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形成地板覆盖物的地板镶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709738发布日期:2022-07-10 05:2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用于形成地板覆盖物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地板镶板(1)包括第一对相对边缘(2-3)以及第二对相对边缘(4-5);其中,所述第一对相对边缘(2-3)包括联接部件(6-7),所述联接部件允许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彼此联接,并且其中,所述联接部件(6-7)具有以下特征:所述联接部件(6-7)包括水平主动锁定系统,所述水平主动锁定系统在此类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的联接状态下,在所述地板镶板(1)的平面内并垂直于相应边缘(2-3)实现锁定;所述联接部件(6-7)还包括竖直主动锁定系统,所述竖直主动锁定系统在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的联接状态下,实现横向于所述地板镶板的平面的锁定;所述联接部件(6-7)基本上由所述地板镶板(1)本身的材料实现;以及其中,所述第二对相对边缘(4-5)还包括两个边缘上的联接部件(8-9),所述联接部件允许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彼此联接,其中,所述联接部件(8-9)具有以下特征:所述联接部件(8-9)包括水平主动锁定系统,所述水平主动锁定系统在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的联接状态下,在所述地板镶板(1)的平面内并垂直于相应边缘(4-5)实现锁定;所述联接部件(8-9)还包括竖直主动锁定系统,所述竖直主动锁定系统在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的联接状态下,实现横向于所述地板镶板的平面的锁定;所述联接部件(8-9)基本上由所述地板镶板(1)本身的材料实现;所述第二对边缘(4-5)的水平主动锁定系统至少由位于两个边缘(4)中的一个上的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以及位于相对边缘(5)上的向下指向的上钩状部件(11)形成,其中,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由具有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唇缘(12)组成,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在其近端以凹部的形式限定凹形部件(14),而所述向下指向的上钩状部件(11)由具有形成凸形部件(17)的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唇缘(15)组成;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联接部件(8-9)被配置成使得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能够借助于一个地板镶板相对于另一个地板镶板的向下移动(m)——优选地包括向下卡扣移动——在它们的相应边缘(4-5)处彼此联接;所述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竖直主动锁定系统包括竖直主动锁定部件(18-19-20-21),所述竖直主动锁定部件借助于相应锁定表面(22-23-24-25)限定至少第一竖直锁定区(c1)和第二竖直锁定区(c2),其中,在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所述第一竖直锁定区(c1)位于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远端处,并且在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所述第二竖直锁定区(c2)位于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远端处;其中,竖直主动锁定部件包括位于所述上钩状部件(11)的所述唇缘(15)的近端处的所述镶板的边缘处的第一锁定部件(18)、位于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远端处的第二锁定部件(19),以及位于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远端处的第三锁定部件(20)和位于所述凹形部件(14)的近端处的第四锁定部件(21);所述第一和第三锁定部件(18,20),在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的联接状态下,限定所述第一竖直锁定区(c1);所述第二和第四锁定部件(19、21),在所述地板镶板(1)中的两个的联接状态下,限定所述第二竖直锁定区(c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两个所述地板镶板(1)的第二对边缘(4、5)处的联接状态下,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近端和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近端之间没有提供竖直锁定。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地板镶板被配置成使得所述第一竖直锁定区(c1)和所述第二竖直锁定区(c2)是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边缘之间的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提供竖直锁定的仅有的区。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竖直锁定区(c1)设置在距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至少所述地板镶板的厚度(t)的2/3处。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近端与所述上钩状部件(11)的近侧方向上的水平方向之间的角度(β)小于90
°
,优选小于80
°
,优选大于60
°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近端与下钩状部件(10)的远侧方向上的水平方向之间的角度(γ)小于90
°
,优选小于80
°
,优选大于60
°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第二对边缘(4、5)处的联接状态下,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近端接触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近端。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近端和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近端;与在朝向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远端的方向上的水平方向之间的接触角度(α)小于90
°
,优选小于80
°
,优选大于60
