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可调升降围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032866发布日期:2022-05-17 10:02阅读:78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可调升降围栏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配套领域,特别涉及电力施工或维修中使用的围栏。具体地说是一种便携式可调升降围栏。


背景技术:

2.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使得电力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为保证用电安全,需要对电力设施进行检修,有意外发生时,还需要对电力设施进行抢修。
3.在现场检修或抢修作业时,通常会设置防护围栏对作业区进行防护,常用的有防护围栏有玻璃钢片式、管式的、锦纶围网、网格式、伸缩式、围布式、墩式等多种形式。
4.但无论上述何种形式,其通常为整体的,需辅助固定装置进行固定,且高度固定,使用不灵活,需要多人协作才能布置,无法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随时调节围栏高度;且遇到极端天气,如暴雨或大风,现有防护围栏固定不当极易偏离设定防护位置,易倾倒,无法有效起到防护作用。因此急需一种方便、易操作、适应性强的防护围栏。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提供一种适应性广的防护围栏,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可调升降围栏。该围栏主要由可填充底座、升降插口、围栏杆和安全网组成,可根据作业现场情况随时调整防护围栏高度或长度,或在底座内填充重物,使防护围栏适应性强且稳固,解决防护围栏使用不灵活和易倾倒的技术问题。
6.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方案是:
7.一种便携式可调升降围栏,主要由可填充底座、围栏杆限位结构、围栏杆和安全网组成,所述可填充底座是内部具有空腔结构的围栏底座,上端面中心部内凹开设具有安装螺纹的凹槽,所述凹槽内旋接外层围栏杆,围栏底座两对角分别开设有填充物注入口和填充物排除口,用于向围栏底座内填充和排除填充物;
8.所述围栏杆限位结构包括等距开设在围栏杆上的围栏杆限位插孔、用于限位连接围栏杆的直插式限位插件,所述围栏杆限位插孔的内径与所述直插式限位插件的插件外径相应,供直插式限位插件穿插定位;
9.所述围栏杆由同心同轴、由外向内套设的外层围栏杆、延伸层围栏杆和内层围栏杆组成,所述围栏杆外侧开设等距的围栏杆限位插孔,方便直插式限位插件限制围栏杆高度;所述外层围栏杆下端具有与安装螺纹相应的外螺纹;
10.可填充底座、围栏杆限位结构和围栏杆为一组防护围栏,在两组防护围栏之间设置安全网,所述安全网由多组条幅式栏杆构成,所述栏杆交叉设置,两栏杆交点通过螺栓活动连接,安全网两端通过安全网固定螺丝与内层围栏杆旋接,根据作业现场需防护长度调整安全网长度,实现防护范围可调。
11.积极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各组成部分均可拆卸,且单个组成部分拆卸后体积小、重量轻,因此便于携带和快速布置;外层围栏杆、延伸层围栏杆和内层围栏杆同心同轴,由
外向内套设安装连接,可根据作业现场需要高度调整围栏杆高度,不使用时可将内层围栏杆和延伸层围栏杆收置于外层围栏杆内,节省空间;由于围栏利用螺栓和插件组装,因此无需额外拆装工具,操作简便,组装方便;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围栏底座可根据需要向内填充填充物,使围栏具有一定的重量,从而保证围栏的稳定、牢固放置,进一步提高作业现场的防护安全水平。适宜作为便携式可调升降防护围栏使用。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3.图中,1.安全网;2.内层围栏杆;3.安全网固定螺丝;4.围栏杆限位插孔;5.延伸层围栏杆;6.直插式限位插件;7.外层围栏杆;8.安装螺纹;9.围栏底座;10.填充物排除口;11.填充物注入口。
具体实施方式
