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执手门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8092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执手门锁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包括把手和面板,所述把手的一端穿过面板,所述把手的一端从下至上依次套设有弹簧、下转动机构、上转动机构以及卡簧,所述弹簧和下转动机构之间设有台阶垫圈,所述下转动机构和上转动机构可单独转动一定的角度,且其之间设有中垫圈,所述卡簧将弹簧、下垫圈、下转动机构、中垫圈以及上转动机构固定于所述把手的一端上;所述面板的背面设有对称的前抵触部和后抵触部,所述上转动机构的后侧设有与后抵触部的一侧相抵触的后凸部,所述下转动机构的前侧设有与前抵触部的一侧相抵触的前凸部,所述弹簧形成有前弹簧柱和后弹簧柱,所述前弹簧柱与前凸部的一侧相抵触,所述后弹簧柱与后凸部的一侧相抵触。
【专利说明】一种执手门锁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门锁领域,具体的说是指一种执手门锁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门锁是用来把门锁住以防止他人打开门的设备,门锁的种类很多,在不同的场合对门锁的要求也不一样,现在用的最多的门锁是执手门锁,安全性高而且价格便宜。现在,有一些执手门锁的把手可以向上转动也可以向下转动。
[0003]现有的执手门锁结构包括把手以及面板,所述把手的一端穿过面板,该把手的一端上,从下至上依次套设有弹簧和转片,该转片通过卡簧固定于所述把手的一端上,所述弹簧的一侧向外延伸有两根弹簧柱,所述面板的背面设有一立柱,该立柱位于两弹簧柱之间,且该两弹簧柱平行地设置,所述转片的一侧设有一凸部,该凸部位于两弹簧柱之间且与两弹簧柱接触。当把手向上或向下转动时,弹簧的一弹簧柱顶住立柱,凸部带动另一弹簧柱跟着把手转动。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弹簧的两根弹簧柱会发生变形,或者在弹簧生产的时候,两根弹簧柱不平行,这样就会容易出现把手发生松动、下垂的现象。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是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其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执手门锁结构的把手易出现松动的现象。
[0005]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6]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包括把手和面板,所述把手的一端穿过面板,所述把手的一端从下至上依次套设有弹簧、下转动机构、上转动机构以及卡簧,所述弹簧和下转动机构之间设有台阶垫圈,所述下转动机构和上转动机构可单独转动一定的角度,且其之间设有中垫圈,所述卡簧将弹簧、台阶垫圈、下转动机构、中垫圈以及上转动机构固定于所述把手的一端上;所述面板的背面设有对称的前抵触部和后抵触部,所述下转动机构的前侧设有与前抵触部的一侧相抵触的前凸部,所述上转动机构的后侧设有与后抵触部的一侧相抵触的后凸部,所述弹簧形成有前弹簧柱和后弹簧柱,所述前弹簧柱与前凸部的一侧相抵触,所述后弹簧柱与后凸部的一侧相抵触。
[0007]进一步的,所述把手的一端设有两左、右对称的切口,该把手的一端的外表面设有与卡簧配合的卡槽;所述下机构包括上外圈以及与上外转动机构包括下外圈以及与下外圈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下内环,所述上转动圈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上内环,所述下外圈与下内环配合后形成有供下内环转动的右活动空间,所述上外圈与上内环配合后形成有供上内环转动的左活动空间,所述下内环和上内环均设有与两切口相适配的两卡部;所述后凸部设于上外圈的后侧,所述前凸部设于下外圈的前侧。
[0008]进一步的,所述面板的背面设有对称的左立柱和右立柱,该左立柱和右立柱的竖直方向上均设有螺孔,所述上外圈的右侧设有右凸耳,所述下外圈的左侧设有左凸耳,所述左凸耳和右凸耳分别设有与左立柱和右立柱配合的通孔。
[0009]进一步的,所述左活动空间和右活动空间均呈弧形。
[0010]进一步的,所述上转动机构和卡簧之间设有上垫圈。
[0011]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0012]1、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巧妙,所述把手可以实现向上转动和向下转动,当把手向下转动时,上转动机构带动后弹簧柱转动一定的角度而下转动机构形成空转,同理,当把手向上转动时,下转动机构带动前弹簧柱转动一定的角度而上转动机构形成空转。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即使前弹簧柱和后弹簧柱发生弯曲,前弹簧柱和后弹簧柱都会分别与前凸部和后凸部接触,这样把手在使用时就不会发生松动的现象。所述台阶垫圈让弹簧可在一定高度空间内自由转动,不受压迫;所述中垫圈让下转动机构和上转动机构分离可独立转动。
[0013]2、所述下转动机构包括下外圈以及与下外圈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下内环,所述上转动机构包括上外圈以及与上外圈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上内环,所述下外圈与下内环配合后形成有供下内环转动的右活动空间,所述上外圈与上内环配合后形成有供上内环转动的左活动空间。当把手向下转动时,上内环带动上外圈一起转动,下内环在下外圈内空转,空转的范围为右活动空间的范围;当把手向上转动时,下内环带动下外圈一起转动,上内环在上外圈内空转,空转的范围为左活动空间的范围。
[0014]3、本实用新型的把手还可实现多种功能,当左、右立柱分别与左、右凸耳没有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可以实现向上转动和向下转动;当左立柱和左凸耳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只能向下转动,当右立柱和右凸耳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只能向上转动;当左、右立柱分别与左、右凸耳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不能转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0016]图2为本实用新型在右视方向上的分解图;
