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层建筑施工抗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287537发布日期:2021-08-17 13:39阅读:1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层建筑施工抗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建筑施工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层建筑施工抗风装置。



背景技术:

高层建筑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所谓微风振动。当风力较小,通常小于15米/秒时,它会使高层建筑产生微型振动,且振幅达数厘米,振动使尚在建造中的高层建筑围护结构(门、窗、幕墙)容易在风力的作用下,致使疲劳损坏,最后会使整个围护结构而造成事故,且随着风力的不断增加,在垂直于风力的方向会产生旋涡,并以一定的频率交替脱落,由于交替脱落从而会产生较大的涡激振动,其对尚未建造完全的高层建筑围护结构会造成较大的破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高层建筑施工抗风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层建筑施工抗风装置,包括:

安装基板,所述安装基板的数量为两个,且外侧的两个安装基板的角度与高层建筑围护结构的角度相同,且通过螺栓安装在高层建筑围护结构的两侧;

l形架,所述l形架的角度与两个安装基板构成的角度相同;

柔性连接件,所述柔性连接件的两端分别与安装基板和l形架固定连接;

活动板,所述活动板的数量为两个,且外侧的两个活动板均转动连接l形架的转角处;

定角传动机构,所述定角传动机构分别与两个活动板的端部连接,当其中一个活动板向靠近l形架侧运动,则另一个活动板在定角传动机构的传动下向远离l形架侧运动;

消震件,所述消震件设置在安装基板上,所述l形架上与消震件对应的位置开设有开口;

所述消震件在未受外力的作用下不与活动板接触,所述活动板向靠近l形架侧运动并在运动至极限时与消震件接触。

可选地,所述l形架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活动板的收纳槽。

可选地,所述消震件包括连接块、弹性杆、消震球和复位弹簧;

所述连接块的侧壁上固定连接有至少一个弹性杆,所述弹性杆远离连接块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消震球;

所述连接块与安装基板之间共同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

可选地,所述消震件还包括限位杆和限位槽;

所述限位杆采用t型结构,且限位杆的头部位于限位槽内,所述限位杆间隙穿过限位槽的内壁并与连接块固定连接。

可选地,所述活动板与开口对应的位置固定连接有永磁体,所述连接块采用铁磁性材料制成。

可选地,所述l形架的两端端口处均固定连接有倾斜设置的导风板。

可选地,所述柔性连接件采用弹簧。

可选地,所述定角传动机构由三个相互啮合的齿轮构成,所述齿轮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l形架上,且外侧的两个齿轮分别与两个活动板固定连接。

本发明具备以下优点:

本发明利用了空气动力学,通过设置活动板和与之配合的定角传动机构,当平行于风向的活动板抬起时,垂直于风向的活动板可以与消震件接触实现消震,且当风向改变时,两个活动板也可以改变风向来削减涡激振动。

本发明突出的特点在于,通过消震件与活动板刚性接触,而与安装基板柔性接触,使得涡激振动的大部分能量被消震件吸收,余下的能量进一步被弹簧吸收,从而大大降低了安装基板处的振动能量,达到保护高层建筑围护结构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消震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中第一种抗风状态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中第二种抗风状态示意图。

图中:1l形架、2活动板、3开口、4定角传动机构、5消震件、51连接块、52弹性杆、53消震球、54限位杆、55复位弹簧、56限位槽、6安装基板、7导风板、8柔性连接件、9永磁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实施例一

一种高层建筑施工抗风装置,具体如下:

参照图1,安装基板6的数量为两个,且外侧的两个安装基板6的角度与高层建筑围护结构的角度相同,且通过螺栓安装在高层建筑围护结构的两侧。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的墙角通常以90°,本实施例以墙角90°为例,则两个安装基板6之间的夹角同样为90°,两个安装基板6具体可以通过膨胀螺栓等手段安装在墙角处。

参照图1,l形架1的角度与两个安装基板6构成的角度相同,在本实施例中,安装基板6为90°,则l形架1的夹角(也可称转角)也为90°。

参照图1,在本实施例中,柔性连接件8可以采用弹簧、橡胶、高分子材料等等起到连接作用但本身为柔性的材质。

在本实施例中,以柔性连接件8弹簧为例,柔性连接件8(弹簧)的两端分别与安装基板6和l形架1固定连接,柔性连接件8(弹簧)的设置起到如下两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将安装基板6和l形架1二者连接在一起,起到了连接和固定的作用。

另一方面,柔性连接件8(弹簧)不同于刚性材料,其本身具备较好的减震、隔音和缓冲性能,在起到连接作用的同时,可以对l形架1在风力下的振动进行吸收、削减,避免l形架1的振动能量未经削减直接传递给安装基板6和墙角。

