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地毯清洗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地毯清洗机。
背景技术:
地毯在生活中使用很普遍,在家庭住宅、酒店,汽车等等场合都普遍得在用地毯;地毯作为软装,有着很好得装饰作用,但是其也存在着很大的缺点,即清洁不方便,比如说在现有的很多公共场合对于地毯的清洁支线于吸尘;进一步地清洁需要挪动地毯;也有一些地毯清洗机,结构复杂、清洗不彻底、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地毯清洗机。
本发明更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地毯清洗机,包括支架和固定在支架下方依次排列的吸尘装置、清洗液喷淋装置、碾压装置、烘干装置和胶辊,还包括污水箱;所述碾压装置内安装有一个垂直于以上排列部件排布方向的碾压辊,所述碾压装置的前端还装置有污水盒;所述污水箱通过抽水装置连接至所述污水盒;所述清洗液喷淋装置并排装有至少3个喷头。
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中的地毯清洗机,增加了碾压装置,可以对喷淋完清洗液的地毯进行碾压清洁,并将污水排出;本发明清洁地毯的力度彻底,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作为对本发明一种地毯清洗机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尘装置吸尘口的下方装置有一个梳理辊,该梳理辊上伸出有梳齿;由于地毯在使用中,其绒毛都是被踩倒的,因此积尘都落在绒毛的下方,将绒毛梳直,可提高对地毯进行初步吸尘的效率。
作为对本发明一种地毯清洗机的更进一步改进,所述胶辊上伸出有胶齿;现有的地毯清洗机其最后都是通过胶轮来吸附残余的灰尘,胶轮在向前滚动中,只能吸附到地毯绒毛一侧的灰尘,清洁不彻底;在胶辊上伸出胶齿,即可对地毯绒毛进行立体式地吸附。
作为对本发明上述一种地毯清洗机的更进一步改进,所述污水箱下方装有滑轮减少污水箱跟随清洗装置移动的阻力。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例,所述污水盒与碾压辊相邻的一面开口,其底面由倾斜平面和下凹面组成;其中倾斜平面紧邻所述碾压辊。所述污水盒也可以是其他能暂存少量污水的其他实现方式。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发明采用如上技术方案,即增加了碾压装置,可以对喷淋完清洗液的地毯进行碾压清洁,并将污水排出;同时本发明在吸尘装置下方设置梳理地毯绒毛的梳理辊,在胶辊上增设胶齿,使得地毯清洗机的吸尘更彻底;本发明清洁地毯的力度彻底,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构成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以及由这些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所带来的优点之外,本发明一种地毯清洗机所能解决的其他技术问题、技术方案中包含的其他技术特征以及这些技术特征所带来的优点,将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地毯清洗机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A-A面剖视图;
图3是本发明中污水盒的竖直面剖视图。
图中:10、支架;20、吸尘装置;21、梳理辊;30、清洗液喷淋装置;31、喷头;40、碾压装置;41、碾压辊;42、污水盒;50、烘干装置;60、胶辊;70、污水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各个实施方式中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在图1至图3所示的本发明一种地毯清洗机中,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该清洗剂包括支架10和固定在支架10下方依次排列的吸尘装置20、清洗液喷淋装置30、碾压装置40、烘干装置50和胶辊60,还包括污水箱70;所述碾压装置40内安装有一个垂直于以上排列部件排布方向的碾压辊,所述碾压装置40的前端还装置有污水盒42;所述污水箱70通过抽水装置连接至所述污水盒42;所述清洗液喷淋装置30并排装有3个喷头31。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吸尘装置20吸尘口的下方装置有一个梳理辊21,该梳理辊21上伸出有梳齿;由于地毯在使用中,其绒毛都是被踩倒的,因此积尘都落在绒毛的下方,将绒毛梳直,可提高对地毯进行初步吸尘的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胶辊60上伸出有胶齿;现有的地毯清洗机其最后都是通过胶轮来吸附残余的灰尘,胶轮在向前滚动中,只能吸附到地毯绒毛一侧的灰尘,清洁不彻底;在胶辊60上伸出胶齿,即可对地毯绒毛进行立体式地吸附。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污水箱70下方装有滑轮减少污水箱70跟随清洗装置移动的阻力。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污水盒42与碾压辊相邻的一面开口,其底面由倾斜平面和下凹面组成;其中倾斜平面紧邻所述碾压辊。所述污水盒42也可以是其他能暂存少量污水的其他实现方式。
本发明的工作过程是:推动本装置往前运动,本装置前端的吸尘装置20初步对地毯进行吸尘;随后的清洗液喷淋装置30将清洗液喷淋在地毯的绒毛上;碾压辊从后往前碾压喷淋了清洗液的地毯,将地毯绒毛内的污水推进污水盒42,污水盒42内的污水同时被抽进污水箱70;随后的烘干装置50将碾压后的地毯进行烘干,烘干后的胶辊60对清洁后的地毯做最后一步灰尘吸附。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出详细说明,但本发明不局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形仍落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