[0017]图3为本实用新型在后视方向上的分解图;
[0018]图4为本实用新型下旋转机构的结构图;
[0019]图5为本实用新型上旋转机构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参照图1、图2、图4和图5。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包括把手I和面板2,所述把手I的一端穿过面板2。所述把手I的一端从下至上依次套设有弹簧3、下转动机构4、上转动机构5以及卡簧6,所述弹簧3和下转动机构4之间设有台阶垫圈7,所述下转动机构4和上转动机构5可单独转动一定的角度,且其之间设有中垫圈8,所述上转动机构5和卡簧6之间设有上垫圈9。所述卡簧6将弹簧3、台阶垫圈7、下转动机构4、中垫圈8、上转动机构5以及上垫圈9固定于所述把手I的一端上。所述面板2的背面设有对称的前抵触部21和后抵触部22,所述下转动机构4的前侧设有与前抵触部21的一侧相抵触的前凸部40,所述上转动机构5的后侧设有与后抵触部22的一侧相抵触的后凸部50。所述弹簧3形成有前弹簧柱31和后弹簧柱32,所述前弹簧柱31与前凸部40的一侧相抵触,所述后弹簧柱32与后凸部50的一侧相抵触。
[0021]参照图1、图2、图4和图5。所述把手I的一端设有两左、右对称的切口 11,该把手I的一端的外表面设有与卡簧6配合的卡槽12。所述下转动机构4包括下外圈41以及与下外圈41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下内环42,所述上转动机构5包括上外圈51以及与上外圈51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上内环52。所述下外圈41与下内环42配合后形成有供下内环42转动的弧形的右活动空间43,所述上外圈51与上内环52配合后形成有供上内环52转动的弧形的左活动空间53,所述下内环42和上内环52均设有与两切口 11相适配的两卡部44。所述后凸部50设于上外圈51的后侧,所述前凸部40设于下外圈41的前侧。当把手I向下转动时,上内环52和上外圈51 —起转动,下内环42在下外圈41内空转,空转的范围为右活动空间43的范围。当把手I向上转动时,下内环42和下外圈41 一起转动,上内环52在上外圈51内空转,空转的范围为左活动空间53的范围。
[0022]参照图1、图2、图3、图4和图5。所述面板2的背面设有对称的左立柱23和右立柱24,该左立柱23和右立柱24的竖直方向上均设有螺孔,所述上外圈51的右侧设有右凸耳511,所述下外圈41的左侧设有左凸耳411,所述左凸耳411和右凸耳511分别设有与左立柱23和右立柱24配合的通孔。所述把手I还可实现多种功能,当左立柱23、右立柱24分别与左凸耳411、右凸耳511没有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I可以实现向上转动和向下转动;当左立柱23和左凸耳411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I只能向下转动,当右立柱24和右凸耳511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I只能向上转动;当左立柱23、右立柱24分别与左凸耳411、右凸耳511通过螺丝锁紧时,把手I不能转动。
[0023]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权利要求】
1.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包括把手和面板,所述把手的一端穿过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的一端从下至上依次套设有弹簧、下转动机构、上转动机构以及卡簧,所述弹簧和下转动机构之间设有台阶垫圈,所述下转动机构和上转动机构可单独转动一定的角度,且其之间设有中垫圈,所述卡簧将弹簧、台阶垫圈、下转动机构、中垫圈以及上转动机构固定于所述把手的一端上;所述面板的背面设有对称的前抵触部和后抵触部,所述下转动机构的前侧设有与前抵触部的一侧相抵触的前凸部,所述上转动机构的后侧设有与后抵触部的一侧相抵触的后凸部,所述弹簧形成有前弹簧柱和后弹簧柱,所述前弹簧柱与前凸部的一侧相抵触,所述后弹簧柱与后凸部的一侧相抵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的一端设有两左、右对称的切口,该把手的一端的外表面设有与卡簧配合的卡槽;所述下转动机构包括下外圈以及与下外圈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下内环,所述上转动机构包括上外圈以及与上外圈相适配且可转动的上内环,所述下外圈与下内环配合后形成有供下内环转动的右活动空间,所述上外圈与上内环配合后形成有供上内环转动的左活动空间,所述下内环和上内环均设有与两切口相适配的两卡部;所述后凸部设于上外圈的后侧,所述前凸部设于下外圈的前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的背面设有对称的左立柱和右立柱,该左立柱和右立柱的竖直方向上均设有螺孔,所述上外圈的右侧设有右凸耳,所述下外圈的左侧设有左凸耳,所述左凸耳和右凸耳分别设有与左立柱和右立柱配合的通孔。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活动空间和右活动空间均呈弧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执手门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转动机构和卡簧之间设有上垫圈。
【文档编号】E05B3/00GK204175020SQ201420526879
【公开日】2015年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12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12日
【发明者】黄冬春 申请人:黄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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