14.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5.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1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1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
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19.在本实用新型中,在不矛盾或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实施例、实施方式以及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在本实用新型中,常规的设备、装置、部件等,既可以商购,也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自制。在本实用新型中,为了突出本实用新型的重点,对一些常规的操作和设备、装置、部件进行的省略,或仅作简单描述。
20.参阅说明书附图,一种便携式可调升降围栏,主要由可填充底座、围栏杆限位结构、围栏杆和安全网组成。
21.所述可填充底座为空腔结构的围栏底座9,围栏底座9上部开设填充物注入口11、下部开设有填充物排除口10,中心部内凹形成安装螺纹8供外层围栏杆7螺纹旋接,为使填充物填充充分、排除顺畅,所述填充物注入口11和填充物排出口10对角线开设,可填充底座内底面填充物注入口11投影底面略高于填充物排出口10。
22.所述填充物为橡胶颗粒或液态胶。
23.所述围栏杆包括具有外螺纹的外层围栏杆7、套设于外层围栏杆7内的延伸层围栏杆5和套设在延伸层围栏杆5内的内层围栏杆2,所述外层围栏杆7、延伸层围栏杆5和内层围栏杆2同心同轴、外侧分别设有等距围栏杆限位插孔4,通过直插式限位插件6限定围栏杆高度,使围栏杆高度可调。
24.所述外层围栏杆7下端具有与围栏底座9上的安装螺纹8螺纹适配的外螺纹,便于安装和拆卸。
25.所述围栏杆限位结构包括围栏杆限位插孔4、直插式限位插件6,所述围栏杆限位插孔4为通孔,其内径与直插式限位插件6的插件外径相应,供插件穿插定位;
26.所述直插式限位插件6可为直杆结构,进一步的,为便于插拔,所述直插式限位插件6还可为t型结构,t型结构形成便于抓握的把手和插件,无论直杆结构或t型结构,所述插件的长度大于外层围栏杆7的直径,以保证围栏杆设置牢固。
27.可填充底座、围栏杆限位结构和围栏杆为一组防护围栏,在两组防护围栏之间设置安全网1,所述安全网1由多组条幅栏杆构成,所述栏杆交叉设置,栏杆交点通过螺栓活动连接,两端通过安全网固定螺丝3旋入内层围栏杆2上的围栏杆限位插孔4固定连接,可根据作业现场需防护长度调节安全网1延长或缩短,实现保护范围可调。
28.本实用新型的组装与使用:
29.围栏底座9用于固定围栏,为空腔结构,内部可填充入橡胶颗粒或液态胶,具有承重量,支撑围栏稳固。使用时,利用填充物注入口11,将橡胶颗粒或液态胶等填充进底座;使用结束后,再利用填充物排除口10将填充物倒出,减轻重量,方便携带。
30.围栏底座9中间为安装螺纹8,为螺纹式固定结构,用于安装固定外层围栏杆7。
31.外层围栏杆7、延伸层围栏杆5和内层围栏杆2,采用套筒式可升降结构,在围栏杆杆体上开有同尺寸、同间距的围栏杆限位插孔4。
32.使用时,先将外层围栏杆7通过螺纹固定于围栏底座9上,拔出直插式限位插件6的插件,依次向上拔出延伸层围栏杆5和内层围栏杆2至需要位置,然后插入直插式限位插件6,对高度进行固定,从而实现高度可调节。使用结束后,拔出直插式限位插件6,向下按下缩短防护围栏高度,下落到最低点时,插入直插式限位插件6进行固定。
33.安全网1为轻量化条幅式栏杆结构,多组交叉设置。使用时,通过安全网固定螺丝3
与内层围栏杆2固定,安全网1的栏杆也在交点通过螺丝固定,可根据现场条件延长或者缩短,保护范围可随意调节。
34.由于防护围栏所有部分均可拆卸,拆卸后的各个部件体积小、重量轻,方便携带与搬运。
35.由于防护围栏使用螺纹、直插式插件以及螺栓等,组装过程简便,操作简单。
36.由于防护围栏高度以及保护范围可节调,适用于各类现场环境下使用。
37.所述填充式底座保证围栏的放置牢固,加强了围栏实用性,进一步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38.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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