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干身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导风板、风机及控制机构;所述导风板内设有风腔,所述导风板的至少一侧开设有与所述风腔连通的吹风口;所述风机的出风口与所述导风板内的风腔连通;所述控制机构与所述风机电性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风板有两块,两块所述导风板相对设置,两块所述导风板的吹风口均位于所述导风板的内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风板包括外侧板及内侧板,所述内侧板与所述外侧板配合围成所述风腔;所述外侧板的两侧边及所述内侧板的两侧边均向内弯曲形成弧形的导风部,所述内侧板的导风部伸入所述外侧板的导风部中且与所述外侧板的导风部之间具有导风间隙,该导风间隙形成所述吹风口。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风机固定组件;所述风机固定组件包括风机固定架、固定侧板、上盖板、下盖板及面板;所述固定侧板及所述面板均有两块;两块所述固定侧板、所述上盖板、所述下盖板及两块所述面板围成具有容置腔的箱体结构;所述上盖板、所述下盖板和/或所述面板上设有进风孔;
所述风机固定架设在所述容置腔内且两端分别与两块所述固定侧板固定连接;所述风机在所述容置腔内且固定在所述风机固定架上;
两块所述固定侧板分别与两块所述导风板的上端固定连接,两块所述导风板配合所述箱体结构构成龙门结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风管,所述导风管的一端与所述风机的出风口对接,另一端与所述导风板内的风腔连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侧板内也具有风腔,所述导风管与所述固定侧板内的风腔连通,所述固定侧板的风腔与所述导风板的风腔连通。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洗浴组件;所述洗浴组件设在所述导风板或所述风机固定组件上,以用于供使用者洗浴。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塑胶连接板;所述塑胶连接板包括连接部及间隔部;所述连接部具有两个连接端,以分别与所述导风板及所述固定侧板固定连接;所述间隔部设在所述连接部上且与所述连接部垂直设置;所述间隔部设有导风口;所述间隔部设在所述导风板与所述固定侧板之间且所述导风板的风腔通过该导风口与所述固定侧板的风腔连通。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加热器,所述加热器设在所述导风管内,所述加热器与所述控制机构电性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干身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感应器、身高检测机构和/或体重检测机构;
所述感应器与所述控制机构电性连接,所述感应器用于感应人体是否靠近所述导风板;
所述身高检测机构与所述控制机构电性连接,用于检测人体的身高;
所述体重检测机构与所述控制机构电性连接,用于检测人体的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