°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联接状态下,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近端在预张力下接触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近端。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第二对边缘(4、5)处的联接状态下,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近端在没有预张力的情况下接触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近端。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锁定部件(19)由位于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远端处的第一底切部(27)提供;并且其中,所述第四锁定部件(21)由位于所述凹形部件(14)的近端处的第一突起(28)提供。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地板镶板(1)的联接状态下,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底部接触所述第一突起(28)的底部。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突起(28)的夹角(β1)大于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夹角(β2)。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底切部(27)具有带圆角点的三角形形状。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突起(28)包括两个倾斜外表面(29、30),在所述两个倾斜外表面之间具有竖直表面(31),优选地,上倾斜表面(29)相对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比下倾斜表面(30)更倾斜。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突起(28)的底
部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3)在25
°
至35
°
之间。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底部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4)在25
°
至35
°
之间。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突起(28)的底部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3)小于10
°
,且优选小于5
°
;并且更优选地,其中,所述第一突起(28)的底部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平行。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5和/或18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底部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4)小于10
°
,且优选小于5
°
;更并且优选地,其中,所述第一突起的底部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平行。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底部与所述第一突起(28)的底部基本上平行。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在所述第一突起(28)的远端和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近端之间的水平方向上存在空间(32);和/或其中,在所述第一突起(28)的顶端和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顶端之间存在空间(33);并且其中,如果两个空间(32、33)均存在,优选地它们形成一个连续的空间。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突起(28)设置在其边缘的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下方的镶板边缘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被设置用于在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联接状态下与所述联接镶板的对应边缘的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接触;其中,所述第一底切部(27)设置在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下方。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对应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联接状态下,闭合平面(s)由接触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的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提供;并且其中,所述闭合平面的向下延伸部穿过所述第二和第四锁定部件(19、21)之间的所述接触区,优选地,所述闭合平面(s)的向下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竖直接触区(c2)之间的相交点出现在第二竖直接触区(c2)的中间四分之一内。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所述凹形部件(14)的近端处,第二底切部(37)设置在所述第一突起(28)上方。25.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并且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底切部(37)设置在所述第一突起(28)和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之间,优选地,其中,所述第二底切部(37)小于所述第一底切部(27)。26.根据权利要求1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联接状态下,第一空间(38)存在于联接的相对边缘(4、5)之间,一方面在所述第一突起(28)的底部和所述第一底切部(27)的底部之间的接触点下方,另一方面远离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远端。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空间(38)延续到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底部和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所述唇缘(12)的上部件之间的第二空间(39)中。2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1至26以及权利要求22或2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
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的远端在所述第一底切部(27)下方的区段(40)在远侧方向上延伸超过所述第二闭合平面(35)。2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锁定部件(18)由位于所述向下指向的上钩状部件(11)的近端处的第二突起(41)提供;并且其中,所述第三锁定部件(20)由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远端处的第三底切部(42)提供。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底部包括第四底切部(43),优选基本上在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整个长度上;优选地,所述第四底切部(43)的高度在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远侧方向上增加——优选连续增加。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从所述地板镶板的底部开始,所述第三底切部(42)比所述第四底切部(43)更深地延伸到所述镶板中。32.根据权利要求30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三底切部(42)与所述第四底切部(43)被平面(44)分开,所述平面(44)与所述地板镶板的水平方向成70
°
至100
°
