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井圈制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437860发布日期:2022-01-12 02:05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预制井圈制备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建筑领域,特别是涉及预制井圈制备结构。


背景技术:

2.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制备过程中,对于块体砌筑井筒,其井筒断面形状和井圈外周的密实性一直是工程界控制的重点。
3.现有技术中的预制雨水井圈包括井圈主体和井盖座,其井圈主体为一混凝土制成的圆柱形套筒结构,井圈主体中部同轴制有井口,井圈主体中部的井口上端制有凸环,凸环上同轴固装有井盖座,井圈主体的底部外周制有外凸环,这种井圈整体观感质量优质,但未能解决现场制备效率提升和制备难度降低的问题。
4.鉴于此,为降低预制井圈制备难度、提高施工质量,目前亟待一种新的预制井圈制备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5.基于此,本技术提供一种不但可以降低预制井圈的制备难度,而且可以提高施工质量的预制井圈制备结构,适用于检查井预制工程。
6.本技术提供预制井圈制备结构,包括井圈底板、井圈外模、井圈内模、第二内模控位体和第一内模控位体,所述井圈底板上依次设置有模板撑柱和模板撑梁,且模板撑柱的两端分别与井圈底板和模板撑梁垂直焊接,井圈外模底端设有外模底板,且所述嵌入外模底板至井圈底板顶部的外模滑槽内,井圈外模与模板撑柱之间设置有外模控位体,井圈内模、内模底隼和杆底压板均置于井圈底板上方,且杆底压板位于内模底隼内侧,内模控位杆固定在杆底压板上,第二内模控位体和第一内模控位体均与内模控位杆连接,所述第一内模控位体上的内模外压板与第一内模弧板相接,第二内模控位体上的内模外压板与第二内模弧板相接,所述井圈外模与井圈内模的顶端设置有井圈盖模,井圈盖模与模板撑梁之间设置有顶模控位体。
7.优选的,所述井圈底板的上表面上设置有凸隼浇筑槽和外模滑槽,所述模板撑柱沿环形均匀间隔布设,模板撑梁位于镜像相对的模板撑柱顶端,凸隼浇筑槽和外模滑槽位于多个模板撑梁围成的区域内侧。
8.优选的,所述第一内模控位体和第二内模控位体均包括内模定位隼、内模外压板、控位体侧板、侧板连接筋和控位体底板,控位体侧板与内模外压板通过外压板连杆连接,所述侧板连接筋采用弹簧,且其两端分别与相对的两个控位体侧板垂直焊接,所述内模外压板横断面呈圆弧形,且其外径与井圈内模的内径相同,所述控位体底板与内模定位隼的底端焊接连接。
9.优选的,所述井圈内模包括两块形状相同的第一内模弧板和两块形状相同的第二内模弧板,且第二内模弧板与第一内模弧板的相接面与第一内模弧板的移动方向平行,所述第一内模弧板的两端上设置有与第二内模弧板相接的弧板连接板,且弧板连接板与第一
内模弧板和第二内模弧板焊接连接,弧板连接板的外径与井圈内模的内径相同。
10.优选的,所述井圈外模包括两块形状相同的外模弧板,且相对的两个外模弧板通过模板紧固栓连接,所述外模弧板上设置有井圈注浆管,且外模弧板与外模控位体端部的外模连接板相接。
11.优选的,所述外模连接板分设于外模弧板外侧面上下两侧,模板撑柱分设于外模弧板内侧面上下两侧,顶模控位体沿环形均匀间隔布设在模板撑梁底部。
12.优选的,所述井圈盖模平面呈圆环形,且井圈盖模顶部设置有压浆排气孔,所述井圈盖模的下表面沿环向均匀间隔设置成槽隼模。
13.优选的,所述外模控位体、内模控位体和顶模控位体均采用液压千斤顶,并与外部的液压控制装置连通。
14.优选的,所述杆底压板采用钢板轧制成圆台形,并与内模底隼贴合连接,内模底隼横断面呈直角梯形。
15.相较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的特点和有益效果:
16.1、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二内模控位体和第一内模控位体限定井圈内模的横向位置,通过外模控位体限定井圈外模的横向位置,可有效降低模板支设定位的难度。
17.2、本实用新型通过井圈盖模及顶模控位体限定井圈内模和井圈外模的顶面平整度,可在提升模板结构稳定性的同时,改善预制井圈的制备质量。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相关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要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是本实用新型预制井圈制备结构示意图;
20.图2是图1第一内模控位体及第二内模控位体布设结构示意图;
