其垂直方向的切割缝到达钢筋孔6位置,经钢筋7张拉、浇筑混凝土离心成型后,待养护达到脱模强度后脱模放张,直接用手提式砂轮切割机就能切断隔离圈切割槽10内的数根钢筋,管桩自然就分开了,然后拆卸隔离圈、清理其表面沾上的残留混凝土,循环再次生产下一根管桩,管桩的生产更加简单高效,可以根据管桩的尺寸要求将包胶隔离圈设置在轴向的不同位置,使成型后的管桩能够快速分离,不需要再对整个实体管桩进行切割,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
29.在优选的实施例中,通槽8和切割缝9的深度方向均相对上半圈1或下半圈2的哈夫面垂直设置。通槽和8切割槽10沿垂直方向设置能够便于钢筋7从切割缝9内垂直方向进出,同时能够避免生产时水泥浆从钢筋孔6中流入橡胶套4内部环向中凹槽位置。
30.在优选的实施例中,连接件5设为圆锥销,上半圈1的哈夫面设有螺纹孔11,下半圈2对应的哈夫面上设有圆锥孔12,螺纹孔11和圆锥孔12分别和圆锥销相连接。
31.在优选的实施例中,骨架3设为钢圈结构,橡胶套4包覆在钢圈外部。
32.在优选的实施例中,切割槽10的底部贯穿橡胶套4后延伸至骨架3中,使设置在钢筋孔6中的钢筋7悬置与切割槽10中。
33.在优选的实施例中,钢筋孔6的径向尺寸小于钢筋7的径向尺寸,通槽8的宽度小于钢筋7的径向尺寸,使钢筋孔6和钢筋7能够过盈配合。
34.在优选的实施例中,切割缝9的深度设置在3至4毫米,切割缝9的宽度不超过0.5毫米。
35.如附图4所示,无端板连接,直接将隔离圈安装在纯混凝土桩头的钢筋笼上,待养护完脱模时,也即隔离圈直接与混凝土桩头紧贴连接。
36.如附图5所示,端板固接桩身(端板内侧焊接锚固筋);端板可拆除(端板上设置了沉孔并通过平头沉头螺丝连接到预埋桩身中的预埋螺母,预埋螺母里侧连接锚固筋),待打桩完毕拆除此端板。
37.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38.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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