之间的角度(β5),优选地,所述平面(44)基本上竖直。3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7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突起(41)延伸至所述地板镶板的底部。3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设置在包括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第二对相对边缘的边缘(4)处,其中,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被设置用于在两个所述地板镶板的联接状态下与联接镶板的对应边缘的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接触;其中,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和包括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唇缘(12)的远端之间的水平距离d与所述地板镶板的厚度(t)的比值(d/t)小于1.1,优选小于1,更优选小于0.85。3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7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所述第二底切部(37)下方的上钩状部件(11)的近端处设置有另外的底切部(45)。3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9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突起(41)的上表面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6)在10至20
°
之间。3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9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三底切部(42)的上表面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7)在5
°
至15
°
之间。3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9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三底切部(42)的上表面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7)小于所述第二突起(41)的上表面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的角度(β6);优选地,这些角度之间的差至少为5
°
。3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9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地板镶板被配置成使得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所述第二突起(41)和所述第三底切部(42)之间不存在接触点。4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9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地板镶板被配置成使得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所述第二突起(41)接触所述第三底切部(42)。4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9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突起(41)延伸
至所述地板镶板的底表面的水平面4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沿着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整个上侧以及沿着所述上钩状部件(11)的唇缘(15)提供空间(53)。4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9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底切部(37)在其顶表面和侧表面之间包括大于90
°
的夹角。4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底部包括凹入区段(46)。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底部包括远侧凸出区段(47)和近侧凸出区段(48),其中,所述凹入区段(46)设置在远侧凸出区段和近侧远离区段之间,其中,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底部根据以下特征的一个或组合进行配置:-所述远侧凸出区段被配置成比所述近侧凸出区段更靠近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所述远侧凸出区段和/或所述近侧凸出区段包括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平行的区段;-在所述远侧凸出区段和所述近侧凸出区段之间设置倾斜平面;-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所述近侧凸出区段或所述远侧凸出区段——但不是两者——接触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上表面;-在所述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所述近侧凸出区段以及所述远侧凸出区段接触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上表面;-在所述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在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和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上表面之间的凹入区段处提供空间。4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竖直锁定区(c2)设置成比所述第一竖直锁定区(c1)更靠近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4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二竖直锁定区(c2)设置在所述地板镶板的厚度(t)的下半部。4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下边缘处,存在诸如倾斜部件或圆形部件的引导表面(49、50),所述引导表面被配置成使得凸形部件在其向下移动期间自动被引导到凹形部件中。4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第二对边缘(4-5)的锁定部件(19)具有锁定表面(23),所述锁定表面在向下方向上借助于弯曲并入位于较低位置的远侧表面(51),其中,向下方向上的远侧表面(51)也在远侧方向上进一步延伸,更具体地,在向下方向上倾斜。5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边缘(4、5)处,从横向于相应边缘的横截面上看,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特征在于第一纵向部分,即从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近端延伸至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开始的位置的部分,以及第二纵向部分,所述第二纵向部分被限定为所述第一纵向部分的最远端75%,其中,所述唇缘在前述第二纵向部分(p2)内的厚度减少至少5%,且更好至少10%,且还更好至少30%。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地板镶板包括以下特征:

