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房建用预制板的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676149发布日期:2022-09-28 02:07阅读:131来源:国知局
一种房建用预制板的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房建工程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用于房建工程中的预制板的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2.在现有的房建工程中,多为先进行主体施工,当主体施工完成后,将预制板安装在主体梁架上,从而提高整体施工效率,然而在将预制板进行安装时,需要将预制板进行定位,现有技术中,采用吊运装置将预制板吊运至安装位置,然后通过模架将预制板进行定位,而后通过锚杆、螺栓杆等配件将预制板与梁架进行初步连接,此过程中模架无法移动,并且在小空间内施工,对预制板的吊运、模架的架设均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增加施工效率的房建用预制板的定位装置。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房建用预制板的定位装置,包括设置有行走轮的底座,底座上设置有两个侧支臂,其结构要点是,两个侧支臂之间连接有可竖向滑动的托臂,托臂与底座之间连接有升降装置,托臂的中间位置套设有套管,套管上固定有控制臂,控制臂为竖直状态时,控制臂与侧支臂平行,控制臂的前端铰接有与预制板连接的定位架,控制臂的后端的上方设置有压盘,压盘与底座之间连接有伸缩部,伸缩部控制压盘进行竖向移动,两个侧支臂的下端之间连接有横拉板,横拉板与控制臂的下端接触时,控制臂为竖直状态,控制臂上设置有靠近前端的限位臂,控制臂上设置有调整定位架进行翻转的调整部,定位架与控制臂垂直时,限位臂的上端顶在定位架上。
5.进一步的,定位架包括方形的定位板体,定位板体上设置有卡板夹持部。
6.进一步的,卡板夹持部包括位于定位板体内的中心腔,中心腔连接有竖向贯穿孔道和水平贯穿孔道,水平贯穿孔道向中心腔的两侧延伸,竖向贯穿孔道和水平贯穿孔道内分别设置有竖向夹臂和水平夹臂,竖向夹臂的下端与水平夹臂之间连接有拉绳,中心腔的下方设置有与定位板体固定的底托板。
7.进一步的,中心腔内设置有位于竖向贯穿孔道的延长线上的竖挡板,竖挡板与水平夹臂的内端之间连接有压缩复位弹簧。
8.进一步的,竖挡板上设置有位于压缩复位弹簧的上方的平挡板,平挡板上设置有腰形口,拉绳由腰形口内穿过。
9.进一步的,竖向夹臂和水平夹臂均包括直臂杆,直臂杆的一个端部垂直连接有夹板头,夹板头上设置有螺纹孔且螺纹孔内拧接有与直臂杆平行的顶位螺栓杆。
10.进一步的,调整部包括基位板和滑动管,基位板固定在控制臂上,滑动管套在控制臂上,滑动管与基位板之间连接有推拉部,滑动管与定位架之间连接有穿过限位臂的调整绳。
11.与现有技术相对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将预制板进行定位时,通过定位架将预制板进行夹持,然后通过升降装置控制托臂上升到待安装位置高度,而后通过伸缩部的收缩,使压盘向下移动,此时压盘的上端对控制臂的后端施加向下的压力,从而使控制臂进行翻转,当预制板与待安装位置对应后,伸缩部停止收缩,而通过调整部控制定位架进行翻转,从而带动预制板翻转至所需位置,此时能够对底座进行移动,将预制板装配至待安装位置,如此往复对不同的预制板进行操作,能够极大的提高预制板的安装效率。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与侧支臂连接示意图;
14.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定位架结构示意图;
15.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板夹持部结构示意图;
16.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直臂杆与夹板头连接示意图;
17.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的压盘结构示意图;
18.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的托臂结构示意图;
