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排便后擦屁屁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45003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婴儿清洁用品领域,具体为婴儿排便后擦屁屁器。



背景技术:

现在一个家庭几乎是一个孩子,对孩子的健康、卫生、安全等方面非常的重视,所以在孩子身上的花销越来越高。例如,1岁以内的小孩一天中排便的次数很多,一般都是拉稀,屁屁上会残留很多,清理起来很不方便,目前很多家长选择用湿巾擦。

查阅中国专利数据库发现,现有技术中还没有提供婴儿专用便后擦屁屁装置。

但湿巾很凉且添加得有化学物质,小孩的皮肤非常的敏感,很容易出现不适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婴儿排便后擦屁屁器,利用吸嘴清除皮肤上的残留便便,通过恒温水和纸结合擦拭,再用爽肤粉护理,方便卫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婴儿排便后擦屁屁器,其包括,外壳,吸嘴,风机,储粉盒,滚动球,固定架,转筒,储水盒,加热棒,按钮,出水孔,开关,电源,温度控制器。

所述外壳一端外部设置有吸嘴,所述外壳另一端外部设置有固定架。所述外壳一端内部设置有风机和储粉盒,所述外壳另一端内部设置有储水盒,所述外壳内部中间设置有电源和温度控制器。所述外壳外部侧面设置有开关。所述滚动球一侧设置在储粉盒内,所述滚动球另一侧设置在外壳外部。所述转筒设置在固定架上。所述储水盒顶面设置有按钮,所述储水盒内部设置有加热棒,所述储水盒底面设置有出水孔。所述电源通过连接线与风机、加热棒和温度控制器连接。

所述外壳符合人体工程学结构。所述吸嘴底面设置有凹形槽。所述吸嘴为可拆卸结构。所述转筒为可拆卸结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将多种功能综合在一起,使用方便简单。

2、不用手直接接触,干净卫生。

3、适合任何季节使用。

4、体积较小,便于携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婴儿排便后擦屁屁器,利用吸嘴清除皮肤上的残留便便,通过恒温水和纸结合擦拭,再用爽肤粉护理,方便卫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婴儿排便后擦屁屁器,其包括,外壳1,吸嘴2,风机3,储粉盒4,滚动球5,固定架6,转筒7,储水盒8,加热棒9,按钮10,出水孔11,开关12,电源13,温度控制器14。

所述外壳1一端外部设置有吸嘴2,所述外壳1另一端外部设置有固定架6。所述外壳1一端内部设置有风机3和储粉盒4,所述外壳1另一端内部设置有储水盒8,所述外壳1内部中间设置有电源13和温度控制器14。所述外壳1外部侧面设置有开关12。所述滚动球5一侧设置在储粉盒4内,所述滚动球5另一侧设置在外壳1外部。所述转筒7设置在固定架6上。所述储水盒8顶面设置有按钮10,所述储水盒8内部设置有加热棒9,所述储水盒8底面设置有出水孔11。所述电源13通过连接线与风机3、加热棒9和温度控制器14连接。

所述外壳1符合人体工程学结构。所述吸嘴2底面设置有凹形槽。所述吸嘴2为可拆卸结构。所述转筒7为可拆卸结构。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图1中,1—外壳,2—吸嘴,3—风机,4—储粉盒,5—滚动球,6—固定架,7—转筒,8—储水盒,9—加热棒,10—按钮,11—出水孔,12—开关,13—电源,14—温度控制器。

如图1所示,所述外壳1符合人体工程学结构。所述外壳1外部设置有吸嘴2、固定架6、转筒7和开关12。所述吸嘴2设置在外壳1一端,所述吸嘴2底面设置有凹形槽且为可拆卸结构。所述固定架6设置在本体1另一端,所述转筒7设置在固定架6上且为可拆卸结构。

所述本体1内部设置有风机3、储粉盒4、储水盒8、电源13和温度控制器14。所述储粉盒4设置在外壳1一端,所述滚动球5一侧设置在储粉盒4内,所述滚动球5另一侧设置在外壳1外部。所述储水盒8设置在外壳1另一端,所述电源13和温度控制器14设置在外壳1中间。所述储水盒8顶面设置有按钮10,所述储水盒8内部设置有加热棒9,所述储水盒8底面设置有出水孔11。所述电源13通过导线与风机3、加热棒9和温度控制器14连接。

制作实施例

优选的,所述外壳1为硬胶材料制成;形状为圆柱体,高15cm、直径6cm。

优选的,所述风机3为微型风机。

优选的,所述滚动球5为硬胶材料制成,直径2cm。

优选的,所述固定架6为硬胶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转筒7表面为棉质材料。

优选的,所述加热棒9内部为电热丝。

使用实施例

使用时,打开开关12,风机3和加热棒9同时开始工作,可先在温度控制器14设定温度,首先用吸嘴2把皮肤上多的便便清理掉,吸嘴2可去掉清洗。关闭开关12,水已经加热好了,按下按钮10喷上适量的恒温水,然后转动转筒7进行擦拭,擦拭后去掉清洗。最后转动滚动球5,用爽肤粉进行护理。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