厚度减小至少借助于在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上侧上提供较深定位部分来实现;-厚度减小至少借助于在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下侧处提供凹部来实现;-厚度减小至少借助于上述段落中提到的两种措施来实现,其中优选地,在横截面上以及在垂直于相应边缘的方向上,上述较深位置部分和所述凹部之间存在重叠。5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的上表面包括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基本上平行的近侧平面和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基本上平行的远侧平面,其中,在所述近侧平面和所述远侧平面之间设置有倾斜平面(平坦的或弯曲的),并且优选地,所述倾斜平面将所述近侧平面和所述远侧平面分开。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近侧平面比所述远侧平面更靠近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5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52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相对边缘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所述远侧平面与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接触,其中,所述接触在具有或没有预张力的情况下进行。5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52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两个所述镶板的联接状态下,在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和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之间的倾斜平面处提供空间。5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是能弹性弯曲的,优选地借助于在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的下侧上第四底切部(43)的存在来辅助,更优选地,所述第四底切部(43)基本上沿着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整个长度延伸,但不进一步延伸。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四底切部(43)存在于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的下侧上,并且其中,所述第四底切部(43)的高度在所述下钩状部件(10)的远侧方向上增加——优选连续增加。5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凸形部件未被分开。5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镶板的底部在设置有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边缘处包括基本上向下指向的第三突起,其中,所述第二突起被设置成从所述第三突起延伸。6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第一对相对边缘(2-3)的联接部件(6-7)被配置成使得所述镶板(1)中的两个能够借助于转动移动(r)在所述边缘处彼此联接,优选地,其中,所述第一对相对边缘(2、3)处的所述联接部件(6、7)包括榫舌(58)和凹槽(59),以及锁定部件(62、63)。6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60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多个所述地板镶板能够借助于向下折叠原理在它们的相应边缘处彼此联接,以形成地板覆盖物。6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第一对相对边缘(2-3)的联接部件(6-7)被配置成使得所述镶板(1)中的两个能够借助于向下移动在所述边缘处彼此联接。63.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第一对相对边缘(2-3)的所述联接部件(6-7)按照权利要求1-58中任一项针对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联接部件(8-9)所描述的
进行配置。6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地板镶板为长方形,并且其中,第一对相对边缘形成所述地板镶板的长边;并且其中,第二对相对边缘形成所述地板镶板的短边。6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和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被配置成使得在联接状态下,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近端接触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近端,其中,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相对于其在未联接状态下的位置采用稍微倾斜的位置。6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包括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边缘包括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其中,包括所述向下指向的上钩状部件(11)的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边缘包括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其中,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被设置用于接触另一个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所述地板镶板在其第二对相对边缘处与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联接,其中,两个所述地板镶板在其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与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的第二对相对边缘处的联接状态下的接触点限定了闭合平面(s);其中,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锁定平面(23)设置在其靠近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的向下延伸部(73)的整个表面上。67.根据权利要求66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不包括在远侧方向上延伸超过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的向下延伸部(73)的部件。6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66或67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两个所述地板镶板在其第二对相对边缘(4、5)处的联接状态下,从包括所述向下指向的上钩状部件(11)的边缘的角度来看,所述第二竖直锁定区(c2)位于所述闭合平面(s)的向下延伸部附近。6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在第一对相对边缘(2、3)的第一边缘处的联接部件(6)包括榫舌(58)和锁定部件(62);其中,在所述第一对相对边缘(2、3)的第二边缘处的联接部件(7)包括凹槽(59)和锁定部件(63);其中,所述第一对相对边缘(2-3)的联接部件(6-7)被配置成使得所述镶板(1)中两个的能够借助于转动移动(r)在所述边缘处彼此联接,其中,在垂直于如此联接的镶板的平面的方向上,以及在平行于如此联接的镶板的平面且垂直于所述第一对相对边缘(2、3)的方向上建立锁定;其中,在从所述第一对相对边缘的第一边缘延伸并沿着包括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边缘测量的一定长度上,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由不具有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唇缘(12)组成;优选地,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不具有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长度(l1)至少为7毫米,优选至少为10毫米,更优选至少为15毫米。7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
