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底茶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2622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双底茶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茶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双底茶壶。



背景技术:

传统茶壶在泡茶时需要及时把茶水从茶壶中全部倒出,否则会因为放置时间过长而使茶水味道太深甚至苦涩而影响口感,所以需要把多余的茶水倒入一个公共大杯中,这样就增加了辅助配件,同时使得泡茶工序较多,需要先将多余的茶水倒入公共大杯中,然后再依次倒入每个品茶者的小杯中,使得泡茶显得极为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便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双底茶壶,它能够使得泡茶后可以将茶水长时间放置在茶壶内,又不会因为浸泡时间过长而太浓影响口感。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双底茶壶,包括茶壶本体,所述茶壶本体上设置有壶嘴以及把手,所述茶壶本体具有泡茶底座和茶水分离底座,所述壶嘴和所述把手分别设置在所述茶水分离底座的左右两侧,所述泡茶底座设置在所述茶水分离底座和所述把手之间,所述茶壶本体上设置有一与所述泡茶底座相配合的泡茶开口,该泡茶开口上设置有置于所述茶壶本体内部的泡茶滤网以及与该泡茶开口配合的壶盖,所述泡茶滤网至所述茶水分离底座的距离大于该泡茶滤网至所述泡茶底座的距离。

作为优选,所述茶水分离底座和所述泡茶底座互为钝角倾斜相交,该钝角为120度至150度。

作为优选,所述泡茶滤网靠近所述把手一侧设置。

作为优选,所述茶壶本体上设置有与所述泡茶底座相平行的泡茶临界线,当所述泡茶底座用于平衡所述茶壶本体时,所述泡茶开口的最低点所在水平直线与所述泡茶临界线重合,达到该泡茶临界线时的茶水体积为泡茶最大容积;所述茶壶本体上设置有与所述茶水分离底座相平行的茶水分离临界线,当所述茶水分离底座用于平衡所述茶壶本体时,所述泡茶滤网的最低点所在水平直线与所述茶水分离临界线重合,达到该茶水分离临界线时的茶水体积为茶水分离最大容积;所述茶水分离最大容积大于或等于所述泡茶最大容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利用泡茶底座平衡茶壶本体,打开壶盖将茶叶放入泡茶滤网中,然后将开水注入茶壶本体内部,水量不超过泡茶临界线,盖上壶盖后一定时间后切换茶壶重心,利用茶水分离底座平衡茶壶本体,茶壶本体内水量不会超过茶水分离临界线,需要喝茶时,将茶水由壶嘴倒出即可;本实用新型使得泡茶后翻转茶壶即可将茶叶和茶水分离,实现茶水长时间放置在茶壶内,又不会因为浸泡时间过长而太浓影响口感,既能实现便于将茶水分离,又无需增加辅助配件,使用更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泡茶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茶水分离状态示意图。

图中:1、茶壶本体;2、壶嘴;3、把手;4、泡茶底座;5、茶水分离底座;6、泡茶滤网;7、壶盖;8、泡茶临界线;9、茶水分离临界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双底茶壶,包括茶壶本体1,所述茶壶本体1上设置有壶嘴2以及把手3,所述茶壶本体1具有泡茶底座4和茶水分离底座5,所述茶水分离底座5和所述泡茶底座4互为钝角倾斜相交,该钝角为120度至150度,所述壶嘴2和所述把手3分别设置在所述茶水分离底座5的左右两侧,所述泡茶底座4设置在所述茶水分离底座5和所述把手3之间,所述茶壶本体1上设置有一与所述泡茶底座4相配合的泡茶开口,该泡茶开口上设置有置于所述茶壶本体1内部的泡茶滤网6以及与该泡茶开口配合的壶盖7,所述泡茶滤网6靠近所述把手3一侧设置,所述泡茶滤网6至所述茶水分离底座5的距离大于该泡茶滤网6至所述泡茶底座4的距离。

所述茶壶本体1上设置有与所述泡茶底座4相平行的泡茶临界线8,当所述泡茶底座4用于平衡所述茶壶本体1时,所述泡茶开口的最低点所在水平直线与所述泡茶临界线8重合,达到该泡茶临界线8时的茶水体积为泡茶最大容积;所述茶壶本体1上设置有与所述茶水分离底座5相平行的茶水分离临界线9,当所述茶水分离底座5用于平衡所述茶壶本体1时,所述泡茶滤网6的最低点所在水平直线与所述茶水分离临界线9重合,达到该茶水分离临界线9时的茶水体积为茶水分离最大容积;所述茶水分离最大容积大于或等于所述泡茶最大容积。

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利用泡茶底座4平衡茶壶本体1,打开壶盖7将茶叶放入泡茶滤网6中,然后将开水注入茶壶本体1内部,水量不超过泡茶临界线8,盖上壶盖7后一定时间后切换茶壶重心,利用茶水分离底座5平衡茶壶本体1,茶壶本体1内水量不会超过茶水分离临界线9,需要喝茶时,将茶水由壶嘴2倒出即可;本实用新型使得泡茶后翻转茶壶即可将茶叶和茶水分离,实现茶水长时间放置在茶壶内,又不会因为浸泡时间过长而太浓影响口感,既能实现便于将茶水分离,又无需增加辅助配件,使用更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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