21.图中:1-井圈底板;2-模板撑柱;3-模板撑梁;4-井圈外模;5-外模底板;6-外模滑槽;7-外模控位体;8-井圈内模;9-内模底隼;10-杆底压板;11-第二内模控位体;12-第一内模控位体;13-内模控位杆;14-内模外压板;15-第一内模弧板;16-第二内模弧板;17-内模控位体;18-内模定位隼;19-井圈盖模;20-顶模控位体;21-凸隼浇筑槽;22-控位体侧板;23-侧板连接筋;24-控位体底板;25-外压板连杆;26-弧板连接板;27-外模弧板;28-模板紧固栓;29-井圈注浆管;30-外模连接板;31-压浆排气孔;32-成槽隼模。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基于本技术中的实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3.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理解的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连接”或者“相
连”等类似的词语并非限定于物理的或者机械的连接,而是可以包括电气的连接,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其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上述术语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4.参考图1-图2,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了预制井圈制备结构,包括井圈底板1、井圈外模4、井圈内模8、第二内模控位体11和第一内模控位体12,井圈底板1上依次设置有模板撑柱2和模板撑梁3,且模板撑柱2的两端分别与井圈底板1和模板撑梁3垂直焊接,井圈外模4底端设有外模底板5,且嵌入外模底板5至井圈底板1顶部的外模滑槽6内,井圈外模4与模板撑柱2之间设置有外模控位体7,井圈内模8、内模底隼9和杆底压板10均置于井圈底板1上方,且杆底压板10位于内模底隼9内侧,内模控位杆13固定在杆底压板10上,第二内模控位体11和第一内模控位体12均与内模控位杆13连接,第一内模控位体12上的内模外压板14与第一内模弧板15相接,第二内模控位体11上的内模外压板14与第二内模弧板16相接,施工时通过内模控位体17对内模控位杆13及内模定位隼18施加下压力,并分别通过内模外压板14依次顶压第二内模弧板16和第一内模弧板15,使第二内模弧板16与第一内模弧板15围合形成闭合的圆形,井圈外模4与井圈内模8的顶端设置有井圈盖模19,井圈盖模19与模板撑梁3之间设置有顶模控位体20。
25.其中,井圈底板1平面呈圆形或矩形,采用钢板轧制而成,在井圈底板1的上表面上设置有凸隼浇筑槽21和外模滑槽6,模板撑柱2采用型钢轧制而成,沿环形均匀间隔布设2根或4根或6根,模板撑梁3位于镜像相对的模板撑柱2顶端,凸隼浇筑槽21和外模滑槽6位于多个模板撑梁3围成的区域内侧。
26.第一内模控位体12和第二内模控位体11均包括内模定位隼18、内模外压板14、控位体侧板22、侧板连接筋23和控位体底板24,控位体侧板22与内模外压板14通过外压板连杆25连接,侧板连接筋23采用弹簧,且其两端分别与相对的两个控位体侧板22垂直焊接,内模外压板14采用钢板轧制而成,横断面呈圆弧形,且其外径与井圈内模8的内径相同,控位体底板24采用钢板轧制而成,与内模定位隼18的底端焊接连接。
27.井圈内模8包括两块形状相同的第一内模弧板15和两块形状相同的第二内模弧板16,且第二内模弧板16与第一内模弧板15的相接面与第一内模弧板15的移动方向平行,第一内模弧板15的两端上设置有与第二内模弧板16相接的弧板连接板26,且弧板连接板26与第一内模弧板15和第二内模弧板16焊接连接,弧板连接板26的外径与井圈内模8的内径相同。
28.井圈外模4包括两块形状相同的外模弧板27,且相对的两个外模弧板27通过模板紧固栓28连接,外模弧板27上设置有井圈注浆管29,且外模弧板27与外模控位体7端部的外模连接板30相接,外模连接板30采用钢板轧制而成,并与外模控位体7焊接连接。
29.另外,外模连接板30分设于外模弧板27外侧面上下两侧,模板撑柱2分设于外模弧板27内侧面上下两侧,顶模控位体20沿环形均匀间隔布设在模板撑梁3底部。
30.井圈盖模19平面呈圆环形,且井圈盖模19顶部设置有压浆排气孔31,井圈盖模19的下表面沿环向均匀间隔设置成槽隼模32。
31.外模控位体7、内模控位体17和顶模控位体20均采用液压千斤顶,并与外部的液压
控制装置连通。
32.杆底压板10采用钢板轧制成圆台形,并与内模底隼9贴合连接,内模底隼9采用钢板轧制而成,横断面呈直角梯形。
33.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34.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技术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技术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因此,本技术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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