其中,包括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边缘包括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其中,包括所述向下指向的上钩状部件(11)的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边缘包括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其中,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被设置用于接触另一个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所述地板镶板在其第二对相对边缘处与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联接,其中,在联接状态下,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和所述另一个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的接触点限定了闭合平面(s);其中,当所述地板镶板相对于另一个所述地板镶板的向下联接移动期间,所述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远侧边缘连续接触与所述地板镶板联接的另一个所述地板镶板的相对边缘的近端时,当所述向下移动的向下指向的锁定元件(16)的最低点(77)达到与另一个所述镶板的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最高点(78)相同的高度水平(l)时,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二竖直闭合平面(35)和另一个所述地板镶板的所述第一竖直闭合平面(34)之间在水平方向上且在垂直于所述第二对相对边缘(4、5)的方向上测量的间隙(g)小于0.15毫米,优选小于0.1毫米,更优选小于0.08毫米。7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向上指向的下钩状部件(10)的唇缘(12)包括与所述地板镶板的表面平行的狭缝(75)。72.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狭缝(75)在近侧方向上延伸超过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7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71至72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狭缝(75)朝向由下唇缘(76)界定的所述镶板的背面;并且其中,所述下唇缘(76)向远侧延伸小于所述向上指向的锁定元件(13)的远端。7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镶板还包括以下特征中的一种或多种,或者这些特征在相互方面的任何组合,和/或与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特性的组合,只要所述组合不具有任何矛盾的特征:-第一和/或第二对边缘处的所述联接部件基本上被制成为所述地板镶板的材料中的成型部件,优选基本上或完全借助于机械加工处理,优选借助于一次或多次铣削处理,例如用在不同操作角度下起作用的铣刀;-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对边缘处的联接部件被制成为能铣削成型部件,所述成型部件能够借助于铣刀进行铣削,所述铣刀的旋转轴线在铣削期间位于所述地板镶板的外部;-前述凸形部件是分裂的或未分裂的;-在所述第二对边缘处,无论是否分裂,仅应用一个凸形部件;-第二接触区的中心点高于第一接触区的中心点;-在所述第一对和/或第二对边缘处的联接部件被配置成使得在联接状态下存在所谓的预张力,所述预张力迫使相应边缘处的相应地板镶板朝向彼此,其中,这优选通过应用重叠轮廓来执行,并且其中,所述预张力是弹性弯曲或弹性压缩或两者的组合的变形的结果;-所述第二对边缘处的所述联接部件没有钩环紧固件和/或粘合剂连接;-所述地板镶板在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对边缘上设置有倒角或斜面;优选地,所述倒角或斜面由压制提供;

所述地板镶板具有顶层和/或装饰层,所述顶层和/或装饰层从所述地板镶板的水平上表面一体延伸至所述倒角;-所述地板镶板的顶层带有装饰。7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板镶板,其中,所述地板镶板包括基板;或者包括或由一个或多个基板层组成,其中,所述基板,或者在多个基板层的情况下,至少一个基板层由满足一种或多种或以下特征的任何组合的材料组成,只要所述组合不矛盾:-合成材料基材料,发泡或未发泡,“弹性”或硬质,无论是否含有增塑剂,无论是否填充有木基或竹基材料,例如纤维、碎片、灰尘或锯末,和/或填充有其他物质,例如白垩、石灰、滑石、基于石材的研磨填料;-合成材料基材料,所述合成材料基材料发泡有细孔,使得大多数合成材料基材料包括尺寸小于1mm,且更好小于0.1mm,且还更好小于0.01mm的孔和/或气体夹杂物;-合成材料基材料,所述合成材料基材料通过挤压板材形式的合成材料基起始材料而获得,其中,在优选实施例中,这种材料是发泡的,这进而优选具有细孔,所述细孔使得大多数合成材料基材料包括尺寸小于1mm,且更好小于0.1mm,且还更好小于0.01mm的孔和/或气体夹杂物;合成材料基材料,所述合成材料基材料借助于铺展工艺铺展合成材料基材料,无论是否与其他材料结合,并且在压力和可能升高的温度的影响下以板材的形式将其固结而获得,其中,在优选实施例中,获得的材料是发泡的,这进而优选具有细孔,所述细孔使得大多数合成材料基材料包括尺寸小于1mm,且更好小于0.1mm,且还更好小于0.01mm的孔和/或气体夹杂物;-合成材料,由以下材料中的一种组成,或基于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或包括以下材料中的一种:pp、pe、pet、pur、pvc、pir或其他合适的合成材料;-具有增塑剂的合成材料基材料,其中,所述合成材料基材料优选选自上一段中列出的材料;-木基材料,例如mdf(中密度纤维板)、hdf(高密度纤维板)、预制木板,例如工程木板,可能具有合适的芯材或端条;-氧化镁基材料(例如氧化镁板);优选包括填料;-纤维水泥基材料;-石膏基材料,优选包括纤维和/或填充颗粒的石膏板;-所述地板镶板被制成为以下种类中的一种:层压地板镶板;作为所谓的“弹性地板镶板”;作为“lvt”镶板或“cvt镶板”(连续乙烯基瓷砖)或基于不同于乙烯基的另一种合成材料的类似镶板;作为地板镶板,具有第一合成材料基、优选发泡的基板层,其上具有优选较薄的乙烯基或其他合成材料的或基于乙烯基或其他合成材料的第二基板层;作为具有基于硬质合成材料的基板的地板镶板。

技术总结
用于形成地板覆盖物的地板镶板,该地板镶板(1)在至少一对边缘(4、5)上设置有包括水平和竖直主动锁定系统的联接部件(8、9),这些联接部件基本上由地板镶板材料制成,并且这些联接部件被配置成使得两个此类地板镶板在所述一对边缘处可借助于向下移动和/或借助于向下折叠原理安装并彼此锁定。折叠原理安装并彼此锁定。折叠原理安装并彼此锁定。


技术研发人员: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地板工业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1.03
技术公布日:20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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