19.其中,1-行走轮,2-底座,3-侧支臂,4-托臂,5-升降装置,6-套管,7-控制臂,8-定位架,9-压盘,10-伸缩部,11-横拉板,12-限位臂,13-基位板,14-滑动管,15-推拉部,16-调整绳,17-托块,18-撑平杆,19-定位板体,20-中心腔,21-竖向贯穿孔道,22-水平贯穿孔道,23-竖向夹臂,24-水平夹臂,25-拉绳,26-底托板,27-直臂杆,28-夹板头,29-顶位螺栓杆,30-竖挡板,31-压缩复位弹簧,32-平挡板,33-平吊臂,34-压臂,35-抵撑臂。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参阅图1至图2所示,一种房建用预制板的定位装置,包括设置有行走轮1的底座2,底座2上设置有两个侧支臂3,两个侧支臂3之间连接有可竖向滑动的托臂4,侧支臂3的内侧面上设置有滑道,托臂4的末端位于滑道内,托臂4与底座2之间连接有升降装置5,通过升降装置5控制托臂4进行竖向滑动,而托臂4的中间位置套设有套管6,套管6上固定有控制臂7,控制臂7能够以托臂4为轴进行翻转,控制臂7为竖直状态时,控制臂7与侧支臂3平行,控制臂7的前端铰接有与预制板连接的定位架8,定位架8对预制板进行夹持,此时控制臂7的后端的水平高度高于控制臂7的前端的水平高度,控制臂7的后端的上方设置有压盘9,压盘9与底座2之间连接有伸缩部10,伸缩部10控制压盘9进行竖向移动,当压盘9向下移动时,压盘9对控制臂7的后端施加向下的压力,从而使控制臂7进行翻转,两个侧支臂3的下端之间连接有横拉板11,横拉板11与控制臂7的下端接触时,控制臂7为竖直状态,此时横拉板11和压盘9对控制臂7进行夹持,控制臂7上设置有靠近前端的限位臂12,控制臂7上设置有调整定位架8进行翻转的调整部,通过调整部对定位架8进行翻转至定位架8与控制臂7垂直时,限位臂12的上端顶在定位架8上,如果此时控制臂7为竖直状态时,定位架8上的预制板为水
平状态,适用于将预制板安装在建筑的室内顶面上。
22.其中,调整部包括基位板13和滑动管14,基位板13固定在控制臂7上,滑动管13套在控制臂7上,滑动管14与基位板13之间连接有推拉部15,滑动管14与定位架8之间连接有穿过限位臂12的调整绳16,当推拉部15对滑动管13施加拉力时,能够通过调整绳16对定位架8施加拉力,调整绳16与定位架8连接的位置靠近定位架8的侧边处,为保持调整绳16的稳定,可在限位臂12上设置用于穿过调整绳16的穿口,而控制臂7上设置有位于调整部的前方和后方的托块17,两个托块17之间连接有位于调整部的上方的撑平杆18,托块17上设置有水平贯穿孔,调整绳16由水平贯穿孔内穿过。
23.上述的调整部仅为本技术的一种实施结构,调整部还可采用其他结构,例如:在控制臂上固定有托盘,并在托盘上安装驱动电机,而定位架通过耳板连接有联动轴,联动轴穿过控制臂的前端,联动轴上固定有联动齿轮,联动齿轮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之间连接传动链条,这样当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转动时,就能够带动定位架进行翻转。
24.在定位架8对预制板进行夹持时,参阅图3至图5所示,定位架8包括方形的定位板体19,定位板体19上设置有卡板夹持部,卡板夹持部包括位于定位板体19内的中心腔20,中心腔20连接有竖向贯穿孔道21和水平贯穿孔道22,水平贯穿孔道22向中心腔20的两侧延伸,竖向贯穿孔道21和水平贯穿孔道22内分别设置有竖向夹臂23和水平夹臂24,竖向夹臂23和水平夹臂24分别可以向竖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滑动,竖向夹臂23的下端与水平夹臂24之间连接有拉绳25,而中心腔20的下方设置有与定位板体19固定的底托板26,在将预制板与定位架8接触时,预制板的下侧边被底托板26进行撑托,而此时水平夹臂24位于预制板的两侧,此时竖向夹臂23向上移动带动两个水平夹臂24之间的距离缩短,从而通过水平夹臂24对预制板进行夹持,其中,竖向夹臂23和水平夹臂24均包括直臂杆27,直臂杆27的一个端部垂直连接有夹板头28,夹板头28上设置有螺纹孔且螺纹孔内拧接有与直臂杆平行的顶位螺栓杆29,在将竖向夹臂23移动时,对位于中心腔20的上方的顶位螺栓杆29的转动,能够将竖向夹臂23向上移动,并且此时顶位螺栓杆29对预制板的侧边顶紧。
25.而在将预制板装配至所需位置时,中心腔20内设置有位于竖向贯穿孔道21的延长线上的竖挡板30,竖挡板30与水平夹臂24的内端之间连接有压缩复位弹簧31,将顶位螺栓杆29反向转动后,如果竖向夹臂23的位置不移动,则竖向夹臂23与预制板之间存在了可移动的空间,但由于压缩复位弹簧31的设置,此时的水平夹臂24可以向远离竖挡板30的方向移动,通过拉绳25带动竖向夹臂23向下移动,直至压缩复位弹簧31恢复至常态,此时竖向夹臂23无法继续向下移动,此时将顶位螺栓杆29继续转动,则可将预制板取下,而竖挡板30上设置有位于压缩复位弹簧31的上方的平挡板32,平挡板32上设置有腰形口,拉绳25由腰形口内穿过,腰形口内轴接有位于拉绳上方的滑轮,滑轮的圆周面上设置有与拉绳匹配的轮槽,在竖向夹臂23向上移动时,能够顺利的带动水平夹臂24向竖挡板30的方向移动。
26.参阅图6至图7所示,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例,为了减少压盘9的重量和成本,可在压盘9的侧边上设置有平吊臂33,平吊臂33的末端垂直连接有压臂34,压臂34与托臂4平行设置,此时压盘9的面积无需较大,但需要在控制臂7的后端连接有与托臂4平行的抵撑臂35。
27.另外,在本技术中的升降装置、伸缩部和推拉部均可采用具有伸缩结构的气缸或电动推杆等产品,但仅为对该产品的功能的应用,而不限制其结构。
28.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29.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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