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推拉式幕墙开启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1774693阅读:879来源:国知局
一种推拉式幕墙开启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幕墙开启窗,尤其涉及一种推拉式幕墙开启窗。

背景技术:
幕墙开启窗是一种适用于带幕墙的大厦、体育馆、展览馆、会堂及其他钢结构建筑物的窗户,开启窗根据用途、功能不同有上悬窗,内平开窗、外平开窗等等,但是均占用了较大体积,同时不可拆卸,清洗也较为麻烦,安全系数低。现有技术中,如专利号为201220521818.4,申请日为2012.10.12《一种点式玻璃幕墙开启窗结构》,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密封条和披水板进一步提高了开启窗玻璃的防水密封性能。但是该实用新型不可拆卸,开启后占用较大体积,进入窗户的雨水无法有效及时排出,防水效果欠佳,有待于做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开合简便,防水效果突出,可拆卸的推拉式幕墙开启窗。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推拉式幕墙开启窗,包括移动组件、玻璃幕墙、塑料上导轨、塑料下导轨、垫块、定位块和支撑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幕墙上对称设置有两个垫块和两个定位块,所述垫块和定位块上分别连接有塑料上导轨和塑料下导轨,所述塑料下导轨的两端下方各设置有一个支撑块;所述塑料上导轨和塑料下导轨之间嵌入有移动组件,所述移动组件包括移动框、玻璃板、盖板、第一拉手组件、第二拉手组件和安全扣;所述玻璃板嵌入在移动框上;所述移动框的上下两条滑移边的一端均设置有导销,所述导销的内侧设置有等距排列的多根定位销,所述移动框上装设有盖板;所述盖板为左右对称结构,其内侧平面上设置有四个第一母扣、四个第二母扣、两条第一挡边和两条第二挡边;所述盖板的内侧平面上还设置有四个公扣,所述公扣上设置有卡扣。进一步地,所述定位销的数量为2~4个。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框的上下两条滑移边的另一端均设置有多根滑动销。进一步地,所述滑动销的数量为2~3个。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挡边设置在第一母扣与第二母扣之间。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挡边设置在第二母扣的另一侧。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采用推拉方式,而且具备可拆卸功能,使得玻璃窗清洗及安装步骤变得简便快捷,克服了传统幕墙开启窗采用上悬的开合方式所带来的缺点,同时安全性高,占用体积小,富有实用性,适合大规模推广。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移动组件及玻璃幕墙的结构位置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移动框的结构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盖板的结构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撑块的结构图。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5所示,一种推拉式幕墙开启窗,包括移动组件、玻璃幕墙2、塑料上导轨3、塑料下导轨4、垫块9、定位块10和支撑块11;玻璃幕墙2上对称设置有两个垫块9和两个定位块10,每个垫块9和定位块10上分别连接有塑料上导轨3和塑料下导轨4,塑料上导轨3的一端设置有第一护片31,塑料下导轨4的一端设置有第二护片41;当移动组件与玻璃幕墙2关闭密合时,第一护片31和第二护片41能包住并压紧移动组件的一角,使得结构更耐震动;塑料下导轨4的两端下方各设置有一个支撑块11,支撑块11内部设置有导水型腔1101、导水槽1102、排气孔1103和分流槽1104,导水型腔1101截面开口呈“T”字形,导水槽1102形状为直线和圆弧的组合结构;塑料上导轨3和塑料下导轨4之间嵌入有移动组件,移动组件包括移动框1、玻璃板5、盖板6、第一拉手组件7、第二拉手组件12和安全扣8;玻璃板5嵌入在移动框1上;移动框1上设置有型腔101,型腔101的两旁的板面104设置成水平面,型腔101的中心设置有腰型凹孔102,腰型凹孔102的上下端部开口,可用来穿过第一拉手组件7和第二拉手组件12,腰型凹孔102还设置有两个对称的槽孔103;安全扣8上设置有对称的两个卡扣801;移动框1的上下两条滑移边的一端均设置有导销105,导销105的内侧设置有等距排列的三根定位销107,移动框1的上下两条滑移边的另一端均设置有两根滑动销106。盖板6与移动框1相配合并且能相互组装;盖板6为左右对称结构,其内侧平面上设置有四个第一母扣61、四个第二母扣63、两条第一挡边62和两条第二挡边64,第一挡边62设置在第一母扣61与第二母扣63之间,第二挡边64设置在第二母扣63的另一侧;盖板6的内侧平面上还设置有四个公扣66,公扣66上设置有卡扣67。移动组件各部分装配完毕后便具有了移动和定位的功能,安全扣8的使用,大大提升了开启窗的安全性能,同时使得拆卸移动组件的步骤十分轻松和便捷,突破了传统幕墙开启窗的缺点,所占空间更小。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同等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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