活动板2的数量为两个,且外侧的两个活动板2均转动连接l形架1的转角处。

在本实施例中,l形架1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活动板2的收纳槽,收纳槽的设置可以提供一个容纳活动板2的空间,收纳槽因倾斜设置,使得收入收纳槽内的活动板2可以更好的贴合。同时收纳槽的设置还可以增加活动板2与l形架1的接触面积和摩擦阻力,参照图3或图4,收入收纳槽内的活动板2,除了一个较大的端面与收纳槽的内壁贴合,其三个侧壁同样可以与收纳槽不完全贴合,该不完全贴合可以增大二者的接触面积和摩擦阻力,从而实现收入收纳槽内的活动板2更加稳定,使之更难在涡流的作用下任意运动。

参照图1,定角传动机构4由三个相互啮合的齿轮构成,当一侧的齿轮转动时,通过中间齿轮的传动,可以带动另一侧齿轮同向转动,此时两个活动板2之间的角度不会因为二者的运动而变化,因而称之为定角传动机构4。

在上述定角传动机构4中,齿轮的中部均键连接有转轴,齿轮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l形架1上,定角传动机构4分别与两个活动板2的端部连接,即外侧的两个齿轮分别与两个活动板2固定连接,从而实现齿轮的转动转化为活动板2的摆动。

在上述定角传动机构4的作用下,当其中一个活动板2向靠近l形架1侧运动,则另一个活动板2在定角传动机构4的传动下向远离l形架1侧运动。

l形架1上与消震件5对应的位置开设有开口3,开口3的设置便于活动板2直接与消震件5内的零部件(连接块51)接触。

消震件5在未受外力的作用下不与活动板2接触,活动板2向靠近l形架1侧运动并在运动至极限时与消震件5接触。

参照图2,消震件5设置在安装基板6上,消震件5包括连接块51、弹性杆52、消震球53和复位弹簧55,下面将详细描述消震件5的连接关系:

连接块51的侧壁上固定连接有至少一个弹性杆52,弹性杆52远离连接块5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消震球53,弹性杆52可以采用弹性金属材料,消震球53采用金属材料,应采用空心。

外界的振动通过连接块51传递给弹性杆52和消震球53,当振动较小时,弹性杆52和消震球53跟随运动削减振动能量,当振动较大时,直至振动频率与弹性杆52的固有频率相同时,弹性杆52带动消震球53谐振(共振),此时可以吸收连接块51传递来的大部分振动能量,并最终转化成热能和声能损耗掉。

连接块51与安装基板6之间共同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55,复位弹簧55的设置与上述柔性连接件8(弹簧)的作用相同,此处不再赘述,当连接块51与活动板2接触时,大部分的振动能量被弹性杆52和消震球53吸收,少部分的能量被复位弹簧55吸收,从而传递至安装基板6处的风振能量降至较低的程度,保护了高层建筑。

消震件5还包括限位杆54和限位槽56,限位杆54采用t型结构,且限位杆54的头部位于限位槽56内,限位杆54间隙穿过限位槽56的内壁并与连接块51固定连接,限位杆54和限位槽56的设置起到了限位的作用,使得连接块51只能实现直线运动,同时给其限定了最大运动范围,避免其不可控的过度运动。

参照图1、图3和图4,l形架1的两端端口处均固定连接有倾斜设置的导风板7,导风板7的作用在于,使得风力沿着导风板7的斜面向活动板2一侧运动,根据空气动力学原理,流速越快,压强越少,一方面将风力向l形架1上侧引导,避免风力从l形架1下侧穿过,另一方面导风板7流速较快,能促进靠近导风板7处活动板2的抬升力度。

参照图3和图4,当风从平行于一侧活动板2的方向以速度u吹过时,会在另一侧垂直的活动板2处产生旋涡,不断的在活动板2表面延伸,直至消失,也可称之为涡激振动,活动板2跟随旋涡进行不同频率的谐振,且根据空气动力学,当风速的变化不大时,活动板2跟随旋涡的谐振频率基本不变化,此时活动板2从旋涡中吸收的能量最多。

当风从活动板2上侧穿过时,活动板2上侧的气流速度要快于下侧的流速,因而活动板2上侧的压强较小,此时活动板2会在下侧大气压的作用下抬起,并通过定角传动机构4带动另一侧的活动板2与收纳槽和连接块51贴合,此时通过消震件5抵消大部分的涡激振动,通过复位弹簧55和柔性连接件8(弹簧)抵消余下的振动能量,使得传递至安装基板6处的振动能量大大降低。

实施例二

参照图1-4,一种高层建筑施工抗风装置,本实施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永磁体9,永磁体9设置在活动板2与开口3对应的位置,且连接块51采用铁磁性材料制成。

永磁体9的设置使得永磁体9与连接块51接触时二者可以更加紧密、稳定的连接在一起,不容易轻易脱离,从而能使消震件5更加稳定的吸收振动能量,更加容易使得消震件5锁定活动板2的振动频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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