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1504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属于医疗存储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在医疗行业内,针剂药物是使用最为普遍医用制品,由于病人病情不同因而需要对不同种类的针剂药物进行分类存储,从而对不同病症的病人能更快捷有效实施输液就诊,但是由于药品种类繁多,因而需要的分类的针剂药物数量也很多,如果完全靠人工去分类存储,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而且也较为浪费时间,而目前市面上有部分在应用的药物存储装置,采用水平结构设置,这种存储排布数量会受到设备或环境等限制,因而在需要分成较多种类即需要很多个料盒时,这种分拣机的分拣存储装置则无法适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易制作安装及维修且能满足实际需要增加多个存储料盒并能快速有效存取物料的集成存储单元。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发明涉及的一种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具有单元支架和支撑底板和固定在支撑底板上的驱动机构,还包括多个储料盒、外观呈圆盘形的转动平台和驱动机构,所述储料盒分别与转动平台边缘和支撑底板固定连接,所述转动平台固定安装在驱动机构上。

作为优选,为使所述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能更稳定的运行以及为节约所述旋转式医用存储单元内部空间和增加料盒数量,所述储料盒背面环绕固定在转动平台四周边缘呈立体圆柱式。

作为优选,为使所述驱动机构能驱动转动平台实现快速转动以及精确定位,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由综合控制系统控制的伺服电机和驱动块,所述驱动块安装于伺服电机的转轴上,所述驱动块与转动平台固定连接。

作为优选,为方便存储以及拿出所述料盒内的物料,在所述料盒外侧设置有一可活动的取料窗。

作为优选,为增加所述旋转式医用存储单元运行时的安全性以及为方便卸料,在所述单元支架上还设置有取料窗口,所述取料窗口与单元支架铰链连接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之处在于:这种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采用多个料盒组合而成的圆筒式分类存储装置,不仅能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所需料盒数量而且还能快速有效的实现物料的分类存储,而且整体结构简单,稳定性以及精确度高,制作安装以及维保方便,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旋转式医用存储单元结构示意图;

图2是旋转式医用存储单元的主视图;

图3是旋转式医用存储单元的剖视图;

图4是本发明安装效果图。

图中: 1、单元支架;2、支撑底板;3、支撑脚;4、万向轮;5、料盒;6、转动平台;7、取料窗口;8、驱动机构;9、驱动块;10、伺服电机;11、取料窗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本发明涉及的一种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如图1、图2和图4所示:具有单元支架1以及支撑底板2且与旋转存储机构连接,所述存储单元包括多个料盒5、转动平台6以及驱动机构7,所述料盒5与转动平台6边缘以及支撑底板2之间固定连接,所述转动平台6固定安装在驱动机构8上,为使所述医用旋转式药品储存单元能更稳定的运行以及为节约所述旋转式医用存储单元内部空间和增加料盒数量,所述转动平台6外观呈圆盘形且所述料盒5背面环绕固定在转动平台6四周边缘,从而能最大化利用圆形的转动平台6周围的空间,尽可能多的增加所需料盒5的数量,而且圆形的转动平台6也增强了转动的稳定性。

另外,如图3所示:所述驱动机构8包括由综合控制的伺服电机9以及驱动块10,所述驱动块10安装于伺服电机9的转轴上,所述驱动块10与转动平台6固定连接,因而使得所述驱动机构8能驱动转动平台6实现快速转动以及精确定位,在实际应用时,所述伺服电机9能根据综合控制系统的指令执行对应动作实施快速转动以及停止定位到相应位置,因而提高整体结构的稳定性以及提升了所述集成存储单元的精确性。

作为优选实施方案,为使所述料盒5与转动平台6以及支撑底板2之间连接更加紧固,所述料盒5与转动平台6以及支撑底板2之间用螺钉固定连接,作为优选实施方案,为增加所述旋转式医用存储单元运行时的安全性以及为方便卸料,在所述单元支架1上还设置有取料窗口11,所述取料窗口11与单元支架1铰链连接固定。

作为优选实施方案,为方便存储以及拿出所述料盒内的物料,因此,在实际运行时,所述针剂药物由于综合控制系统已存储好相应针剂药物数据信息,因而根据设定程序让驱动机构8的伺服电机10作出相应的转动动作,继而带动转动平台6以及位于转动平台6上的料盒5转动到指定位置后停止转动,此时相应料盒5的料口正好正对取料窗口7,取完所需针剂药品关好取料窗11,然后继续转动,实施下一个针剂药物的存储动作,由专业工作人员按需存储针剂药品数目,从而完成各种不同针剂药物的分类存储的过程。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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