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吊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119750发布日期:2021-12-22 15:05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吊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吊篮。


背景技术:

2.在建筑工程领域,尤其高层住宅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吊篮对高层建筑物外墙施工与装修,吊篮是一种能够替代传统脚手架,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并能够重复使用的新型高处作业设备。建筑吊篮的使用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在高层多层高建筑的外墙施工、幕墙安装、保温施工和维修清洗外墙等高出作业中得到广泛认可。
3.但是,现有的吊篮结构较为简单,吊篮属于高空作业,吊篮支撑结构由于配重不足容易在吊篮的作用下发生倾斜,使得支撑机构稳定性不足致使吊篮以及吊篮上的施工作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4.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吊篮,旨在解决现有吊篮支撑机构由于配重不足容易发生倾斜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吊篮,该吊篮包括:两个支撑机构,并排且间隔设置;两个吊篮本体,分别设置在两个所述支撑机构的两侧,并且,其中一个吊篮本体的两端分别通过悬挂升降机构连接在两个所述支撑机构的第一端上,另一个吊篮本体的两端分别通过悬挂升降机构连接在两个所述支撑机构的第二端上。
6.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悬挂升降机构包括:吊绳和设置在所述吊篮本体上的提升机;其中,所述吊绳的一端连接在所述支撑机构上,另一端与所述提升机相连接,所述提升机用以对所述吊绳进行作业,以实现所述吊篮本体的升降。
7.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吊绳上设有安全锁和行程限位器。
8.进一步地,上述吊篮,各所述支撑机构均包括:两个竖杆,并排且间隔设置;横杆,设置在两个所述竖杆上,并且,所述横杆的两端分别连接在两个竖杆上,以形成门字型结构。
9.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竖杆的底端设有支撑底座,并且,所述支撑底座和所述竖杆之间还设有加固杆。
10.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竖杆为伸缩结构,以调节所述横杆的高度位置。
11.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支撑机构上设有配重承载区,用以放置配重块,以协同调节所述支撑机构两端的重量。
12.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悬挂升降机构和所述支撑机构之间通过滑动机构相连接,所述滑动机构沿所述支撑机构的长度方向可滑动地连接在所述支撑机构上,用以调节所述悬挂升降机构连接在所述支撑机构上的位置,以调节所述吊篮本体和建筑物之间的间距。
13.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吊篮本体上设有滚轮,用以在所述吊篮本体升降时沿建
筑物侧壁滚动。
14.进一步地,上述吊篮,所述吊篮本体上设有折叠式挡雨机构。
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吊篮,通过两个支撑机构进行支撑;两个吊篮本体分别设置在两个支撑机构的两侧,并且,两个吊篮本体的两端分别通过悬挂升降机构连接在两个所述支撑机构的端部,两个吊篮本体利用二力平衡远离实现支撑机构的平衡,以确保吊篮的安全系数,避免因配重不足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提高安全系数;同时,一个支撑机构的两端可实现两个吊篮本体的支撑,可减小该电缆的占用空间。
附图说明
16.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吊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19.参见图1,其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吊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该吊篮包括:两个支撑机构1、两个吊篮本体2和四个悬挂升降机构3;其中,
