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50968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手持式吸尘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吸尘器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手持式吸尘器。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传统的手持式吸尘器对于例如键盘等地方狭小的结构清洁不方便,费时费力,且清洁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手持式吸尘器,所述手持式吸尘器的成本低。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吸尘器,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形成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尘气分离装置,所述尘气分离装置设在所述壳体内;电机,所述电机设在所述尘气分离装置的下游,从所述进风口进入的含尘气流在所述尘气分离装置中进行尘气分离后流向所述电机并从所述出风口流出;以及外接出风管,所述外接出风管设在所述壳体外,所述外接出风管与所述出风口相连以使经所述尘气分离装置分离出的气流流向待清洁表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吸尘器,通过设置外接出风管,可以对从出风口流出的相对较洁净的气流进行再利用,对待清洁表面如狭小缝隙处的清洁效果好,且由于外接出风管外接在手持式吸尘器的壳体上,无需对现有的手持式吸尘器进行重新设计,从而降低了手持式吸尘器的成本。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外接出风管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壳体上。

可选地,所述壳体上设有环绕所述出风口设置的插接柱,所述外接出风管的第一端的侧面形成有与所述插接柱配合的插接孔,所述外接出风管适于通过所述插接孔与所述插接柱插接。

进一步地,所述外接出风管的所述第一端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插接柱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外接出风管的出风方向向前。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外接出风管的出口邻近所述进风口设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外接出风管的出风方向与所述进风口的进风方向平行。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外接出风管构造成沿气流流向横截面积逐渐减小。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外接出风管设在所述壳体的侧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外接出风管为软管。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持式吸尘器的示意图;

图2是沿图1中A-A线的剖面图。

附图标记:

100:手持式吸尘器;

1:壳体;11:进风口;12:出风口;13:插接柱;

2:尘气分离装置;3:电机;4:外接出风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参考图1和图2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持式吸尘器100。

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持式吸尘器100,包括壳体1、尘气分离装置2、电机3以及外接出风管4。

壳体1上形成有进风口11和出风口12,进风口11和出风口12彼此间隔设置。例如,如图1和图2所示,进风口11位于壳体1的前侧,以便于吸入待清洁表面上的灰尘等,出风口12位于壳体1的后部,以将分离出的洁净空气等送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方向“前”指的是手持式吸尘器100的远离用户的一侧,其相反方向被定义为“后”,即手持式吸尘器100的用户握持的一侧。

其中,进风口11可以构造成沿气流的流向横截面积逐渐减小,由此,含尘气流在流经进风口11的过程中气流流速会增加,从而在尘气分离装置2中的尘气分离效果会更好,而且,进风口11的朝向待清洁表面的一侧的横截面积较大,从而一次可以吸入更多的灰尘。

尘气分离装置2和电机3均设在壳体1内,且电机3设在尘气分离装置2的下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下游”可以理解为气流的流动方向的下游。从进风口11进入的含尘气流在尘气分离装置2中进行尘气分离后流向电机3并从出风口12流出。当电机3运行时,电机3产生负压,使得外部含尘气流例如含尘的空气流等可以通过进风口11进入到尘气分离装置2内,在尘气分离装置2的过滤作用下,气流中的灰尘等被分离出来并收集在尘气分离装置2内,洁净的气流则流向电机3,以对电机3进行降温,延长电机3的使用寿命,而后再从出风口12排出。可选地,尘气分离装置2为尘杯,但不限于此,只要能起到尘气分离的作用即可。

外接出风管4设在壳体1外,外接出风管4与出风口12相连以使经尘气分离装置2分离出的气流流向待清洁表面。例如,如图2所示,外接出风管4位于整个壳体1的外侧,外接出风管4的出口朝向待清洁表面(优选为狭小缝隙处如键盘等),从外接出风管4吹出的气流可以流向狭小缝隙处并将狭小缝隙处的灰尘等吹起,在电机3负压的作用下,吹起的灰尘等可以由进风口11被吸入壳体1内并收集在尘气分离装置2中,而洁净的气流则会再次通过外接出风管4吹向狭小缝隙处,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将狭小缝隙处的灰尘等清理干净。由此,极大地方便了对例如键盘等地方狭小的结构的清洁,省时省力,且清洁效果好。

可选地,外接出风管4为软管,但不限于此。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持式吸尘器100,通过设置外接出风管4,可以对从出风口12流出的相对较洁净的气流进行再利用,对待清洁表面如狭小缝隙处的清洁效果好,且由于外接出风管4外接在手持式吸尘器100的壳体1上,无需对现有的手持式吸尘器100进行重新设计,从而降低了手持式吸尘器100的成本。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外接出风管4可拆卸地连接在壳体1上。由此,当手持式吸尘器100不使用或无需对狭小缝隙处进行清洁时,可以将外接出风管4从壳体1上拆下,以便于手持式吸尘器100的存放和使用;当需要对狭小缝隙处如键盘等进行清洁时,可以将外接出风管4安装在壳体1上,以完成正常的吹起和吸收灰尘的操作。

可选地,壳体1上设有环绕出风口12设置的插接柱13,例如,如图2所示,出风口12包括彼此间隔设置的多个出风孔,插接柱13环绕这多个出风孔且从壳体1的侧壁向外延伸出,此时这多个出风孔完全位于插接柱13内,流经这多个出风孔的气流完全进入到插接柱13内。外接出风管4的第一端(例如,图2中的左端)的侧面形成有与插接柱13配合的插接孔,插接柱13伸入到插接孔内并与外接出风管4连接,此时外接出风管4适于通过插接孔与插接柱13插接。由此,通过采用插接的方式,简化了外接出风管4与壳体1的装配,提高了装配效率,便于用户操作。

进一步地,为了方便用户可以自身的使用习惯来调整外接出风管4的出口方向,外接出风管4的上述第一端可转动地安装在插接柱13上,外接出风管4的上述第一端绕插接柱13可旋转,此时插接孔和插接柱13优选为相互适配的圆形。

如图2所示,外接出风管4的出风方向向前,此时外接出风管4的出口向前延伸,以便于对准狭小缝隙处,从而清洁效果更好。其中,外接出风管4的出口优选邻近进风口11设置,从而吹起的灰尘等可以及时通过进风口11被吸入壳体1内,防止二次污染,且保证了用户的身体健康。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可选实施例,如图2所示,外接出风管4的出风方向与进风口11的进风方向平行。由此,从外接出风管4吹出的气流可以更好地吹向狭小缝隙处,且进风口11也可以更好地将吹起的灰尘等吸收,极大地方便了用户操作,且清洁效果好。

如图2所示,外接出风管4构造成沿气流流向横截面积逐渐减小。由此,气流在流经外接出风管4的过程中,流速会逐渐增加,以较高速度冲击狭小缝隙处,从而可以更好地将狭小缝隙处的灰尘等吹起,进一步提高了对狭小缝隙处如键盘等的清洁效果。

可选地,如图2所示,外接出风管4设在壳体1的侧面,此时出风口12形成在壳体1的侧面。当然,外接出风管4还可以设在壳体1的顶部或底部(图未示出)。可以理解的是,外接出风管4的具体设置位置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具体设置,以更好地满足实际要求。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持式吸尘器100,对狭小缝隙处如键盘等地方也可以进行很好的清洁,且手持式吸尘器100的内部结构基本上无变化,从而降低了手持式吸尘器100的研发成本。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持式吸尘器100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这里不再详细描述。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