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童用多功能学习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8465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儿童用多功能学习桌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儿童用多功能学习桌。



背景技术:

学习桌是用于儿童学习的教育工具,但是现有的学习桌结构简单、功能单一,使用时比较枯燥不利用儿童知识的掌握。现今的儿童教学用具功能单一,使用时,儿童兴趣不高,不利于儿童掌握知识,学习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儿童用多功能学习桌,包括识物按钮、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撑腿、桌面、书写板面、游戏板面、移动轮、彩色玩具、电子琴、载物板、电源、推动扶手,所述桌面下侧安装有移动轮,所述支撑腿上侧安装有桌面,所述支撑腿上侧设有电池盒,所述电池盒内安装有电池,所述电池盒和游戏板面连接,所述支撑腿上侧设有卡槽,所述载物板放置在卡槽内侧,两条支撑腿底侧设有安插板,另外两条支撑腿一侧设有安插槽和移动轮,所述安插槽和移动轮安装在不同侧面,所述桌面一侧安装有书写板面,所述书写板面上安装有推动扶手,所述书写板面包括清空条、书写面、书写笔盛放盒,所述清空条安装在书写面上侧,所述书写面下侧安装有书写笔盛放盒,所述书写笔盛放盒内部设有卡槽,所述桌面另一侧安装有游戏板面,所述游戏板面包括播放系统、识物按钮、面板,所述面板上侧安装有识物按钮、彩色玩具和电子琴,所述面板下侧安装有播放系统,所述识物按钮和播放系统连接,所述电子琴安装在面板下侧。

所述电子琴为可拆卸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儿童用多功能学习桌,将现有的儿童播放玩具、电子琴和书写板相结合,组成一种新型的学习桌,使儿童可以在玩乐和学习中进行学习,提高了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支撑腿不仅设有移动轮还设有安插槽和安插板,使用时可以将支撑腿上的安插板安插在安插槽内,两条支撑腿和桌面成三角形结构,然后将载物板放置在支撑腿之间,然后放置一些物品,使用者可以通过推动扶手,移动轮带动本实用新型进行移动,因为本实用新型设有载物板,载物板上放置有物品,可以避免本实用新型向前倾斜,确保了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的一侧为游戏板面另一侧为书写板面,使用时不仅可以通过游戏板面进行游戏也可以通过书写板面进行书写学习,避免了学习的枯燥性,提高了儿童学习的兴趣,本实用新型还设有电子琴,该电子琴为可拆卸结构,便于使用者将其拆下进行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支撑架安装在一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按插槽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播放系统连接结构示意图。

如图,识物按钮-1、播放系统-2、支撑腿-3、桌面-4、书写板面-5、游戏板面-6、移动轮-7、彩色玩具-8、电子琴-9、载物板-10、电源-11、推动扶手-12、安插板-13、安插槽-14。

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图所示,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本实用新型一种儿童用多功能学习桌,包括识物按钮1、播放系统2、支撑腿3、桌面4、书写板面5、游戏板面6、移动轮7、彩色玩具8、电子琴9、载物板10、电池盒1111、推动扶手12,桌面4下侧安装有移动轮7,支撑腿3上侧安装有桌面4,支撑腿3上侧设有电池盒11,电池盒11内安装有电池,电池盒11和游戏板面6连接,支撑腿3上侧设有卡槽,载物板10放置在卡槽内侧,两条支撑腿3底侧设有安插板13,另外两条支撑腿3一侧设有安插槽14和移动轮7,安插槽14和移动轮7安装在不同侧面,桌面4一侧安装有书写板面5,书写板面5上安装有推动扶手12,书写板面5包括清空条、书写面、书写笔盛放盒,清空条安装在书写面上侧,书写面下侧安装有书写笔盛放盒,书写笔盛放盒内部设有卡槽,桌面4另一侧安装有游戏板面6,游戏板面6包括播放系统2、识物按钮1、面板,面板上侧安装有识物按钮1、彩色玩具8和电子琴9,面板下侧安装有播放系统2,识物按钮1和播放系统2连接,电子琴9安装在面板下侧。电子琴9为可拆卸结构。

实施例2

使用时可以将支撑腿3上的安插板13安插在安插槽14内,两条支撑腿3和桌面4成三角形结构,然后将载物板10放置在支撑腿3之间,然后放置一些物品,使用者可以通过推动扶手12,移动轮7带动本实用新型进行移动,因为本实用新型设有载物板10,载物板10上放置有物品,可以避免本实用新型向前倾斜,确保了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不推动时儿童可以通过游戏板面6进行游戏和学习,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将安插板由按插槽内取出,形成学习桌,儿童可以通过书写板面5进行学习,可以通过游戏板面6进行游戏也可以通过书写板面5进行书写学习,避免了学习的枯燥性,提高了儿童学习的兴趣,本实用新型还设有电子琴9,该电子琴9为可拆卸结构,便于使用者将其拆下进行使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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