20.两个支撑机构1并排且间隔设置。具体地,两个支撑机构1可架设在建筑物4的顶面,以通过建筑物4进行支撑并实现建筑物4的施工;两个支撑机构1并排设置方向与支撑机构1的长度方向垂直设置,同时,两个支撑机构1的间距和与吊篮本体2的长度相适配,以使吊篮本体2的长度方向(如图1所示的水平方向)的两端分别通过支撑机构1进行支撑,进而确保吊篮本体2使用和升降的稳定性。其中,支撑机构1的长度可以根据建筑物4的结构确定,以使两个吊篮本体2可分别悬挂在建筑物4的两侧。
21.两个吊篮本体2分别设置在两个支撑机构1的两侧(如图1所示的前后两侧),并且,其中一个吊篮本体2的两端(如图1所示的左右两端)分别通过悬挂升降机构3连接在两个支撑机构1的第一端(如图1所示的右下端)上,另一个吊篮本体2的两端分别通过悬挂升降机构3连接在两个支撑机构1的第二端(如图1所示的左上端)上。具体地,吊篮本体2可以为工作平台结构,亦可为吊篮结构,以便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平台。两个吊篮本体2分别设置在建筑物4的两侧,本实施例中以设置在前侧的吊篮本体2为例进行说明,位于前侧的吊篮本体2的左端通过悬挂升降机构3连接在左侧设置的支撑机构1上,位于前侧的吊篮本体2的右端通过悬挂升降机构3连接在右侧设置的支撑机构1上,后侧的吊篮本体2的两端以通过悬挂升降机构3分别连接在两个支撑机构1上,以便通过两个吊篮本体2形成二力平衡,进而可避免支撑机构1的倾斜,从而提高安全系数;同时,吊篮本体2的两端分别通过悬挂升降
机构3连接在两个支撑机构1上,可进一步确保吊篮本体2的结构稳定性和施工安全性。为进一步避免支撑机构1的倾斜,优选地,支撑机构1是哪个可设有配重承载区5,用以放置配重块,以协同调节支撑机构1两端的重量,即根据支撑机构1两侧的吊篮本体2及其内部整体的重量调配配重承载区5上的配重块,进而进一步确保该吊篮的施工安全性。
22.继续参见图1,各支撑机构1均可包括:两个竖杆11和横杆12;其中,两个竖杆11并排且间隔设置;横杆12设置在两个竖杆11之间,并且,横杆12的两端分别连接在两个竖杆11上,以形成门字型结构。具体地,两个竖杆11的底端可支撑在建筑物的顶面,以对横杆12进行支撑,使得横杆12横设在建筑物4的上方,对吊篮本体2提供悬挂点和支撑点。为确保该支撑机构1的稳固性,优选地,两个竖杆11的底端可均设有支撑底座13,并且,支撑底座13和竖杆11之间还设有加固杆14,以对竖杆11进行加固和支撑,避免竖杆11的倾倒。横杆12设置在两个竖杆11两端,并且,横杆12的两端可分别连接在两个竖杆11的顶端,形成门字型框架结构,进而确保该支撑机构1的稳固性。其中,竖杆11可以为伸缩结构,以调节横杆12的高度位置。
23.继续参见图1,悬挂升降机构3包括:吊绳31和提升机(图中未示出);其中,提升机设置在吊篮本体2上,吊绳31的一端(如图1所示的顶端)连接在支撑机构1上,另一端(如图1所示的下端)与提升机相连接,提升机用以对吊绳31进行作业例如拉伸,以实现吊篮本体2的升降。具体地,该吊绳31可以包括工作吊绳311和安全吊绳312,以实现吊篮本体2升降的同时还可确保吊篮本体2的安全性。该吊绳31上设有安全锁32和行程限位器33,以提高吊篮本体2使用的安全性。
24.在本实施例中,为调节吊篮本体2和建筑物4之间的间距,优选地,悬挂升降机构3和支撑机构1之间通过滑动机构(图中未示出)相连接,滑动机构沿支撑机构1的长度方向可滑动地连接在支撑机构1上,用以调节悬挂升降机构3连接在支撑机构1上的位置,以调节吊篮本体3和建筑物4之间的间距。具体地,悬挂升降机构3设置在滑动机构上,横杆12上可沿横杆12的长度方向设有滑轨,滑动机构可滑动地连接在滑轨上,以便调节悬挂升降机构3连接在支撑机构1上的位置,其中,吊篮本体2两端连接的两个悬挂升降机构3可连接在同一个滑动机构上,该滑动机构的两端分别可滑动地连接在两个支撑机构1上,以确保两个悬挂升降机构3协同调节位置,进而确保吊篮本体2左右两端与建筑物4之间等间距。在本实施例中,吊篮本体1外壁设置有滚轮(图中未示出),能够在吊篮本体1上升或者下降的过程中在建筑物4上滚动或滑动,避免吊篮本体1剐蹭建筑物4的外墙甚至给施工作业人员带来安全隐患。
25.在上述实施例中,吊篮本体2的上方可设有折叠式挡雨机构,用以对吊篮本体2进行遮雨,以避免吊篮本体2受日晒雨淋而侵蚀,进而提高吊篮本体2的寿命和使用稳定性,同时可避免施工人员的日晒雨淋。
26.综上,本实施例提供的吊篮,通过两个支撑机构1进行支撑;两个吊篮本体2分别设置在两个支撑机构1的两侧,并且,两个吊篮本体2的两端分别通过悬挂升降机构3连接在两个支撑机构1的端部,两个吊篮本体2利用二力平衡远离实现支撑机构1的平衡,以确保吊篮的安全系数,避免因配重不足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提高安全系数;同时,一个支撑机构1的两端可实现两个吊篮本体2的支撑,可减小该电缆的占用空间。
27.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
的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述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28.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9.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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